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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当前的位置: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情况

    • [ 索引号 ]
    • 11500112MB163155XK/2025-00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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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主题分类 ]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生态环境局 
    • [ 生成日期 ]
    • 2025-06-18 
    • [ 发布日期 ]
    • 2025-06-19 

重庆市渝北区生态环境局2025年6月18日拟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6月18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6月18日-2025年6月2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ybqsthjjspk@163.com,传真:023-67822720,邮 编:40112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相关部门

意见

1

嘉泰柯新材料改性塑料颗粒及塑料制品生产项目

重庆市渝北区玉峰山镇石峰二路19号

重庆嘉泰柯新材料有限公司

重庆长嵘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租赁厂房约3744平方米,年产改性塑料颗粒3000吨、家电塑料制品2000万件,塑料发泡件30万件。项目所用塑料均为外购新料,不使用再生塑料。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

改性塑料颗粒生产设备上方设置集气罩(配置垂直软胶帘)收集废气,收集后经“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电加热)”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主要污染物非甲烷总烃、颗粒物、苯乙烯、甲苯、乙苯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要求,氯乙烯、氯化氢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要求。挤出生产设备上方设置集气罩(配置垂直软胶帘)收集废气,收集后经“水喷淋+过滤棉+2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2排气筒排放,主要污染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苯乙烯、甲苯、乙苯、颗粒物、丙烯腈、1,3丁二烯、MDI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要求。投料口上方设置集气罩(配置垂直软胶帘)进行收集,收集后接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DA003排气筒排放,主要污染物颗粒物应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印刷设备上方设置集气罩(配置垂直软胶帘)收集废气,收集后经“过滤棉+2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4排气筒排放,危废贮存点设置管道抽风装置,接入印刷废气治理设施处理后有组织排放,主要污染物非甲烷总烃应满足《包装印刷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758-2017)要求。加强管理,确保车间厂房外监控点非甲烷总烃满足《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附录A要求,厂界监控点氯化氢、氯乙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要求,非甲烷总烃、颗粒物、甲苯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要求,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要求。地坪清洁废水、直接冷却废水、喷淋废水、空压机冷凝水等经厂区自建废水预处理设施处理后((3m3/d,隔油+调节+絮凝沉淀))与生活污水、间接冷却废水一并依托租赁厂房已建生化池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再进入石坪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朝阳河。选用低噪声设备,通过合理布局、加强设备维护、建筑隔声及基础减震等措施,厂界环境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料、废包材、不合格产品等分类收集后交废品回收单位处理。项目新建1处一般固废暂存间,建筑面积约10平方米,一般工业固废的暂存场所应按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设置;建立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等过程的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处置等信息;设置标识标牌等措施。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理。项目新建1处危险废物贮存点,建筑面积约10平方米,并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1259-2022)、《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公告2017年第43号)等相关要求执行,采取必要的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以及其他环境污染防治措施,不应露天堆放危险废物,并按《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要求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危险废物标签宜设置危险废物数字识别码和二维码,实现危险废物“一物一码”管理。危险废物转移过程按《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2021年11月30日生态环境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令第23号公布)执行;危废贮存点设置管道抽风装置,接入印刷废气治理设施处理后有组织排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将危险废物贮存点、辅料库房、废水预处理区、发泡车间分为重点防渗区,项目一般固废暂存区、空压机房划分为一般防渗区。危险废物贮存点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地面采用坚固、防渗、耐腐蚀的钢筋混凝土材料铺设;辅料库房、废水预处理区、发泡车间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渗透系数K≤1.0×10-7cm/s的要求。一般防渗区防渗层的防渗性能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渗透系数K≤1.0×10-7cm/s。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配备足够的应急收集、救援物资,防止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重庆市渝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投资备案证》(代码:2412-500112-04-01-457597)

2

汽车开关注塑件、模具配件生产项目

重庆市渝北区玉峰山镇石港大道18号2幢

重庆旭汇盛科技有限公司

重庆丛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租赁重庆市北方永发实业有限公司已建厂房,建筑面积约5984平方米,建设1条注塑线及1条模具配件生产线,年产注塑汽车零部件(按键、底盖、装饰圈、支架、S203-外壳、C519-外壳)7100万件、模具配件800套。项目总投资500万元,环保投资2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4%。

注塑机出件口上方设置集气罩,并设置垂直软质胶帘加强废气收集量,注塑废气收集后采用1套“过滤棉+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32m高排气筒(DA001)排放,主要污染物非甲烷总烃、苯乙烯、丙烯腈、1,3-丁二烯、甲苯、乙苯、颗粒物、甲醛应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加强管理,确保厂界监测控点主要污染物非甲烷总烃、颗粒物、甲苯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特别排放限值要求,丙烯腈、氯苯类、酚类、甲醛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50/418-2016)要求,氨、臭气浓度、苯乙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要求。地面清洁废水和慢走丝水箱废水隔油后与生活污水一起依托租赁厂房已有生化池(处理规模为750m3/d)处理达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管网,进入石坪污水处理厂处理达一级A标准后排入朝阳河。选用低噪声设备,通过合理布局、加强设备维护、建筑隔声及基础减震等措施,厂界环境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设置1个10平方米的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区,废物分类堆放。一般工业固废经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区暂存后,统一外卖资源回收单位。设置1个8平方米的危险废物贮存区,危险废物分类包装后分区、分类暂存,并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危险废物经分类包装后于危险废物贮存区内分区储存,地面采取防渗措施,暂存区域设置托盘。危险废物经厂区设置的危险废物贮存区暂存后,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经袋装分类收集于厂区暂存后由市政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危险废物贮存区、油料区、湿式加工区设置防渗地面,并设置托盘。制定完善的风险防范管理制度,成立应急事故处理部门。建立应急预案。贮存危险品物质时,贮存容器、方法、贮存量、环境等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有专人保管。准备灭火器材及个人防护自救设备。危险废物贮存区、油料堆存区等区域为重点防渗区,采取重点防渗措施。

重庆市渝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投资备案证》(代码:2412-500112-04-01-508519)

3

天圣药物研发中心回迁项目(重新报批)

重庆市渝北区宝圣湖街道食品城西路16号

天圣制药集团重庆药物研究院有限公司

重庆泓泰和正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重庆市渝北区宝圣湖街道食品城西路16号天圣总部大楼8F,总建筑面积 3049.11平方米,功能区主要分为小试样品处理区、研究试验区等。项目不涉及中试内容、不涉及生物安全实验室。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环保投资100万元。

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项目营运期产生的设备清洗废水、水浴锅排水、洗衣废水、药材清洗废水、地面清洗废水采用"ABR+接触氧化"一体化处理设施处理后,与生活污水、纯水制备浓水和反冲洗水一道进入生化池处理,主要污染物 pH值、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甲苯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总氮、总磷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B级标准、急性毒性(HgCl2毒性当量)执行《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4-2008)表2和《中药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6-2008)表2中排放浓度限值)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肖家河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项目化药工艺室(一)、化药工艺室(二)产生的废气通过通风橱收集,采用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后,于建筑物楼顶1#排气筒(DA001)排放,主要污染物非甲烷总烃、总挥发性有机物、甲苯、氯化氢、颗粒物应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要求,臭气浓度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 )要求;中药提取物质量控制室、中药炮制室、制剂室产生的废气通过通风橱收集,采用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后,于建筑物楼顶2#排气筒(DA002)排放,主要污染物非甲烷总烃、总挥发性有机物、颗粒物应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要求,臭气浓度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 )要求;化药分析室、中药分析室、液相色谱室、薄层室、气质室、液质室及危废贮存点产生的废气,采用碱液吸收装置处理后再经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于建筑物楼顶3#排气筒(DA003)排放,主要污染物非甲烷总烃、总挥发性有机物、甲苯、氯化氢、颗粒物应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要求,甲醇、硫酸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要求,臭气浓度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 )要求。加强管理,确保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非非甲烷总烃、甲苯、甲醇、颗粒物、硫酸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要求,氯化氢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要求,硫化氢、氨、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要求。项目通过合理布局,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应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项目产生的实验废样废液、前2次器皿清洗废液、过期药品试剂、废活性炭、废紫外线灯管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存放于危险废物贮存设施,交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转移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   公安部 交通运输部 部令 第23号)要求执行。项目设置14平方米危险废物暂存间,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按照《危险废物识别标志技术规范》(HJ1276-2022)等的规定设置警示标志。纯水制备废滤芯和废反渗透膜交厂家回收处理,包装废料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交市政环卫部门收运处置。项目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等场所为重点防渗区,地面与裙脚采取防渗、防泄漏处理,废液储存设施设置托盘或围堰,防止污染物泄漏对土壤及地下水造成污染。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严格执行国家相关安全规范要求,建立完善环境风险防范制度,加强环境风险管理,配备足够应急物资,防止因事故引发环境污染。

重庆市渝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投资备案证》(代码:2312-500112-04-05-881228)

4

长安汽车模具事业部C655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

重庆市渝北区双凤桥街道空港工业园空港大道603号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模具事业部

中煤科工重庆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本次技改工程在现有厂区焊接车间的焊接区实施,主要技改内容为:新增2台自动化砂轮设备,拆除2台手工CO2保护焊机、新增2台自动化CO2保护焊机。焊接车间厂区内其他主体工程、公辅工程等维持现状。

主要环境影响:项目实施将对相关区域生态环境等产生不利影响,在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工程建设导致的不利生态环境影响能够得到一定缓解和控制。

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产生的生活污水、冷却废水经生化池处理达标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城北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焊接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滤筒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通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必要的隔声处理,基础减震等措施实现厂界噪声达标;产生的毛刺与飞边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交物资源回收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市政环卫部门处置。

两江新产业促进局同意项目备案(项目代码2409-500105-07-02-985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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