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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当前的位置: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情况

    • [ 索引号 ]
    • 11500112MB163155XK/2023-00058 
    • [ 发文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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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主题分类 ]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生态环境局 
    • [ 生成日期 ]
    • 2023-03-17 
    • [ 发布日期 ]
    • 2023-03-17 

重庆市渝北区生态环境局2023年3月17日拟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3月17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17日-2023年3月2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ybqsthjjspk@163.com,传真:023-67822720,邮 编:401120。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相关部门

意见

建设单位公众参与情况说明

1

渝北农高区北区污水处理厂及管网项目

重庆市渝北区兴隆镇小五村

重庆临空都市农业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重庆后科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占地面积约18014平方米,新建一座日处理生活污水10000 m3的污水处理厂,配套建设8000米污水管网及综合用房等建设内容,采用“原污水+格栅井+调节池+气浮+水解酸化+多级AO+MBR+高效离子气浮+消毒”处理工艺,服务范围为重庆渝北农业科技园(一期)北侧片区用地范围内工业废水及职工生活污水,项目总投资22343.18万元,环保投资258万元,占总投资的1.2%。

主要环境影响:项目实施将对相关区域生态环境等产生不利影响,在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工程建设导致的不利生态环境影响能够得到一定缓解和控制。

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服务范围内产生的工业废水及生活污水经“格栅井→调节池→气浮→水解酸化→多级AO→MBR→高效离子气浮→消毒”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一级A标准(其中COD、NH3-N、TP、TN参照《梁滩河流域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963-2020)中重点区域控制标准限值执行)后,经双鱼河汇入温塘河。采取对进水渠、旋流沉砂池、调节池、事故池、水解酸化池风管抽排,污泥浓缩池采取加盖处理,细格栅、除渣机、脱水设备及混凝沉淀池等采取加罩处理,将所有臭气抽送至一套生物滤池除臭装置处理达标后排放。对高噪声设备采用减振、隔声等措施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达标。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栅渣与生活垃圾一同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处置,污泥脱水后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废包装废料外卖物资公司回收,废机油桶、废机油、废MBR膜、含油棉纱和手套等危险废物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重庆市渝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立项批复(渝北发改投[2022]101号),重庆市渝北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用字第市政500112202200040号《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2022年5月25日开展了第一次公示,2022年9月23日至10月14日开展了第二次公示,二次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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