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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 11500112MB163155XK/2023-00356
- [ 发文字号 ]
- 渝北环函〔2023〕6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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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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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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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成日期 ]
- 2023-04-20
- [ 发布日期 ]
- 2023-04-20
重庆市渝北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区政协十六届二次会议第171号提案的复函
渝北环函〔2023〕67号
重庆市渝北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区政协十六届二次会议第171号提案的复函
尊敬的许伟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我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在区政协第十六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促进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拆解利用行业规范发展的建议》提案(第171号)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区电子拆解行业现状
我区暂无电子拆解行业。目前,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资格审批及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审核权限均未下发到区县级。经查询市责任处室及查询相关公示资料,我市有3 家企业列入《重庆市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发展规划(2011~2015)》,并于2011年报原环境保护部备案,即重庆市中天电子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双桥)、重庆中加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万州)、重庆蓝宇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黔江)。其中中天公司和中加公司分别于2012年6月和9月获得《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证书》,2013年纳入基金补贴企业名单(财综〔2013〕32号)。
二、问题调查及梳理
您提出的在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相关的问题非常精准,调研及建议详实,您所关注的回收拆解企业规范性问题、资源循环利用效率低及补贴不及时,资金不到位等问题,我局已向市场监管部门、商务部门及区生态环境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作了反馈及通报,研究并制定了相关措施,现将开展工作报告如下:
(一)关于“回收拆解企业规范性管理问题”:去年我局配合市级开展了摸底工作,制定了专项整治《重庆市渝北区生态环境局电子拆解企业排查方案》,会同支队、属地镇街开展重点整治废弃厂房、背街小巷、再生资源回收点等非法拆解行排查,未发现辖区范围内有废弃电子产品拆解行为。
(二)“关于补贴问题”:基于审批权限未下放到区县,我局仅能向涉及企业提供相关国家政策予以参考。根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51号),国家对列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2014版)》(以下简称《目录》)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实施处理资格许可制度。现行《目录》包含电冰箱、空气调节器(空调)、洗衣机、电视机等“四机一脑”,以及微型计算机、吸油烟机、电热水器、燃气热水器、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监视器、移动通信手持机、电话单机等14种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国家建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用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费用的补贴。目前纳入基金补贴的为“四机一脑”。补贴标准经2次调整(补贴总体降低),现执行2021年基金补贴标准为电视机40元/台或45元/台(原85元/台)、电冰箱55元/台(原80元/台)、洗衣机25元/台或30元/台(原35元/台)、房间空调器100元/台(原35元/台)、微型计算机45元/台(原85元/台)。其申请条件可根据《完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等政策的通知》(财综〔2013〕110号)要求,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企业可申请纳入基金补贴范围。其申请前置条件:一是纳入已报备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发展规划;二是取得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三是符合优质处理企业条件,如各类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年实际拆解处理量不低于许可处理能的20%。文件同时规定“严格控制处理企业规划数量,优化处理企业结构。除将已获得基金补贴的优质处理企业纳入规划外,已经环境保护部备案的各省(区、市)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规划数量不再增加”。其申请流程:基金补贴企业申报流程是由企业在向财政部提交申请材料后,由财政部会同生态环境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对提出基金补贴申请的优质处理企业相关条件进行审核,并组织专家进行现场核查,对达到合格标准的,纳入基本补贴范围,并向社会公布。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局将持续深入开展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环境管理工作,结合当前工作实际细化举措,狠抓落实。一是配合市级布局提升废弃电器拆解企业处置能力。二是加强拆解处理企业临时名录管理。配合市级开展名录发放工作。三是加强执法和宣传引导。对回收行业企业加强宣贯,发放废弃电子电器产品拆解宣传图文手册;开展非法拆解废弃电子电器产品和非法回收处置危险废物以案示说,加强警示。
此复函已经曾德明局长审签,对以上函复如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您继续与我局加强沟通联系,以便我局进一步改进工作。再次感谢您对渝北区生态环境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重庆市渝北区生态环境局
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