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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当前的位置: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情况

    • [ 索引号 ]
    • 11500112MB163155XK/2023-00208 
    • [ 发文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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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主题分类 ]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生态环境局 
    • [ 生成日期 ]
    • 2023-07-24 
    • [ 发布日期 ]
    • 2023-07-24 

重庆市渝北区生态环境局2023年7月24日拟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7月24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24日-2023年7月2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ybqsthjjspk@163.com,传真:023-67822720,邮 编:401120。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相关部门

意见

1

渝北区普通干线(十纵十横)湖滨路Ⅱ期改建后扶工程

重庆市渝北区大盛镇三新村、东河村

重庆市渝北区大盛镇人民政府

重庆开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重庆市大盛镇三新村、东河村,道路起点接湖滨路Ⅰ期终点,延东河向北延伸至吊子滩,经大溪口、长滩坝、滩脑,终点接盛东路,道路全长1.909km,其中新建路段0.638km(含新建117米跨河桥梁一座), 道路路面宽6.5米,四级公路,双向两车道,设计时速20km/h,总投资1921.2万元,环保投资63万元,占总投资的3.28%。

主要环境影响:项目实施将对相关区域生态环境等产生不利影响,在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工程建设导致的不利生态环境影响能够得到一定缓解和控制。

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施工期文明施工,严格管理,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范围,合理布置施工场地,避开雨季施工,桥梁施工期控制在6月~9月,避开大盛镇鱼东水厂取水时间,弃土场和原料堆场等临时工程,须采取相应的水土保持防治措施,防治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进行生态恢复,采取围挡作业、洒水抑尘等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扬尘和大气污染,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和机械设备的平面布局,降低噪声影响,施工废水经过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钻孔泥浆水采用污泥泵抽出经污泥干化池沉淀处理后回用,新建桥梁两侧设置桥面径流收集系统,通过桥面泄水孔和排水管将桥面径流收集引至桥梁右端初期雨水池沉淀后外排,施工生活污水依托东河村居民现有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用作农肥,开挖产生的弃土运往弃土场堆填处置,拆迁、破除路面产生的建筑垃圾运至市政建筑垃圾处置场处理,施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桥梁两侧设置防撞栏和桥面径流收集系统,设有1个沉砂池作为应急事故池。

重庆市渝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立项批复(渝北发改投[2020]568号);重庆市渝北区交通局初设文件批复(渝北交[2021]1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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