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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 11500112009315762E/2025-00050
- [ 发文字号 ]
- 渝北水利许可〔2025〕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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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
- 水利、水务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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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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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成日期 ]
- 2025-06-24
- [ 发布日期 ]
- 2025-07-07
重庆市渝北区水利局关于《渝北区大湾场镇连接桥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的批复
大湾镇政府:
你单位报送的《渝北区大湾场镇连接桥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收悉。《报告》编制单位(重庆金会昌置业有限公司)按专家审查意见进行了修改,于2025年6月23日向我局报送了《报告》报批稿,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和专家审查意见,现对该《报告》批复如下。
一、《报告》采用20年一遇洪水的评价标准,满足《重庆市渝北区防洪规划深化修编报告(2017—2030)》的要求,桥梁自身采用100年一遇洪水设计标准,满足相关规定要求。
二、原则同意涉河建设方案的洪水影响评价结论。
该工程位于重庆市渝北区大湾镇,为完善大湾场镇周边路网,保证大湾河两岸居民出行安全,拟开展大湾连接桥工程工作,涉河建筑物为左侧桥台。
(一)桥梁建设:拟建大湾场镇连接桥跨越三元湾河,全长28m,中心桩号K0+024.969,起点桩号K0+011.969,终点桩号K0+039.969,桥梁共一联,跨径布置为1x18m。上部结构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箱梁,箱梁梁高1.4m,桥面高程为352.64~352.46m,梁底高程为351.03~350.87m。下部结构右侧桥台采用轻型桥台+桩基础。左侧桥台处覆土厚度大,采用重力式U形桥台+承台桩基础。
(二)补偿方案:为消除拟建大湾场镇连接桥左侧桥台占用行洪断面对河道行洪的影响,报告提出了在桥址处河道左岸开挖拓宽,左岸开挖长度为35m。左岸开挖线由桥台扩大基础顶高程346.87m连接河床高程344.70m 顺接削坡,削坡后坡比1:2.4,上下游顺接原河道岸度。
本工程建设对河道行洪、河势稳定影响较小。
三、有关要求
(一)项目法人应严格按照批复的内容和要求建设。
(二)本批复不能代替行业部门对项目本身设计的审批,工程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相关部门同意后方能实施。
(三)项目法人应妥善处理好项目建设涉及的第三方合法水事权益。
(四)工程开工后,项目法人要及时书面告知我局,我局将对工程控制坐标在内的涉河事项进行核查。
(五)施工过程中要高度重视河道保护工作,严禁向河内倾倒弃土弃渣,及时清除施工临时设施和建筑垃圾,确保行洪安全。
(六)工程完工后,项目法人应书面通知我局参与项目的综合验收,本项目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启用。
(七)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本许可决定自行失效,若要继续建设,应重新履行行政许可手续。工程建设过程中涉河建设方案有较大变更的,应按规定重新办理许可手续。
(八)大湾镇应加强对本洪水影响评价批复后项目实施情况的日常监管。
附件:1.专家评审意见
2.涉河建筑物控制点坐标
重庆市渝北区水利局
2025年6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