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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00112009315762E/2023-0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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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水利、水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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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水利局 
    • [ 生成日期 ]
    • 2023-01-29 
    • [ 发布日期 ]
    • 2023-01-29 

渝北区总河长2022年度履职情况(区委书记、区总河长)

区委书记、区总河长 常斌


区委书记常斌于2022年6月起担任渝北区总河长。担任总河长以来,认真履行总河长责任,深入实施“一河一长”“一河一策”“一河一档”,全区河长制工作稳步推进,并取得积极成效。

一、贯彻落实决策部署情况

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强化河湖长制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压实责任,精准施策,持续用力保护水环境,努力建设造福人民的幸福河,为区域发展提供支撑。一是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主持召开常委会,学习党的二十大关于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内容,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一体学习、一体领会、一体贯彻,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全力抓好河长制各项工作。二是切实履行河长制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强对全区河长制工作的领导,主动研究部署,制定印发了《渝北区2022年河长制工作要点》,统筹推进2022年河长制工作;制定了《渝北区全面强化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从完善组织体系、明确重点任务、强化保障措施等方面系统谋划未来五年河长制工作。三是贯彻落实市级总河长令。对第4号总河长令作出工作批示,召开市级第4号总河长令调度会,印发了《渝北区深入开展查河要实、治河要实、管河要实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全流域排查“三排”“三乱”“三率”等问题。

二、河长制组织推进情况

(一)组织责任落实情况。一是健全完善河长体系。不断完善区、镇街、村社区“三级河长”体系,全区现有河长406名,其中,区级河长18名,镇(街道)级河长128名,村(社区)级河长260名,河长向下延伸建立库长、塘长、点长等制度,构建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巡河查河责任链。二是层层压实责任。贯彻落实《重庆市河长制条例》,严格落实《重庆市河长工作交接制度(试行)》等制度,压紧压实各级河长、区级河流牵头单位责任、河长制责任单位责任和各镇街属地责任,坚决打好河库管理攻坚战、碧水保卫战,构建人水相宜的水生态保护体系。三是强化考核问责。在区委常委会上通报分析河长制考核相关工作,将河长制重点工作纳入区级经济社会发展业绩考核,将河长制执行情况纳入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二)河长制基础工作情况。一是认真开展巡河查河。带头开展巡河5次,巡查了长江洛碛段、御临河等河流,研究了洛碛码头运行管理、新桥水库生态保护等工作。带动全区各级河长巡河查河11130次,发现解决重难点水问题32个,问题整改率100%。二是责任河流水质情况良好。作为长江渝北段区级河长,长江渝北段水质监测结果常年保持在Ⅱ类及以上。三是深入实施“一河一策”。督促长江“一河一策”实施,各部门按时有效完成年度任务,目前2022年长江“一河一策”年度任务均已按期完成。四是严格河道管理。完成双溪河等6条城区河流划界工作,公布了我区50平方公里以下重要河道名录,排查整改小水电风险隐患7个,排查复核水利部下发疑似碍洪图斑78个,审查涉河建设项目13个,对30个涉河建设项目批建一致情况进行了复核。

(三)推进示范河流创建情况。御临河于2021年纳入重庆市首批市级示范河流建设范围,是重庆市主城区唯一一条纳入市级示范河流创建的河流,主要涵盖水生态修复、水环境治理、水文化挖掘等方面,全区高强度加力,已投入7.79亿元,全面完成了暨定的年度目标任务。

(四)推动公众参与情况。不断充实河小青、党员志愿者、志愿护渔队队伍,打通河流管护“最后一公里”。加强对志愿者的培训,组织团区委、区妇联、各镇街联合志愿者、企业开展“河我一起,守护美丽岸线”净滩行动等活动50余次,开展“绿色家庭”创建活动,选树100户节水惜水家庭为“绿色家庭”。

三、亮点工作

(一)涉水违法建筑整治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是“统筹+聚力”,强化责任担当。将涉水违法建筑整治纳入河长制的重要范畴,一体统筹推进,将涉水违法建筑整治作为水行政执法的重点工作,范围涵盖全区各条河流、各座湖库。二是“人防+技防”,强化巡查监管。通过明查暗访相结合方式,并借助无人机等先进技术,全面排查河道管理范围内的违法建筑物,并建立“一案一档”。三是“教育+处罚”,强化治理工作。集中宣传《水法》《河道管理条例》等法规80余次;在整治河库岸线的违法建筑时,一并开展现场法制教育。对盘溪河岸线的违法建筑实施了拆除,并对违法建筑当事人进行了行政罚款。

(二)找准雨污混排整治方法改善猪肠溪水环境

一是细致摸排找问题。成立工作小组,分区域开展拉网式大排查3次,累计排查建成区39个小区约5万住户,登记雨污水混排物业小区33个、住户2000余户。二是建章立制促联动。结合排查重难点问题,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开展“马路办公”8次,联合开展“1+X”综合执法25次。三是以点带面寻突破。完成泽科港城国际一期、桂馥西路、汇祥好莱坞祥和路段门市污水接入市政雨水管网,以及鹿山锦绣小区住户违规排水等5个重难点位整治,解决小区管网问题25个,办理排水许可178家。

(三)2个工作案例获得认可

一是推行“党建+河长制”。《凝聚红色力量,守护清清河水——重庆市渝北区推行“党建+河长制”的创新实践》通过水利部审查,拟作为典型案例在全国推广。二是联合办案。渝北区检察院、长寿区检察院、两江新区检察院联合办理1起跨区直接向长江流域非法倾倒危险废物的特大污染环境案件,各检察院分别从刑事打击、行政监督、民事追偿方面充分发挥专业化办案优势,实现精准打击犯罪,该案件入选最高检发布的检察机关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典型案例(第四批)。

四、河长制落实中存在的问题

(一)治理监管有待进一步提升。盘溪河、肖家河等部分城区河流历史遗留问题多、整治难度大,虽然全区投入大量人力、财力、物力,但水环境问题依然存在,水质易反复,治理工作仍需持续用力、久久为功。

(二)基础设施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镇街,特别是农村地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不够完善,污水收集处理不完全到位,部分农村雨污未分流,管网老化、渗漏等问题依旧存在,易对河流水质造成影响。

五、下步工作措施

在下步工作中,将继续按照中央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严格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确保河湖保护工作取得更大成效。一是发挥示范带头作用。认真履行总河长责任,切实担起河长制“第一责任人”责任,抓好河长制组织领导、决策部署和监督检查工作,统筹解决河长制实施和河流管理保护重大问题。二是加强统筹协调。进一步健全完善河长工作相关制度机制,压实各级河长和部门工作责任,督促好河长办认真履行职能,形成河、湖、库、渠保护的强大合力。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在建立体系、机制、制度的基础上,融合运用巡河查河机制、问题督导机制、联动配合机制,明确职责任务,对河长制工作履职不力的单位、个人开展提醒、约谈、通报,建设能用、好用、管用的河长制体系。四是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积极向上级争取项目和资金,加快推进生态修复工程、城乡人居环境综合治理等各项工作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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