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的位置: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情况

    • [ 索引号 ]
    • 11500112MB163155XK/2025-00239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生态环境局 
    • [ 生成日期 ]
    • 2025-10-20 
    • [ 发布日期 ]
    • 2025-10-20 

重庆市渝北区生态环境局2025年10月20日拟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10月20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0月20日-2025年10月2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ybqsthjjspk@163.com,传真:023-67822720,邮 编:40112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相关部

门意见

1

肖家河污水处理厂四期扩建工程

重庆市渝北区农业园区果塘湖9社

重庆水务环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后科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新建粗格栅、细格栅、沉砂池、生物池、二沉池、气浮池、V型砂滤池、接触消毒池等废水处理构筑物及其他配套设施,新增污水处理能力6万吨/天,项目总投资4043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55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项目实施将对相关区域生态环境等产生不利影响,在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工程建设导致的不利生态环境影响能够得到一定缓解和控制。

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接纳的废水采用“粗格栅+细格栅+旋流沉砂池+A2O生物池+气浮池+V型砂滤池+接触消毒池”工艺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其中COD、NH3-N、总磷处理达到《梁滩河流域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963-2020)重点控制区域标准后排入肖家河,最终汇入长江;粗细格栅间、旋流沉砂池、污泥浓缩池、污泥脱水机等处理单元产生的臭气分别经密闭收集后依托厂区现有除臭设施处理后经现有排气筒达标排放,A2/O生物池厌氧及缺氧区处理单元产生的臭气通过加盖或密闭收集后,经新建生物滤池除臭设施处理后,经15米排气筒达标排放;通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必要的隔声处理,基础减震等措施实现厂界噪声达标;浮渣和污泥脱水后外运无害化处理或资源化利用,危险废物依托现有危废贮存点暂存,交由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除臭系统废生物填料交由设备维护单位回收处置,栅渣、沉砂、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渝发改资环[2023]277号同意项目立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