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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水利局“四举措”提升水利发展资金绩效

日期:2021-02-19

一是强融资。碑口水库初设批复总投资9.27亿元,在上级资金尚未到位时,我局不等不靠,积极与农业发展银行洽商,取得了该行的大力支持,同意融资6亿元支持碑口水库建设,大大缓解了工程建设压力。

    二是早分配。在上级水利发展资金下达之时,区财政局第一时间将文件转至我局,我局立即根据资金预算和任务清单安排具体项目,并会同区财政局行文提前下达,各用款单位再按提前下达的额度将其编入部门预算,以此保证在规定时间内将资金下达到具体用款单位。
    三是严管理。我局印发了《关于加强水利发展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要求所有项目以“当年末必须完成80%,次年6月底必须全面完成”为硬指标,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及时进行完工验收,以保证按期完成任务。
    四是重评价。绩效评价结果与资金投向决策和优化预算管理直接挂钩,次年水利发展资金分配时充分运用上年水利发展资金绩效评价结果,指导性任务及资金的分解将直接与上年绩效评价结果挂钩,上年绩效评价被扣分的项目将酌情扣减直至不安排水利发展资金,建立了绩效优先、结果导向的资金分配管理新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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