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索引号 ]
- 11500112MB163155XK/2025-00127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生态环境局
-
- [ 生成日期 ]
- 2025-06-09
- [ 发布日期 ]
- 2025-06-13
重庆市渝北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启动2025年渝北区第9次空气污染天气预警与应对工作的函
重庆市渝北区生态环境局
关于启动2025年渝北区第9次空气污染
天气预警与应对工作的函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有关区属国有公司,有关单位:
接市生态环境局通知,未来7天,9日阴天间多云,有分散阵雨,预计空气质量为优—良;10—15将迎一轮连晴高温天气,午后臭氧易生成累积,预计空气质量以良—轻度污染或轻度污染为主。经研究决定,2025年6月9日18时起,启动我区2025年第9次空气污染天气预警与应对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区交巡警支队严格执行中心城区载货汽车限行管理规定,及时查处违停和冒黑烟车。强化交通疏导,增加警力加强早、晚高峰时段对区政府十字路口、双凤路、汉渝路、观音隧道、同茂隧道、环暨华中学周边道路等重点路段排堵保畅力度,劝导临停车辆熄火等待,减少尾气排放。
二、区生态环境局加大工业涂装、电子、注塑、包装印刷等涉VOCs、NOx排放企业管控,确保企业正常运行治污设施、及时更换活性炭;督促指导企业加快淘汰UV光解等低效落后治理方式,停止使用国I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督促长安渝北工厂高架源严格落实超低排放;加强机动车尾气路检,对加油站油气回收装置运行效果进行抽测,鼓励加油站卸油作业调整至夜间;会同重点区域镇街对餐饮单位、机关食堂开展油烟抽检、抽测。
三、区经济信息委引导和督促涉气企业落实重点时段错峰生产、削峰减排措施,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企业上午10时至晚6时暂停涂装、喷涂、印刷等作业。
四、区住房城乡建委加大建筑工地扬尘污染监管力度,督促施工单位严格落实扬尘污染控制10项规定,责令扬尘污染控制不到位的工地立即整改;督促施工单位上午10时至晩6时停止涂料粉刷外墙和露天喷涂钢管、钢材和机具等作业,停止使用国III及以下排放标准重型货车和国I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积极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工作。
五、区城市管理局对双凤路、渝航路、双龙大道等重点路段实施巡回不间断洒水降尘作业,确保道路24小时保持湿润;加强重点区域主干道和观音隧道、同茂隧道等车流量较大路段、露天停车场清扫保洁和地面冲洗,保持路面湿润无扬尘;加强运渣车密闭运输执法检查,重点开展夜巡夜查,严查重处密闭不严、冒装洒漏、带泥上路等违法行为,严格控制土石方工地渣土外运,督促弃土场落实扬尘管控和车辆冲洗;督促占道开挖工程落实降尘措施;上午10时至晩6时暂停桥梁、隧道、道路隔离设施、建筑外墙喷涂刷漆、沥青路面铺设等设施维护作业;依法取缔占道露天烧烤。
六、区交通运输委督促运输企业停用国III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车,督促涉喷漆汽修单位上午10时至晚6时喷涂作业。
七、区机关事务中心、区教委和区卫生健康委督促相关公共机构食堂按要求开展油烟净化器清洗和排放浓度监测,确保设施稳定运行。引导区政府门口露天停车场办事车辆熄火等待,减少汽车尾气排放。
八、各镇街持续开展餐饮油烟、露天焚烧、露天烧烤检查,重点督促餐饮单位、食堂安装和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至少1个月清洗1次,确保净化效率。引导和督促餐饮单位暂停烧烤等重油烟经营项目,鼓励涉喷漆汽修单位上午10时至晚6时暂停喷涂作业。切实加大日间和夜间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和处置露天焚烧(含楼顶)行为。
九、区属相关国有公司加强自建项目工地监管,督促施工单位严格落实扬尘污染控制10项规定;对裸土、堆场进行覆盖;及时发现和处置征地范围内露天焚烧。
请各单位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按照预警通知,及时启动相应污染预警响应,严格落实各项管控措施。预警期间,区级相关部门、镇街和国有公司每日坚持工作群内报送图文工作动态。此次预警结束后,区生态环境局汇总预警应对落实情况并报区政府。如预报未来3天空气质量优良,本次预警自动解除。
重庆市渝北区生态环境局
2025年6月9日
(联系人:许力予,联系电话:187230686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