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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引号 ]
    • 11500112MB163155XK/2023-00362 
    • [ 发文字号 ]
    • 渝北环函〔2023〕72号 
    • [ 主题分类 ]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生态环境局 
    • [ 生成日期 ]
    • 2023-04-17 
    • [ 发布日期 ]
    • 2023-04-17 

重庆市渝北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区政协十六届二次会议第205号提案的复函

渝北环函〔2023〕72号

重庆市渝北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区政协十六届二次会议第205号提案的复函

致公党渝北区工委会:

首先感谢贵党对我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在区政协第十六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探索渝北区建设“无废城市”》提案(第205号)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对照职能职责,安排专人对接相关职责部门,现将办理情况函复如下:

一、我区“无废城市”试点完成情况及成效

“无废城市”试点建设期间,渝北区高规格健全组织机构、高要求推动试点工作、高标准编制工作方案、高效率推进工作任务、高水平广泛营造氛围、高质量建设“无废细胞”,聚焦区域优势、创新打造重点亮点,在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领域取得一定成效。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亲自研究部署建设试点工作,成立了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的“无废城市”建设试点领导小组,将“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纳入全区2020年“十件大事”之一,印发实施《渝北区“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多次举行专题会议研究解决试点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议,促进“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各项工作落实。截至2020年底,《试点方案》提出的40项指标均已达到预期目标;共设置任务63项,目标、任务完成率达到100%。在工业、农业、生活领域及矿山修复、宣传发动上均达到预期成效,部分领域指标甚至超出预期。

二、积极探索解决试点中发现的问题

您关注的建筑领域、生活领域、危险废物领域及“无废细胞”创建、“无废城市”宣传工作的建议,我办高度重视,保持及进一步巩固“无废城市”建设成效和“无废城市”进一步推进的问题,也是亟待落实的问题。目前区“无废办”通过调研,已制定并印发了《渝北区“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下一步将组织修订完善组织机构,重新分解落实任务,分领域分责任实施,构建“无废城市”整体推进。现就贵党所提建议,分别说明工作实施情况:

(一)关于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方面:该建议由区城市管理局牵头回复,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方面,因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对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做出明确的规定,没有相应法条对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如何立项、选址、生产、销售产品等进行法定授权,在行业顶层上没有配套的行标指引和明确的主管部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综合处置场在重庆一直处于空白状态。为落实建设部(城建函〔2018〕65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渝府办〔2019〕4号)文件要求,渝北区先后召开区常务会议(2020-20号)、区政府专题会议(2020-356号)部署落实工作,2023年3月底由空港经济公司按照市场化原则建设运营的微源环保建筑弃物(除弃土)综合处置示范中心已办理了建筑垃圾运输处置(消纳)证,后续将针对建筑装修垃圾开展资源化综合利用。

(二)关于生活垃圾综合利用方面:该建议由区城市管理局牵头回复,我市生活垃圾前端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归区县政府部门管理,后端处理由市里统一规划、建设、管理。根据《重庆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结合渝北区实际,我区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方式等严格按照规范分类处理:可回收物利用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商场、超市、便利店、快递收发点等设立回收点,可交由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或者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居民可到智能回收箱采用以旧换新、积分兑换等方式开展可回收物回收,也可以等第三方服务公司上门回收或自行拿到废品收购站回收;厨余垃圾由居民投放至厨余垃圾桶(箱)内,然后第三方服务公司统一运输至处理垃圾处理厂集中处理;有害垃圾由居民投放至有害垃圾收集点,然后由第三方服务公司运输至有害垃圾处理厂统一进行无害化处理;其他垃圾由居民投放至其他垃圾桶(箱)内,再由物业或第三方服务公司统一运输至填埋场或焚烧厂进行无害化处理。我区多次召开了生活垃圾收运专项工作会议,尤其要求各相关部门加强厨余垃圾收运、管理、执法工作,促进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

(三)危险废物无害化利用方面:由区生态环境局牵头回复,坚持以保障环境安全为核心,以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目标,一是结合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污染防治攻坚战、无废城市建设等工作,深入推进问题排查,动态建立危险废物“五个清单”,实施问题清单式管理,不断完善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机制,不断提高危险废物收集处置豁免利用能力和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能力建设,补齐危废收集、转移、处置、利用能力短板,大力推进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全区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取得显著成效。二是积极推动危险废物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在我区的贯彻落实,掌握重点行业、企业和地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督促及时解决,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强化属地监管职责,遏制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行为,防范危险废物环境污染和风险隐患,维护环境安全,推动全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持续提升。三是每年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工作。2022年,通过要求组织100个重点企业、经营企业开展自查,区生态环境局启动第三方核查和部门抽查,着重从机制体制、“双随机、一公开”、精细化管控、专项行动、宣传引导、环境应急管理等多方面评估,评分97.5,等级A。

(四)“无废细胞”创建方面:由区“无废办”牵头回复,试点期间,我区共创建区级“无废城市细胞”52个,市级细胞28个。下步我办将组织各行业部门进一步巩固试点期间“无废城市细胞”建设经验,在此基础上,结合“十四五”时期新形势新要求,建立“无废城市细胞”后评估机制。制定“无废城市细胞”后评估实施标准,以“每3年一复核”为原则,确保“无废城市细胞”建设水平不降低,对评估不合格“细胞”实施提质升级或退出,对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或明显提高公众参与度、满意度明显提升的“无废细胞”给予适当奖励。同时动态调整渝北区“无废城市细胞”创建标准,新增“无废细胞”类别,衔接绿色饭店、绿色商场、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居)、美丽医院等低碳环保绿色创建活动,高标准打造一批精品“无废城市细胞”,完成试点期间细胞评估与提质升级。

(五)关于“无废公园”建设及管理方面:由区城市管理局牵头实施,成立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进行调查摸底,完善方案,明确任务,组织推进;在公园周边设置告示牌、严格落实园林废物管理、精准把控化学药品管理、加快推行电子门票管理、持续加强园内饮食管理、优化改进照明控制措施、定期更新宣传栏、海报及显示屏、不断提升公园品牌形象。立足市区城市公园固体废物产生和管理现状,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基本方针,遵照“无废城市”建设理念,推进“无废公园”建设,实现“无废公园”植物垃圾、生活废弃物全过程规范化、绿色化以及综合利用高值化的治理目标,我区已建设完成7个“无废公园”。以国家生态园林城市为建设目标,大力加强城市生态环境建设,进一步改善城市生态和人居环境,努力提升城市形象,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此复函已经曾德明局长审签,对以上函复如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您继续与我局加强沟通联系,以便我局进一步改进工作。再次感谢您对渝北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重庆市渝北区生态环境局

2023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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