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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500112009315762E/2024-00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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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
- 综合政务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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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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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成日期 ]
- 2024-03-12
- [ 发布日期 ]
- 2024-03-15
重庆市渝北区水利局关于2023年度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绩效自评情况的报告
重庆市渝北区水利局
关于2023年度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绩效自评情况的报告
市水利局:
按照《财政部关于开展2023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财监〔2024〕3号)要求,渝北区水利局高度重视,及时分解任务,落实责任,有序推进2023年度中央水利救灾资金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市级以上水利救灾资金拨付和绩效目标情况
全年收到一批次市级以上水利救灾资金共计60万元,用于开展洪涝、干旱及引发的次生水旱灾害救灾,其中中央水利救灾资金(水毁)60万元,并将从产出、效益和满意度3方面18个考核指标进行绩效考核。
(二)分解下达预算情况
在规定时限内全部分解下达。《渝北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预算(水利救灾资金)的通知》(渝北财农〔2023〕124号)(下达资金60万元)。
(三)绩效目标情况
排查消除防洪安全隐患1处。
其余指标详见附件。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补助大湾1个镇开展水利设施设备水毁修复。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截至目前,已执行57万元,预算执行率95%。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资金下达后,我局会同财政部门一是在确保资金使用及时性的前提下,结合实际加强资金绩效管理,执行中重点监控资金使用是否符合下达时确定的目标,发现绩效运行与原定绩效目标发生偏离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纠正;二是对所有补助的水旱灾害防御项目均进行了专账核算,建立健全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资金专款专用。工程款支付及时,项目单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无拖欠工程款现象;三是工程资金使用规范,建立健全财务会计管理制度,项目资金用于规定的建设内容,工程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规范,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无大额现金支付工程款、白条入账现象;资金管理规范,无违反财务会计制度、现金管理条例等现象,无挤占、截留、挪用专项资金现象。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绩效目标原安排项目1处,实际调整安排项目0处,调整率为0%;已完成1处,完工率为100%。
(四)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数量指标:原绩效目标安排排查消除防洪安全隐患1处,实际调整安排0处,已完成1处,完成率100%。
质量指标:2023年中央水利救灾资金补助项目工程设计标准符合规范,工程施工管理符合规范,部分工程已完成验收。
时效指标:截至目前,预算执行率为95%,满足资金下达6个月预算执行率大于等于80%的时效指标要求。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项目的实施提高了渝北区洪旱灾害风险防御能力,有效地保障了水利工程完整及安全运行,有效地减少重庆市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促进了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为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安全保障。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各项目服务对象满意度均达到目标值。
三、下一步改进措施
进一步加强灾情收集、做好项目储备,对急需开展的水毁项目修复或抗旱项目建设,提前开展前期勘察、设计工作,提高项目申报的准确性。
四、绩效自评结果应用和公开情况
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中央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自评总表
重庆市渝北区水利局
2024年3月12日
(联系人:陈*,联系电话:139*******8)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中央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自评总表
(2023年度)
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
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 | |||||||
中央主管部门 |
水利部 | |||||||
地方主管部门 |
重庆市水利局 |
资金使用单位 |
重庆市水利局 | |||||
资金情况(万元) |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预算执行率(B/A) | ||||
年度资金总额: |
60 |
57 |
95% | |||||
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
60 |
57 |
95% | |||||
地方资金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资金管理情况 |
|
情况说明 |
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 |||||
分配科学性 |
严格按照转移支付管理制度及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分配资金 |
无 | ||||||
下达及时性 |
严格按照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转移支付管理制度规定及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限要求分解下达 |
无 | ||||||
拨付合规性 |
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支付资金,未出现违规。 |
无 | ||||||
使用规范性 |
严格按照下达预算的科目和项目执行,未出现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等问题 |
无 | ||||||
执行准确性 |
按照上级下达和本级预算安排的金额执行,不存在执行数偏低预算数较多的问题 |
无 | ||||||
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
在细化下达预算时同步下达绩效目标,将有关资金纳入本级预算或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管理,开展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 |
无 | ||||||
支出责任履行情况 |
足额安排资金履行本级支付责任 |
无 | ||||||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开展江河洪水、洪涝、山洪暴发(指由降雨引发的山洪、地质灾害等)等灾害造成的洪涝、干旱及引发的次生灾害等水旱灾害的预防、控制和水利工程设施损毁修复。 |
绩效目标原安排项目1处,实际调整绩效目标安排项目1处,已完成1处,完工率95%。 | |||||||
一级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指标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排查消除防洪安全隐患(**处) |
1 |
1 |
/ | |||
水库(水电站)水毁修复数量(**处) |
/ |
/ |
| |||||
堤防(护岸)水毁修复数量(**处) |
/ |
/ |
| |||||
兴建修复抗旱水源和调水供水设施(**套) |
/ |
/ |
| |||||
添置提运水设备及运行(**套) |
/ |
/ |
| |||||
水文测报设施设备修复(**套) |
/ |
/ |
| |||||
质量指标 |
工程施工设计标准 |
符合规范 |
符合规范 |
| ||||
工程施工管理 |
符合规范 |
符合规范 |
| |||||
工程施工验收 |
通过验收 |
通过验收 |
| |||||
时效指标 |
资金下达省级6个月内预算执行率(≥80%) |
80 |
95 |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
保障防洪工程安全度汛 |
发生工程设计标准内洪水不受严重影响 |
发生工程设计标准内洪水不受严重影响 |
| |||
指标 |
保障抗旱供水安全 |
发生中等干旱不受严重影响 |
发生中等干旱不受严重影响 |
| ||||
社会效益 |
保障居民社会生活平稳 |
发生工程设计标准内洪水、发生中等干旱不受严重影响 |
发生工程设计标准内洪水、发生中等干旱不受严重影响 |
| ||||
指标 |
保障旱区城乡群众基本生活用水 |
发生中等干旱不受严重影响 |
发生中等干旱不受严重影响 |
| ||||
生态效益 |
促进地区生态和谐发展 |
发生工程设计标准内洪水、发生中等干旱不受严重影响 |
发生工程设计标准内洪水、发生中等干旱不受严重影响 |
| ||||
指标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为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安全保障 |
发生工程设计标准内洪水、发生中等干旱不受严重影响 |
发生工程设计标准内洪水、发生中等干旱不受严重影响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运行管理单位满意度(≥**%) |
90 |
90 |
| |||
上级主管部门满意度(≥**%) |
90 |
90 |
| |||||
说明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