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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引号 ]
    • 11500112MB163155XK/2025-00103 
    • [ 发文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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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主题分类 ]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生态环境局 
    • [ 生成日期 ]
    • 2025-05-13 
    • [ 发布日期 ]
    • 2025-05-16 

重庆市渝北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征集生态环境保护专家库人选的通知

重庆市渝北区生态环境局

关于征集生态环境保护专家库人选的通知

各环保产业公司、相关单位:

为提升区域环境质量,充分发挥高层次专家在渝北区生态环境保护中的作用,助推美丽渝北建设,我局拟建立渝北区生态环境保护专家库。现面对社会公开征集专家库人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重庆市内注册或开展业务的环保类企事业单位中,从事环保咨询、技术、工程、管理等相关工作的优秀专业技术人员,渝北区(行政区,含两江直管区)的优先,特别欢迎环保类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具有丰富经验的从业人员。

二、入库条件

(一)政治合格,坚持原则,作风正派,责任心强,热爱环保事业,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职业操守,公正廉洁,遵纪守法,无通报批评、行政或刑事处罚记录。

(二)熟悉国家、重庆市环境保护领域政策法规、标准及技术规范,深入了解国内外相关领域最新理论和技术动态。

(三)涉及环保相关专业(环境工程、环境科学、生态学、化工、法律等)副高以上职称,或具备5年以上环保领域工作经验。

(四)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能够对自己所从事专业领域提供独立、公平、公正的判断和评价。

(五)年龄原则上在7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够承担专家技术评估工作任务。

三、专家职责

接受渝北区生态环境局委托,提供规划和项目环评建议、论证污染治理方案、排查环境隐患、解读环保政策、开展环保技术指导培训、为主管部门执法检查提供技术支撑等服务。参加生态环境部门开展的宣讲、培训、助企(帮助区内企业排查、整治环保问题)等公益活动。

四、征集程序

严格遵循“报审结合、择优选用、公开公正”的原则,采取“申报、审核、公示”三步进行。

(一)凡符合条件要求的人员,采取个人自荐和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报名人员需填写《渝北区生态环境保护专家库成员申报表》(附件),配套提供专家个人身份证、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学术和专业成就等证明材料。

(二)上述资料扫描件及申报表可编辑word版本请于2025年5月20日前发送至电子邮箱(282321151@qq.com)。

(三)我局将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整理、审核和遴选,确定拟入库专家名单,并报上级相关部门征求意见。

(四)按照相关规定通过我局官方网站对拟入库专家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纳入渝北区生态环境保护专家库,并向社会公开。

五、其他

渝北区生态环境局制定专家库管理办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需要增补和调整。违反承诺及管理办法的专家,将调整出库。对调整出库的专家原则上不再选用,如有违法违规行为,按照相关规定交由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附件:1. 渝北区生态环境保护专家库成员申报表

重庆市渝北区生态环境局

2025年5月13日

(联系人:曹 玲,联系电话:023-67822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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