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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财政局 
    • [ 生成日期 ]
    • 2023-03-15 
    • [ 发布日期 ]
    • 2023-03-15 

重庆市渝北区生态环境监测站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拟订生态环境监测发展规划、管理制度、工作方案、技术规范。

2.受相关部门委托建设和管理辖区生态环境监测网,配合相关部门统一设置和管理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

3.组织开展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测、重特大突发性环境污染应急监测,评估生态环境质量并进行监测预警。

4.管理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有关工作。

5.监督实施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制度,组织实施生态环境系统监测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6.监督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监测质量(根据《重庆市环境监测服务管理办法》(渝环2019125号)第十三条添加一条)。

7.编制全区生态环境质量报告书、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发布生态环境质量信息和预测预报信息。

8.组织开展生态环境监测业务培训、监测工作考核和环境监测技术研究。

9.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构成

渝北区生态环境监测站于1984年设立,属独立核算的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设站长一名,副站长三名。内设监测办公室、监测一室、监测二室、监测三室、应急监测室、质量管理室。各项规章制度健全,有明确的岗位责任制和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9889848.35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889848.35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收入较2022年减少3325716.68元,主要是2022年建设了三个水质自动监测站,以及2023年财政预算资金大幅压减等。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9889848.35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0元,教育支出预算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746710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317100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 317160元,节能环保支出预算8508878.35元。支出预算较减少3325716.68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减少37321.78元,项目支出预算减少3288394.90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889848.35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889848.35元,比2022年减少3325716.68元。其中:基本支出7114642.8元,比2022年减少37321.78 元,主要用于保障本站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2775205.55元,比2022年减少3288394.90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建设了三个水质自动监测站,以及2023年财政预算资金大幅压减等。

区生态环境监测站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90000元,比2022年或增加6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比2022年减少(或增加)0元,与上年度持平;公务接待费0元,比2022年减少(或增加) 0元,与上年度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90000元,比2022年增加6000元,主要原因是核算方式发生变化,2022年是按编制人数计算,2023年按照公车数量计算;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比2022年减少(或增加)0元;与上年度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我单位是事业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00000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5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00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采购200000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5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0000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775205.55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2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王菊花   联系方式:023-86005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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