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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财政局 
    • [ 生成日期 ]
    • 2023-03-15 
    • [ 发布日期 ]
    • 2023-03-15 

重庆市渝北区生态环境局(本级)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渝北区生态环境局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生态环境基本制度。负责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监督管理减排目标的落实。负责提出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工作。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负责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工作。组织开展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与对外合作工作。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渝北区生态环境局本级属于行政机关单位,内设6个科室:办公室、生态综合科、行政审批科、大气环境科、土壤生态环境科、水生态环境科。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36935242.05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6935242.05元。收入较2022年减少 8311416.9元,主要是污水处理服务费、饮用水源保护等项目经费拨款减少。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36935242.05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31939.5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014470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316962.51元,节能环保支出预算35202795.04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369075元。支出预算较2022年减少 8311416.9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933337.6元,项目支出预算减少9244754.5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6935242.05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935242.05元,比2022年减少8311416.9元。其中:基本支出5934965.09元,比2022年增加933337.6元,主要原因是职工人数增加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31000276.96元,比2022年减少9244754.5元,主要原因是污水处理服务费、饮用水源保护等项目经费拨款减少等,主要用于污水处理服务、大气污染监管、土壤污染治理等重点工作。

重庆市渝北区生态环境局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48000元,与2022年相同。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与2022年相同,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情况;公务接待费3000元,与2022年相同,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000元,与2022年相同,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用;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2022年相同;主要原因是无公务车购置计划。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201477.7元,比上年减少21238.28元,主要原因为执行“过紧日子”要求,压缩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采购0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31000276.96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2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朱柯宇   联系方式:023-88650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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