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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水利、水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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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水利局 
    • [ 生成日期 ]
    • 2023-01-29 
    • [ 发布日期 ]
    • 2023-01-29 

渝北区总河长2022年度履职情况(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区总河长)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区总河长 廖红军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廖红军于2022年1月至今担任渝北区区级总河长。廖红军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定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全面强化河长制,用实际行动守护渝北绿水青山。

一、贯彻落实决策部署情况

一是贯彻落实《重庆市河长制条例》。听取了《重庆市河长制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的汇报;调整了区河长办公室组成人员,区副总河长担任区河长办公室主任,另设1名常务副主任、2名副主任,25个区级部门分管负责人担任区河长办公室成员;组织开展了《重庆市河长制条例》培训、宣传工作。二是切实履行河长制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制定印发了《渝北区2022年河长制工作要点》《渝北区全面强化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统筹推进河长制工作;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在区政府常务会上4次研究部署河长制工作,听取河长制工作汇报,研究石船镇麻柳沱马鞍街侵占河道建筑物问题整改事宜。三是贯彻落实市级总河长令。对第4号总河长令作出工作批示,印发了《渝北区深入开展查河要实、治河要实、管河要实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在巡河中召开现场会部署专项行动工作,全流域排查“三排”“三乱”“三率”等问题。

二、河长制组织推进情况

(一)着力完善组织体系。一是进一步完善河长体系。动态调整区、镇街、村社区“三级河长”体系,全区现有河长406名,其中,区级河长18名,镇(街道)级河长128名,村(社区)级河长260名。二是进一步深化“河长+”体系。推进“河库+警长”体系建设,建立区、镇两级河库警长制,现有区级河库警长2名、镇街级河库警长21名,强化辖区河库巡河排查、打击犯罪等工作。完善“河长+检察长”体系,设立河流检察长,针对巡查中发现的雨污混排线索立案10件,向有关单位发出诉前检察建议9件,针对发现的建筑工地污水排放线索立案1件。三是夯实基础保障。落实河长制工作经费1066.97万元,用于河流日常管理保护、御临河市级示范河流建设等工作;在全区开展“三送三进三学”活动,全年累计开展河长制工作培训1259人次,提升河长制工作能力。

(二)着力推动河长制基础工作。个人全年共开展巡河查河7次,检查了嘉陵江悦来段、盘溪河等河流清漂保洁、水环境综合治理等工作。带动全区各级河长巡河查河11130次,发现解决重难点水问题32个,问题整改率100%。作为嘉陵江渝北段区级河长,督促嘉陵江“一河一策”实施,各部门按时有效完成年度任务,目前2022年嘉陵江“一河一策”年度任务均已按期完成。

(三)着力加强水生态修复。一是扎实推进禁捕工作。开展长江禁捕执法、“十年禁渔”“零点”行动等系列专项执法行动,清理“三无”船舶8艘,查办涉渔违法行政案件19件涉案31人,罚款6.6万元。二是扎实推动司法助力水环境保护。出台非法捕捞水产品、非法狩猎量刑意见2个,累计审结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案件90件、156人,通报典型案例34件。与江津区、四川泸州市等地法院签订《涉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环境资源》等框架协议3个,联合建立巡回审判点3个。

(四)着力强化系统治理。一是大力排查整治污染源头。开展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对长江、大洪河、御临河等流域面积1000平方千米以上河流入河排污口进行了排查。二是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扎实推进城镇排水设施建设和改造,扎实推进城区雨污分流治理一期、二期工程;调整优化镇村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模式,将79座镇村污水处理厂(站)统一移交国有平台公司运维,牛头岩水厂等5座水厂获评“市级示范工程”。三是严防船舶码头污染。发现整改环保隐患11起,整改率100%,委托第三方环保公司转运处置油污水;修订并印发了《渝北区地方水域防治船舶及其作业活动污染水域环境应急预案》。

三、主要工作亮点

(一)涉水违法建筑整治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是“统筹+聚力”,强化责任担当。将涉水违法建筑整治纳入河长制的重要范畴,一体统筹推进,将涉水违法建筑整治作为水行政执法的重点工作,范围涵盖全区各条河流、各座湖库。二是“人防+技防”,强化巡查监管。通过明查暗访相结合方式,并借助无人机等先进技术,全面排查河道管理范围内的违法建筑物,并建立“一案一档”。三是“教育+处罚”,强化治理工作。集中宣传《水法》《河道管理条例》等法规80余次;在整治河库岸线的违法建筑时,一并开展现场法制教育。对盘溪河岸线的违法建筑实施了拆除,并对违法建筑当事人进行了行政罚款。

(二)找准雨污混排整治方法改善猪肠溪水环境

一是细致摸排找问题。成立工作小组,分区域开展拉网式大排查3次,累计排查建成区39个小区约5万住户,登记雨污水混排物业小区33个、住户2000余户。二是建章立制促联动。结合排查重难点问题,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开展“马路办公”8次,联合开展“1+X”综合执法25次。三是以点带面寻突破。完成泽科港城国际一期、桂馥西路、汇祥好莱坞祥和路段门市污水接入市政雨水管网,以及鹿山锦绣小区住户违规排水等5个重难点位整治,解决小区管网问题25个,办理排水许可178家。

(三)2个工作案例获得认可

一是推行“党建+河长制”。《凝聚红色力量,守护清清河水——重庆市渝北区推行“党建+河长制”的创新实践》通过水利部审查,拟作为典型案例在全国推广。二是联合办案。渝北区检察院、长寿区检察院、两江新区检察院联合办理1起跨区直接向长江流域非法倾倒危险废物的特大污染环境案件,各检察院分别从刑事打击、行政监督、民事追偿方面充分发挥专业化办案优势,实现精准打击犯罪,该案件入选最高检发布的检察机关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典型案例(第四批)。

四、河长制落实中存在的问题

(一)巡河检查系统性不够强。对需要与周边区县共同治理的河流,协同不够好。比如,虽然多次实地巡查、研究盘溪河流域整治问题,但因水源在区外,整治效果不理想。

(二)基础设施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镇街,特别是农村地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不够完善,污水收集处理不完全到位,部分农村雨污未分流,管网老化、渗漏等问题依旧存在,易对河流水质造成影响。

五、下步工作措施

在下步工作中,将继续按照党中央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深入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党政领导、部门联动,坚持问题导向、综合施策,坚持公众参与、人水和谐,全面强化河长制,重点抓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一是细化日常管理工作。常态抓好组织体系建设、巡河查河、清漂保洁、联防联控等工作。二是扎实推动重点工作。深入实施“一河一策”,贯彻执行市级总河长令,开展污水处理、农村面源污染整治、河道岸线整治专项行动。三是聚力打造生态河湖。以御临河示范河流建设为契机,打造渝北水生态名片;以多宝湖水库综合打造为契机,将水文化与人文环境相融合,呈现人水和谐的生态文明建设成果。四是持续深化多方联动。抓好川渝合作、跨区联动、部门协作,推动跨区河流共治共享;继续实施“河长+河库警长”“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建设;加大宣传引导,营造全民参与的爱河护河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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