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北区召开政府常务会 要求全力做好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各项配合工作
渝北区召开政府常务会 要求全力做好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各项配合工作
5月9日,区委副书记、区长廖红军主持召开区政府第58次常务会议,传达中央第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重庆市动员会精神,听取2023年区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履行情况的汇报,审议《2023年区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分管领域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报告》。
会议指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体制创新和重大改革举措,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硬招实招和制度保障。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部署,按照中央第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重庆市动员会的要求,积极查漏补缺,加强沟通对接,细化工作方案;要坚持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自觉接受督察检验;要抓好整改,对督察组指出的问题,要照单全收、立行立改,并举一反三抓好整改,严禁推诿扯皮,以高水平保护支撑高质量发展,为美丽重庆建设贡献渝北力量。
会议强调,做好生态环境环保工作意义重大,区政府定期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是一项制度性安排。渝北作为主城重要的临江区,要进一步强化“上游意识”,担起“上游责任”,体现“上游水平”,切实维护长江生态安全。要切实增强生态环保责任感,义不容辞承担起保护好长江母亲河、维护三峡库区生态安全的重要使命,大力推动绿色发展。要不断提升履职尽责执行力,区政府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区生态环境局要加强工作统筹,区级部门要切实履行本领域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各镇街要落实属地责任,一体推动治水、治气、治土、治废、治塑、治山、治岸、治城、治乡,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要用好考核评价“指挥棒”,对照生态报表和“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清单”,加强重点指标约束,抓好问题整改,全力完成生态环境保护各项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