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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引号 ]
    • 11500112009315762E/2023-00024 
    • [ 发文字号 ]
    • 渝北水利许可〔2023〕6号 
    • [ 主题分类 ]
    • 水利、水务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水利局 
    • [ 生成日期 ]
    • 2023-02-10 
    • [ 发布日期 ]
    • 2023-02-13 

重庆市渝北区水利局关于渝北区统景镇干溪沟水土保持工程变更方案的批复

统景镇政府:

你镇《关于报批<统景镇干溪沟水土保持工程变更方案>的函》(统景府函〔2023〕13号)收悉,经评审,原则同意该变更方案,现将有关情况复函如下:

一、项目业主

渝北区统景镇人民政府

二、项目建设地点

渝北区统景镇中坪村

三、项目建设主要内容

原批复项目建设内容主要由工程措施和植物措施两部分组成,其中,工程措施包括整治排水沟300m、蓄水池1口、山坪塘1座,新建沉砂池6个,硬化生产便道3000m;植物措施包括柑橘补植500亩。

现将其中硬化生产便道3000m部分变更为改造渝北统景镇中坪村2组(大屋基)居民人居环境整治,变更部分主要由工程措施和植物措施两部分组成,其中,工程措施包括硬化地面铺装、修建景观花池、修建景观矮墙和坐凳设施安装等;植物措施包括花池绿化,庭院绿化,景观绿化等。

四、项目工期

变更部分总工期为2个月。

五、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

原批复中产业便道硬化35.61万元,变更为人居环境整治后总投资49.21万元,全部为建筑工程费。资金来源为统景镇干溪沟水土保持工程资金。

六、工作要求

(一)严格工程发包。项目的建设程序务必符合有关文件规定,严格按照程序和渝北区相关文件规定确定施工单位。

(二)严格项目管理。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内容组织实施,做好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项目一经批复不得随意变更,如确需变更,需及时报请原审批单位。工程严格执行水利行业相关技术要求,完工后由各项目业主自行组织完工验收,合格后及时申请主管部门组织竣工验收。

(三)严格资金管理。资金的使用严格按照《关于印发<重庆市水利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渝财农〔2017〕79号)、《关于转发〈财政部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渝财农〔2019〕117号)及其他有关文件要求执行,不足部分由你镇自行解决。

(四)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

附件:1.渝北区统景镇干溪沟水土保持工程变更方案专家评审意见

2.专家签到表

重庆市渝北区水利局

2023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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