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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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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财政局 
    • [ 生成日期 ]
    • 2023-03-13 
    • [ 发布日期 ]
    • 2023-03-13 

重庆市渝北区水利局(本级)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根据区委办、区府办关于印发《重庆市渝北区水利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渝北委办发〔2019〕32号)精神,我局的主要职责包括:

1.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水利水资源法律、法规和规章。研究提出全区水利规划和政策建议,组织编制全区水资源规划、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综合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量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区和重要区域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按权限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按权限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村镇供水工作。

3.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全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区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区级及以上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4.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

5.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贯彻执行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6.指导水文工作。负责全区水文水资源监测、水文站网建设和管理。对江河湖库和地下水实施监测,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

7.组织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重要江河湖库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库水生态保护与修复、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水系连通工作。承担全区河长制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8.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开展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指导监督工程安全运行,组织工程验收有关工作。

9.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区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10.负责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中型及以上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组织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组织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和小水电改造工作。

11.负责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拟订水利工程移民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利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制度。负责指导监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负责三峡工程后续工作规划的综合协调、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负责三峡库区对口支援等工作。

12.负责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组织开展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检查活动,查处涉水违法问题。具体执法交由相关执法队伍承担,并以部门名义统一执法,指导镇(街道)水行政执法工作。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13.开展水利科技和交流合作工作。组织开展全区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组织并监督实施水利行业的地方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组织水利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负责水利对外交流、合作等事务。

14.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水库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区应急局,以区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15.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区水利局应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保护规划和水域、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库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将原区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承担的行政职能全部划转到区水利局机关。

17.有关职责分工。

(1)关于防汛抗旱工作。区水利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水库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区应急局,以区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区应急局负责组织编制全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组织协调防汛抗旱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承担区应对灾害指挥部工作,协助区委、区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相关部门水旱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区级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

(2)关于重大重点项目管理工作。区发展改革委负责统筹、调度和督促重大重点项目,牵头拟订重大重点项目年度计划按程序上报区政府审定。区住房城乡建委、区交通局、区水利局等部门负责本行业领域的重大重点项目具体推进工作。

(3)关于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政府采购、国有产权交易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由区财政局、区国资委承担,区发展改革委负责指导协调。区经济信息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管局、区交通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委、区林业局等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依法负责本行业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签订后的监督管理。

(4)关于城区湖库管理工作。区水利局负责水利工程设施监督管理,拟订用水计划,负责水量调度。区城管局负责已移交的城区湖库水面、配套设施及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二)单位构成

渝北区水利局内设5个科室,分别是办公室、行政审批科(水利规划建设科)、水库工程管理科、河道管理科、三峡移民工作管理科。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353432187.87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159650.11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343272537.76元。收入较2022年增加180744747.44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减少7338052.56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增加188082800.00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353432187.87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3840599.61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373919.71元,农林水支出348879484.91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338183.64元。支出预算较2022年增加180744747.44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784867.44元,项目支出预算减少8122920.00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159650.11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159650.11元,比2022年减少7338052.56元。其中:基本支出6688050.11元,比2022年增加784867.44元,主要原因是保险、年金、住房公积基数有所调整,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3471600.00元,比2022年减少8122920.00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安排的本级项目支出大幅压减,主要用于河长制河道常规保护、河长办运行、项目前期工作等重点工作。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43272537.76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43272537.76元,比2022年增加188082800.00元,主要原因是三峡后续项目增加较多,主要用于渝北区龙兴古镇改造提档升级工程、渝北区洛碛岸线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库岸部分)等。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65500.00元,比2022年增加100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00元,比2022年减少(或增加)0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和本年均未安排因公出国(境);公务接待费20500.00元,比2022年减少500.00元,主要原因是我局厉行节约,尽力压减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000.00元,比2022年增加1500.00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是按45000元/车由系统软件自动计算的。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118918.56元,比上年减少94599.44元,主要原因为我区响应中央号召,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调低了公用经费预算标准。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00000.00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00000.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400000.00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00000.00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3471600.00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2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肖成义   联系方式:023-67823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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