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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 11500112009315762E/2023-00053
- [ 发文字号 ]
- 渝北水利许可〔2023〕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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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
- 水利、水务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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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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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成日期 ]
- 2023-05-15
- [ 发布日期 ]
- 2023-05-24
重庆市渝北区水利局关于《椿萱大道春华立交至空港东路立交段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的批复
重庆市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椿萱大道春华立交至空港东路立交段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收悉。《报告》编制单位广东珠荣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按专家审查意见进行了修改,于2023年5月10日向我局报送了《报告》报批稿,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和专家审查意见,现对该《报告》批复如下。
一、《报告》中桥梁采用100年一遇防洪标准,箱涵采用200年一遇防洪标准,满足相关规定要求。
二、原则同意涉河建设方案的洪水影响评价结论。
椿萱大道春华立交至空港东路立交段工程位于渝北区双凤桥街道,本工程涉河建筑物为椿萱主线桥左幅桥、椿萱主线桥右幅桥、B匝道桥、D匝道桥4座桥梁及1#迁建箱涵。
椿萱主线桥左幅桥、椿萱主线桥右幅桥、D匝道桥的桥墩、桥台均在河道管理范围以外,为跨河桥梁;B匝道桥的D2桥台在河道管理范围以内,D2桥台位于学堂湾,长6.8m,宽6.4m,高2.7m,结构型式为重力台+桩帽台。
迁建1#箱涵位于桃源隧道左线ZK2+330附近隧道敞口段,规模为BXH=4.5mx3.5m,i=0.012,总长为278.73m。
涉河建筑物占用岸线长度347.58m,占用岸线面积1255.07m²,工程建设对河道行洪、河势稳定影响较小。
三、有关要求
(一)项目法人应严格按照批复的内容和要求建设。
(二)本批复不能代替行业部门对项目本身设计的审批,工程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相关部门同意后方能实施。
(三)项目法人应妥善处理好项目建设涉及的第三方合法水事权益。
(四)工程开工后,项目法人要及时书面告知我局,我局将对工程控制坐标在内的涉河事项进行核查。
(五)施工过程中要高度重视河道保护工作,严禁向河内倾倒弃土弃渣,及时清除施工临时设施和建筑垃圾,确保行洪安全。
(六)工程完工后,项目法人应书面通知我局参与项目的综合验收,本项目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启用。
(七)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本许可决定自行失效,若要继续建设,应重新履行行政许可手续。工程建设过程中涉河建设方案有较大变更的,应按规定重新办理许可手续。
(八)双凤桥街道应加强对本洪水影响评价批复后项目实施情况的日常监管。
附件:1.专家评审意见
2.涉河建筑物控制点坐标
重庆市渝北区水利局
202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