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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当前的位置: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情况

    • [ 索引号 ]
    • 11500112MB163155XK/2024-00129 
    • [ 发文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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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主题分类 ]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生态环境局 
    • [ 生成日期 ]
    • 2024-06-14 
    • [ 发布日期 ]
    • 2024-06-14 

重庆市渝北区生态环境局2024年6月14日拟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6月14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14日-2024年6月2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ybqsthjjspk@163.com,传真:023-67822720,邮 编:401120。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相关部门意见

备注

1

综合试验室项目

重庆市联东U谷·渝北临空智能科技园19栋

重庆天眼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重庆良拓生态环境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重庆市渝北区唐家沱组团N分区联东U谷·渝北临空智能科技园19栋整栋厂房,总建筑面积约2023平方米,共计3层楼,主要为建筑材料(包括土工、集料、岩石、水泥、混凝土和砂浆、沥青、外加剂、掺合料、无机结合料稳定材料、钢材与焊接接头、沥青混合料等)、水、防腐和防火涂料、路基路面、混凝土结构、地基基桩、交通安全设施等提供质量检测服务,项目总投资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9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项目实施将对相关区域生态环境等产生不利影响,在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工程建设导致的不利生态环境影响能够得到一定缓解和控制。

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项目产生的实验废气通过集气罩或通风橱收集,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经一根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物理性试验废水经沉淀处理,化学性试验废水经行酸碱中和+沉淀处理,然后排入科技园生化池,产生的生活污水及地面清洁废水依托科技园生化池处理达标后进入石坪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对高噪声设备采用减振、隔声等措施,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达标; 废砂石粉料、废岩石、砂石沉淀、废水泥试验品、水泥沉淀、废钢材、废涂料试板样品、砂石等试验原料废包装物分类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面积约为25m2),定期交由回收单位处理。实验废液、废煤油、废沥青试验品、废三氯乙烯清洗液、废(棉纱)抹布、废导热油、器皿第一、二次清洗废水、过期废药品试剂、废试剂瓶、废液压油、沥青原料废包装物、废电极、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进行转移处置,产生的生活垃圾交由市政环卫部门处理。

重庆市渝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同意项目备案(备案项目代码2401-500112-04-01-364622)

告知承

诺制

2

车用空调配件建设项目

重庆市渝北区回兴街道霓裳大道26号

重庆广森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重庆宽信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租赁重庆松芝汽车空调有限公司2号厂房1F、3F,建设车用空调配件建设项目,年产900万件芯体配管、120万件系统管、150万件集流管。项目总投资5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3.4%。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焊接工位正上方设置集气罩进行收集(收集效率取85%),经抽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排气筒(25米)排放,主要污染物锡及其化合物、颗粒物、S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要求。涂胶机和电加热履带式烘干线设置为全密闭状态,将涂胶机和烘干线进行整体负压抽风,将有机废气收集后引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2#排气筒(25m)排放,主要污染物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要求。加强管理,确保厂房外监控点非甲烷总烃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特别排放限值要求,确保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非甲烷总烃、锡及其化合物、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418-2016)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2、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生产废水经“隔油+气浮+混凝沉淀”预处理(处理能力15m3/d)后与生活污水一起依托厂区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城氧量、悬浮物、氨氮、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磷酸盐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肖家河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长江。

3、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危险废物贮存设施、油类库房、辅料暂存间、污水处理设施、机加工区、清洗区地面作为重点防渗区,防渗技术要求等效黏土防渗层不低于6.0m,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7cm/s或参照GB18598执行。除重点防渗区以外的其它生产区及一般固废间以及各个原料、成品暂存区等区域作为一般防渗区,防渗技术要求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或参照GB16889执行。办公区域作为简单防渗区,地面进行硬化处理。

4、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应通过合理布局,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5、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设置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1处,一般工业固废:边角料、废包装分类收集后外售给回收单位。废暂存间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储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设置危险废物贮存设施1处,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地面与裙角采用耐腐蚀硬化处理,使用专用容器对危险废物进行分类密封盛装,存储区周边设置围堰。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重庆市渝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012-500112-04-02-870965)

告知承

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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