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简介
重庆市渝北区水利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
二、职能职责
(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量的统筹和保障。
(三)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全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区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区级及以上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四)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
(六)指导水文工作。
(七)组织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重要江河湖库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库水生态保护与修复、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水系连通工作。承担全区河长制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八)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开展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指导监督工程安全运行,组织工程验收有关工作。
(九)负责水土保持工作。
(十)负责农村水利工作。
(十一)负责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
(十三)开展水利科技和交流合作工作。
(十四)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水库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区应急局,以区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内设机构
重庆市渝北区水利局内设办公室、行政审批科(水利规划建设科)、水利工程管理科、河道管理科、三峡移民工作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