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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引号 ]
    • 11500112009315762E/2023-00009 
    • [ 发文字号 ]
    • 渝北水利许可〔2022〕68号 
    • [ 主题分类 ]
    • 水利、水务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水利局 
    • [ 生成日期 ]
    • 2022-12-29 
    • [ 发布日期 ]
    • 2022-12-29 

重庆市渝北区水利局关于渝北区两路组团F分区F37-3/04号宗地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重庆弘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渝北区两路组团F分区F37-3/04号宗地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表(项目代码:2020-500112-70-03-117236)和《渝北区两路组团F分区F37-3/04号宗地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渝北区仙桃街道,为新建项目。项目由18栋8F/-1住宅洋房,1栋商业、1栋配套用房及配套设施和绿化景观组成,总建筑面积80997.72m2,容积率1.5,建筑密度35%,绿地面积17330m2,绿地率43.69%。项目总占地面积3.96hm2,全部为永久占地。项目总挖方29.81万m3,总填方0.24万m3,弃方29.57万m3,弃方由施工单位重庆市本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弃到空港新城公司开发建设公司下的合法弃渣场瓦房五、六社渣场内。项目总投资10亿元,其中土建投资6.49亿元。项目已于2020年7月开工,于2022年6月完工,总工期24个月。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方案编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相关资料等基本正确。

(二)同意方案设计水平年为2023年。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界定,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3.96hm2

(四)同意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为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

(五)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

(六)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体系。

(七)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八)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

三、水土保持方案投资

本工程水土保持总投资495.17万元,其中主体已列投资477.61万元,方案新增投资17.56万元。主体已列投资中,工程措施101.9万元,植物措施373.71万元,临时措施2万元。在方案新增投资中,监测措施6.01万元,独立费用6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5.55万元(55490.4元)。

四、工作要求

(一)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认真做好项目的水土流失防治工作。

(二)及时按规定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三)及时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在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通过3个月内,向我局报备验收材料(包括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等)。

(四)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

附件:

1.渝北区两路组团F分区F37-3/04号宗地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2.渝北区两路组团F分区F37-3/04号宗地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专家评审见

3.专家组名单

重庆市渝北区水利局

2022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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