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北区水利局行政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渝北区水利局
关于废止有关文件的通知
渝北水利办〔2025〕47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确保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规范性和准确性。根据《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29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重庆市渝北区水利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水利投资项目全过程监管的通知》(渝北水利办〔2024〕46号)、《重庆市渝北区水利局关于印发〈水情预警发布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渝北水利办〔2024〕17号)等2个部门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不再施行。
特此通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