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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当前的位置: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情况

    • [ 索引号 ]
    • 11500112MB163155XK/2025-00186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生态环境局 
    • [ 生成日期 ]
    • 2025-08-27 
    • [ 发布日期 ]
    • 2025-08-27 

重庆市渝北区生态环境局2025年8月27日拟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8月27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8月27日-2025年9月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ybqsthjjspk@163.com,传真:023-67822720,邮 编:40112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相关部门

意见

1

手表配件生产加工迁建项目

渝北区玉峰山镇勋业路1号

重庆捷荣汇盈精密制造有限公司

重庆诚治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本项目由租赁重庆市北方永发实业有限公司位于重庆市渝北区玉峰山镇石港大道8号3幢5-1标准厂房搬迁至公司位于重庆市渝北区玉峰山镇勋业路1号(N3-17地块)的自建厂房,建筑面积约1000平方米,搬迁原抛光机、车机、磨机、CNC雕刻等设备,年产表镜36万片、表壳200套。劳动定员40人,年工作300天,采用2班制,每班8小时。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5%。

加强加强车间通风,生产车间外监控点污染因子非甲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要求,厂界无组织监控点污染因子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要求。建设1套生产废水处理设施,采用 “隔油+调节pH+絮凝+沉淀”处理工艺,设计处理规模不小于2m3/d。抛光废水、清洗废水经生产废水处理设施预处理后,与浓水和反冲洗水、生活污水及地面清洁废水一道进入已建生化池处理,主要污染因子pH、COD、SS、BOD5、NH3-N、动植物油、石油类、TP、LAS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石坪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选择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厂界环境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要求。建设1处危废暂存库,建筑面积约10平方米,危废暂存库、物料库进行防渗,并采取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等措施,同时危险废物暂存间、药品间设置托盘。危险废物分区分类暂存,张贴相应标识标牌,并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物料区配备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管理,明显位置张贴防火安全警示标识,落实安全管理责任。设置针对储物料的应急处置设施和消防设施,并配备个人防护用品。生产车间设严格的防火措施,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制定风险防范制度,发生一切安全事故时能做到及时、有效的处理,能保证风险事故的损失可以降低至最低。生产废水收集管网可视化、管道采用明管铺设,对生产废水处理站进行专项检查、定期检查,及时维修或更换老化的设备及部件,消除隐患,防止事故发生;对污水处理设施加强管理,对污水处理操作员工进行环保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做到安全正常生产。

重庆市渝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投资备案证》(代码:2507-500112-04-05-8554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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