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的位置:审计信息

    • [ 索引号 ]
    • 11500112009316132G/2021-00045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金融、审计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审计局 
    • [ 生成日期 ]
    • 2021-09-22 
    • [ 发布日期 ]
    • 2021-09-22 

重庆市渝北区审计局关于2020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的公告

重   庆   市   渝   北   区   审   计   局


审   计   结   果   公   告


2021年1号



重庆市渝北区审计局关于2020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

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的公告

(2021年9月16日公告)


2020年7月至2021年6月,按照区委、区政府和市审计局工作部署,区审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积极落实中央、市委及区委审计委员会会议精神,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扎实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工作。共审计(调查)123个单位,促进增收节支16533万元,其中已查缴及督促被审计单位上缴或归还财政资金9300万元。推动健全完善区级相关领域改革或管理制度11项。审计结果表明,全区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中央、市委、区委决策部署和工作安排,积极应对各种风险挑战,围绕“四区”发展定位,持续打好三大攻坚战,扎实推进“六稳”“六保”,全区经济运行、财政管理总体情况较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规定,按照区委、区政府和市审计局的工作要求,区审计局对审计发现问题公告如下:

一、财政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一)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审计情况。区财政局等部门认真落实区人大预算决议要求,加力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财政管理不断规范,财政运行总体平稳。发现的主要问题:

1.预算编制及执行不规范。一是预算编制不细化。普通干线公路建设等资金35752万元未落实到具体部门或细化支出内容。二是非税收入未及时入库。利息收入、征收补偿款等184万元滞留在财政专户或单位代管资金账户,未及时缴存国库。三是预备费支出超范围。动用预备费安排补充健康医疗基金、单位经费保障等一般性、可预见支出1550万元。

2. 专项资金监管机制应待加强。一是专项资金使用缓慢。林业生态保护等9项上级专项资金18585万元因项目周期较长、准备不充分等项目推进缓慢,未及时使用。其中,农村改厕等3项资金8594万元使用率不足10%。二是套取骗取专项资金问题仍然存在。6个项目采取虚构交易事项、虚报投资额等方式,套取骗取“专精特新”等专项资金1051万元。三是绩效管理不到位。居家养老等4个服务类项目352万元未达预期目标。其中,购买居家养老服务235万元主要集中于保洁服务,应涵盖未涵盖助医等5项服务;63个重大项目人脸识别系统应安装未安装或无法正常使用。

3. 财政存量资金清理盘活力度不够。7个单位三峡移民应急资金、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等结转两年以上的财政存量资金12723万元,未按规定及时清理并上缴区财政。

(二)区级部门及街道预算执行及相关审计情况。采取全覆盖+重点审查”方式,对全区所有一级预算单位开展大数据审计,其中重点审查了区生态环境局、区商务委等22个单位。审计结果表明,各部门单位认真贯彻落实《预算法》,预算管理水平不断提高,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规范。发现的主要问题:

1. 部门预算编制及执行不规范。一是预算编制不准确。7个单位11个项目1517万元预算编制不实。其中,4个项目656万元因预算编制不准确,追减率在50%以上,有2个项目50万元被全部追减。二是预算编制不完整。3个单位未编制非税收入预算1219万元。2个单位未编制“三公”经费预算5万元。三是无预算支出。6个单位在重大火灾隐患整治专项等项目支出中列支网格员工资、绩效考核等基本支出227万元。

2. 过紧日子要求落实不到位。一是三公”经费管理不严。11个单位违规租赁或维修公务用车、违规购买加油卡,有的支出非定点维修点车辆维修费22万元,有的支出租车费用50万元依据不充分。2个单位食堂采购等费用管理不规范。二是超范围超标准支出。5个单位存在超范围超标准发放补贴或福利问题,其中个别社区套取清扫保洁资金23万元用于发放个人补助。三是行政经费弥补工会经费不合理。4个单位在工会账户余额较大的情况下,仍拨付工会经费84万元,至2020年末工会账户余额合计139万元。

3. 预算管理存在薄弱环节。一是资金管理方面。3个单位培训费、劳务费等支出报销依据不充分。3个单位提前支付项目款228万元,有的单位在采购物资未到位的情况下年末突击花钱。二是财务核算方面。2个单位债权债务832万元清理不及时。3个单位收取的爱心捐款等其他收入231万元未纳入部门决算编报。

多年来,上述部门预算执行的不少问题屡审屡犯,反映出部门预算管理体制机制还不完善、制度执行还不到位。对照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健全完善审计整改长效机制的相关意见,具体分析如下:

一是预算编报和执行缺乏刚性约束。有的单位预算意识不强,对资金使用整体情况把控力弱,编制预算时仍习惯于基数+增长”,对项目预算细化度不够。有的单位对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不充分,项目预算调整较大,预算执行缺乏刚性约束,预算执行评估结果与下年度预算安排挂钩机制还需强化。

二是制度笼子扎得不够紧。有的单位内控制度不完善、工作机制不健全,重制度建设轻制度执行。加之财务人员及分管领导审核不严,导致部分支出不合规。

三是监管体系尚不完善。有的单位内部监管弱化,部分主管部门对下属单位存在监督缺位现象,也未有效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对国家审计等外部监督重视不够,落实整改责任不到位,对预算管理中的问题,追责问责力度不够,缺少严肃问责的有效措施,警示教育效果不明显。有的还存在以单纯建立制度整改等整改表面化、形式化问题。

(三)镇级财政决算审计及相关检查情况

1. 龙兴镇财政决算审计情况。对龙兴镇财政决算进行审计,龙兴镇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注重城乡发展,着力发展经济,持续推进开发建设。发现的主要问题:

1)财务管理不规范。一是财政存量资金942万元未及时清理统筹。二是借出款项1342万元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其中部分工程因长期未办理工程结算,导致工程借款挂账长达10年。三是重复发放选房、征地工作超时补贴13万元,住房安置过渡费161万元审签手续不完善。

2)村居管理机制不完善。一是“三环十景”农旅融合项目326万元未按计划实施建设,仅完成计划投资的34%,且苗木栽植等部分建设内容建成后损毁,项目未达预期绩效。二是部分村委会及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薄弱,存在财务报销票据不实、收据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2. 村级财政资金检查情况。对玉峰山镇、洛碛镇、大湾镇、石船镇、统景镇5个镇25个村委会、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财政资金使用及相关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资金管理总体规范,为全区农业农村工作发展奠定了基础。发现的主要问题:

1)内部管控体制不健全。一是财务岗位相互制约机制不完善,存在财务收据、印鉴管理,对账、盘库等基础工作分工不明、履责缺失等问题。二是6个村村务公开制度执行不到位。5个村联合社未建立以群众为主的民主理财小组。三是3个村联合社部分重大事项决策、2个村委会支出报销等程序不合规,未经股东代表大会决议或应审批未审批。

2)建设管理不规范。一是招标不实。3个村委会及村联合社5个项目存在应招标未招标、围标串标和违规挂靠等现象。二是违规转包或直接发包。涉及11个村委会及村联合社29个项目2134万元。其中,村联合社21个项目1576万元以收取项目0--30%不等的管理费后违规转包,增大工程投资,且部分项目承接方无相应资质。三是村(社)干部承接项目违规或不合理。有的村联合社将项目违规转包给村(社)干部,并且存在项目实施不实的问题,有的村专业合作社与村联合社职责不清,村联合社负责人既代表村联合社履行公职,又代表专业合作社履行市场主体责任。四是造价管控不到位。4个项目虚大工程投资95万元。1个项目合同金额超中标金额52万元。3个项目提前或多支付工程款24万元。五是4个村联合社实施的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改造项目进度缓慢。六是2个村联合社实施的矿坑连接道及周边植被恢复工程等3个项目后期管护不到位,个别项目苗木存活率不足10%。

3)财务管控欠缺。一是违规支出。4个村委会以虚开办公用品发票等方式套取资金7万元并用于村干部补贴等支出。13个村委会及村联合社大额现金支付和不规范报销支出176万元,3个村委会超标准超范围报销慰问费、差旅费等支出17万元。二是公款私存。5个村委会及村联合社将收取的部分农户人居环境整治群众自筹款等35万元存入个人账户,资金管理存在风险和漏洞。三是违规借款。个别村委会出借给相关联的专业合作社10万元借款逾期长达4年尚未收回。四是资金闲置。5个村联合社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启动资金150万元未充分发挥效益,闲置1年以上。

二、建设管理相关审计情况

(一)国有单位项目建设管理审计情况。

结合区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国有企业审计等项目,重点对区水利局、宝圣湖街道、龙兴镇、临空农业公司等6个单位项目建设管理方面进行审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1. 项目建设程序不规范。一是应招标未招标。6个单位43个项目2454万元应招标未招标或违规拆分项目直接发包。有的单位将11个违建拆除项目350万元下沉至社区,并大多以直接发包等方式交无相关资质的企业实施。有的项目以工程增量形式直接发包。二是招标、评标不实。3个单位11个项目546万元招标执行不规范,有的项目先实施后补比选程序,有的项目业主对投标企业资质审核不严,存在投(中)标企业不符合资质条件、提供虚假资料等问题。三是存在围标、挂靠现象。5个单位部分小额工程项目1293万元存在围标、挂靠现象。有的投标资料高度雷同,主要投标清单和投标报价完全一致。四是未履行建设管理手续。个别项目超立项金额15%未按规定程序重新报批立项。

2. 工程造价管控不严。一是1个单位5个项目多计工程造价218万元,其中,绿色蔬菜农场地块整治项目未发包建设而以自行组织人材机模式实施,因工程量不实增大造价174万元。二是结算把关不严。2个单位因核价、踏勘等工作不细致,虚大工程造价11万元。三是部分项目因前期论证不充分等原因取消或拆除,工程投资1254万元形成损失浪费。四是个别单位对建设二类费用控制不严,部分项目设计费等费用畸高。

3. 项目管理不到位。一是管理机制有待完善。有的单位对小额工程项目发包方式及适用条件未以制度形式明确,直接发包存在随意性。二是项目监管不到位。有的单位项目现场管理不严、收方签证不实;有的单位项目预、结算由同一部门审核管理而未形成有效制约;有的单位直接指定中介机构提供中介服务,个别造价咨询公司承接结算审计项目集中度高。三是13个项目应收未收项目履约保证金1221万元。四是森林提质增效项目173万元因绿植成活率较低等,项目绩效未达预期。

(二)2017-2019年政府投资项目变更管理审计调查情况。

各建设单位2017年开工以来涉及单项变更20万元及以上或未达20万元但占合同金额10%以上的项目共224个,合同总金额165亿元,涉及变更事项997项,变更净增加投资12亿元,占合同金额的7.31%。发现的主要问题:

1. 变更程序不规范。一是9个项目4974万元变更增加投资未按程序报批,个别项目因变更增加投资超概达28%。二是3个项目设计范围外内容增加投资2051万元,应公开招标而直接交由施工单位实施。

2. 变更造价管控不到位。一是51个项目变更超合同金额10%以上,其中个别项目变更增加投资占合同金额的53%。二是6个项目设计等变更不合理,增大投资2652万元。三是2个项目变更不实,存在损失风险。其中1个项目以变更施工做法的名义增加投资320万元,但实际未变更。

3. 项目绩效管理粗放。一是19个项目因前期勘察设计不到位等原因增加投资9569万元,有的地下车库变更增加创意设计内容,无依据增大投资。二是7个项目前期论证不充分,部分建设内容即建即拆形成损失浪费变更895万元。三是56个项目延期完工或应竣工未竣工,对延期责任划分不清。四是项目现场管理不规范,部分工程现场签证确认单签字不完整。

(三)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建设管理审计调查情况。

对渝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2017—2019年建设管理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重点关注了行政审批推进和落实、重点专项资金管理等内容。发现的主要问题:

1. 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一是部分建设行政审批改革事项推进落实不力,存在项目验收办理超时限、竣工验收流程未有效整合等问题。二是未按规定取消在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市政工程初步设计审批中原要求提供的申报资料。三是《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制定不规范,部分内容不符合市级主管部门相关规定。

2. 行政监督管理不规范。一是质量抽检不到位。部分建设工程项目未按规定对工程实体质量进行抽测、质量监督计划书制定不规范等。二是资本金监管不严格。42个房地产项目资本金低于规定的核定比例和核定标准。三是行政执法管理不规范,存在同类违法行为处罚依据不一致、标准不统一等问题。四是3个自建信息系统未开展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和备案,信息数据更新不及时等问题。

3. 资金管理使用不合规。一是36个项目市级资金19730万元预算未在规定的30日内下达。二是20个项目未按计划实施,项目建设进度滞后达1年以上,专项资金17007万元闲置。三是违规减免或应减免未减免6个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595万元。四是预售监管资金规定执行不严格,存在审批签章不齐全、超规定次数申请使用等问题。

4. 项目管理不到位。一是49个项目未按计划开工建设,个别项目延期时间最长达77个月。二是未及时督促3个项目补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1438万元。三是个别项目质量检测不到位,存在虚假质量检测报告。四是项目安全监督人员占比低于文件规定。

(四)政府投资项目竣工结(决)算审计情况。

7个政府投资项目进行竣工结(决)算审计,送审金额178853万元,审定金额171600万元,审减投资7253万元,审减率4.06%。对唐家沱组团C、N标准分区部分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龙兴职教中心等重大项目开展跟踪审计,核减投资2651万元。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招标管理不规范。1个项目监理、审计等服务类事项557万元直接发包,违反招标管理规定。2个项目合同要素不齐全或招标清单审核不严,部分清单项目漏项。二是投资管控不到位。4个项目因设计管理不到位等原因增大工程投资502万元。1个项目融资贷款资金与项目实际需求不匹配,产生利息支出1361万元。三是合同执行不严格。1个项目超合同约定比例支付进度款1426万元,未按规定对违约的2家企业没收保证金100万元。1个项目无依据增加合同金额38万元。四是项目管理不到位。部分项目对施工、监理单位监管不严,现场养护不到位。个别项目现场情况与竣工图严重不符,部分设备丢失,造成资金损失。

三、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根据市审计局统一安排,对新增财政直达资金、优化营商环境、稳外贸政策措施等落实情况开展了跟踪审计,涉及50个部门(单位)、40个项目,财政资金79684万元。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审计情况。一是金紫山片区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程等7个项目建设进度缓慢,新增财政直达资金20039万元未及时使用。二是部分项目支出456万元与直达资金项目备案用途不符。三是个别企业多头授信,违规获得财政贴息46万元。四是电子企业招工补助2600万元支付方式不规范,未将资金直接支付到个人。五是直达资金监控系统数据采集更新不及时,个别项目实际支出数与监控系统数据不一致。

(二)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审计调查情况。一是小微企业免收登记费等降费政策执行不到位,燃气公司多收取燃气接口费等3万元。二是水土保持方案等专家评审费未纳入审批部门预算,由行政相对人自行承担。三是已公布的政务服务事项集中进驻不彻底,部分市政公用服务未入驻服务大厅。四是个别信息系统对接和数据共享推进不到位,未实现一个平台办理。

(三)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审计情况。一是乡村振兴专项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使用落实不足,现代农业产业园三级联创”机制落实不到位。二是市级专项资金53万元使用不规范,个别项目进度款支付审核不严,多预付14万元。现代农业产业园“两品一标”农产品认证比例未达要求,部分涉农项目建设进度滞后。三是现代农业产业园与农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落实不到位,个别项目未与农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

(四)稳外贸政策措施落实审计调查情况。一是管理制度不细化。承接加工贸易梯度转移等专项资金未按规定细化实施细则。二是外贸补助资金二次分配不合理。临空国际贸易示范园管理企业对外贸补助资金进行二次分配,在专项资金留存期间挪用190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该企业对园区入驻企业按不同比例、不同标准兑付奖补资金。三是外贸补助资金绩效不高。入驻临空国际贸易示范园并获补的外贸企业“空壳”的多,连续经营的少,对区域就业带动和税收贡献差。四是外贸补助资金管理使用不合规。其中,外贸稳增长等涉企补贴资金3321万元支付进度滞后、稳外贸专项资金752万元超范围用于非外贸企业出国考察等、外贸补助资金85万元因审核把关不严违规向失信企业发放。

(五)长江流域禁捕退捕政策执行审计情况。一是退捕安置补偿措施针对性不强,30名退捕渔民参保后断保。二是46名渔民参保档次普遍较低,居民一档(年缴保费100元)占比达88%。三是2艘自用渔船未按规定进行检验检疫。

(六)重大项目实施审计情况。一是空港乐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等3个项目未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未及时办理环保批复或施工许可等。二是马天路新建工程因勘察设计不到位产生设计变更,增大工程投资78万元。三是龙胆路新建工程等14个项目6484万元因征地拆迁等原因,项目建设进度严重滞后。四是部分社区体育文化公园建后管护不到位,部分设施已损坏,个别公园因无法办理竣工验收至今未能投入使用。

四、重点专项审计情况

(一)2019年度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审计情况。

截至2019年末,渝北区建档立卡贫困户共有1011户、贫困人口2462名,其中已脱贫人口2462人。扶贫资金投入1265万元。发现的主要问题:

1. 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一是个别项目未按入股协议享受收益分配,产业项目分红机制仍需进一步完善。二是建档立卡贫困户享受跨区域交通补贴覆盖率低,公益性岗位使用贫困劳动力占比较低。三是消费扶贫中对扶贫产品的认定审核把关不严,扶贫产品中3个品种不符合要求。

2. 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一是2户贫困户重复享受D级危房新建补助和原危房拆除补助共计5万元。二是个别镇扶贫结余资金5万元未经相关部门审批,直接用于村级联合社“双十万工程”。三是个别镇将已建设项目纳入项目库申报,获得扶贫产业项目补助121万元。

3. 部分扶贫项目未有效发挥作用。一是2个扶贫项目94万元建设进度推进缓慢,未按期完成建设任务或采购的设备未及时安装使用。二是获补财政资金105万元的个别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项目,未按计划正式投产,未实现贫困户稳定就业,项目绩效未达预期目标。

(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2018至2020年,渝北区财政局安排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资金13291万元,主要用于土壤污染防治、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固体废物处置设施建设等,我区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总体提升。发现的主要问题:

1. 综合管理和协作机制不健全。一是环保部门与规划、城管等部门间协作配合机制不健全、不完善。二是纳入固体废物信息平台管理的固体废物种类不齐、数据不实,建筑垃圾情况规模不清。三是医疗废物监管信息未实现互联互通。

2. 内控管理不到位。一是对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宣传力度不够。二是危险废物台账部分账实不符。三是对个别企业污泥处置情况审核把关不严,多支付污泥处置费14万元。

3. 监督执法力度不够。一是部分企业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不规范。二是部分危废经营企业危险废物防护措施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三是不符合规定条件和程序处置加工固体废物。15个房屋拆除项目未经批准处置建筑垃圾。

(三)政府采购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2020年,全区政府采购年初预算63639万元、实际执行54414万元,其中 5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267个。各级各单位能够较好地贯彻落实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政府采购情况总体良好。发现的主要问题:

1. 政府采购监管机制应进一步强化。一是主管部门责任落实不到位,未对限额标准以下政府采购出台规范性意见。二是代理机构内控机制不完善、不细化,未对代理采购操作规程、评审等环节进一步细化和明确。三是个别行业主管部门未建立统一的系统内部采购管理制度,未建立采购计划集中审批、物资报废标准等方面管理机制。

2. 政府采购方式不合规,部分项目采购妨碍公平竞争。一是7个项目招标文件条件设置具有倾向性,其中5个项目1322万元存在围标串标现象。二是5个项目543万元应执行未执行集中采购制度。8个项目3002万元存在评标审查不严格、采购信息发布渠道不公开透明等问题。三是36个限额以下货物服务2955万元采购程序及采购方式不合规。

3. 标后监管不到位。一是6个项目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谋取中标。1个项目670万元被供应商违规转包。二是3个项目1776万元采购合同执行不到位,货物标准质量不合要求。三是2个项目1263万元采购价格高、采购的货物闲置。

4. 政府采购资金(产)管理不精细。一是个别单位对货物采购验收程序不严谨,未建立完善资产管理机制,采购的货物底数不清。二是5个单位5个项目应编未编政府采购预算456万元。三是政府采购预算刚性约束不强,政府采购预算与实际执行调整较大。四是提前支付采购货款或未按合同约定收取质保金27万元。

(四)2018-2019年度学前教育政策落实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截至2019年底,全区共有幼儿园323所,在园幼儿数47743人,专任教师3593人。2017年至2019年,全区学前教育总投入46421万元,学前教育事业取得了积极成效。发现的主要问题:

1. 教育资源不均衡。一是普惠性教育资源城乡供需矛盾突出,存在城区学位资源紧张,农村地区生源不足等现象。二是因幼儿园编制配置、非编教师收入差距等原因,9所民办幼儿园师资配备不齐。三是师资能力建设不均衡,存在部分民办教师培训占比较低、无证上岗等现象。

2. 项目管理不到位。一是2019年计划建设完工的2所幼儿园建设进度缓慢,未按期完工。二是2所幼儿园计划建设信息与实际开园信息不准确。三是2所开发商修建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后未及时办园入学。

3. 日常监管不规范。一是3所民办幼儿园存在以各类兴趣班或提供延时服务等方式不规范收费的现象。二是4所公办幼儿园部分硬件设施老化、园区进出口未独立,存在安全隐患。三是1所附属幼儿园食堂管理不规范。

五、国有资产资源审计情况

结合区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经济责任审计、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等项目,重点审计了国有公司、行政事业和自然资源等3类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

(一)区属国有公司审计情况。

对临空农业公司财务收支进行了审计,该公司建立内部管理制度35个,实施建设项目198个,已竣工验收129个,全力推进国家农业产业示范园区建设。发现的主要问题:

1. 经营管理机制不健全。缺乏运营项目管理总体规划、过程管控和绩效考核等内部控制,自营的兴隆花海、国有绿色蔬菜农场等项目绩效差。

2. 成本费用管控不到位。一是过渡费支出大。3个农民聚居区推进不力,其中1个项目晚于计划开工时间长达18个月,2个至今仍处于前期规划,导致过渡费支出较大。二是建设费用管控不严。有的项目造价管控不到位,增大投资247万元;有的项目因前期论证不充分等原因取消或拆除,资金损失1254万元。三是管理费用未有效控制。因长期借用公务车和办公场地分散等原因,增大水电、保安、食堂等管理费用约200万元/年。购买的10万元景观石一直闲置至今。  

3. 财务管理和核算不规范。一是财务信息不真实。主要是无依据将民工工资、苗木采购等费用资本化,虚大资产8437万元;多计提职工教育经费,增大负债及费用163万元。二是购置的电脑等办公设备162万元未纳入固定资产核算。三是使用大额现金支出18万元。

(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对区水利局、宝圣湖街道等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各单位积极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的有机结合,健全国有资产管理制度,规范国有资产配置、管理和使用,发现的主要问题:

1. 国有资产出租不规范。一是2个单位国有资产出租程序不规范。个别单位将约5000平米国有闲置空地免费提供给企业用于停车场经营,并支付社会僵尸车”停车费41万元。二是2个单位应收未收国有资产租金47万元。1个单位在补助某农贸市场经营单位65万元情况下,仍免除其农贸市场租金43万元。三是4个单位收取的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等296万元未及时上缴区财政。

2. 风险管控不到位。一是产权不明确。6个单位97处国有资产未及时办理权属证明。二是部分直管公房被转租存在安全和资金流失隐患。

3. 国有资产管理基础工作不扎实。一是3个单位未及时对固定资产进行清理盘点、核销,固定资产账实不符。二是7个单位固定资产209万元未登记入账核算,1个单位12个门市、425平方米长期闲置,国有资产未有效盘活使用。

(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

截至2019年末,渝北区水资源总量6.26亿立方米;流域面积大于50平方千米的河流有10条,平均年径流量8.52亿立方米。水库55座,总库容量1.64亿立方米。对区水利局水资源管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 部分目标任务未完成。一是应于2018年开展的中心村、田坝沟等污染防治攻坚战山洪沟治理任务至今尚未启动。二是对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不力,6个水库存在部分时段水质不达标。三是个别湖库长制久清工作任务完成效果不佳,存在污水直排和水质监测超标现象。

2. 监管责任履行不到位。一是对乡镇水厂日常监管不到位,4个水厂监测记录不规范、不准确。2个水厂设备陈旧,影响出厂水水质。二是未按规定对辖区水电站进行定期检查、部分河道范围建筑垃圾未及时清理,影响溢洪道泄洪能力。三是部分违法案件查处执行不力,未按规定对相关责任进行罚款处罚。

3. 项目管理不到位。一是个别电站欠缴水资源费7万元,个别项目提前支付工程款23万元。二是8个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项目实施面积不达标,应整治未整治137公顷。三是个别水库治理项目后期管护不到位,库区绿化苗木死亡率较高。

六、审计发现问题的处理及整改情况

区审计局依法向被审计单位送达了审计结果、下达了审计决定,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审计建议。对查出的涉及制度和政策层面、重大损失浪费等方面的问题,区审计局及时向区委审计委员会和区委、区政府进行了报送,区领导均作出限期整改的批示要求。对审计指出的问题,有关部门(单位)高度重视,采取措施积极整改,及时归还上缴财政资金、健全建设管理和资金管理内控机制等。对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区审计局及有关主管部门将加强跟踪检查,确保审计整改落实到位。

针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贪污侵占国有资金等违纪违规问题,2020年7月至2021年6月,区审计局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违纪违法问题线索11件,涉及人员35人、金额1214万元。经审计移送,2020年7月至2021年6月,纪检监察机关办结3件、立案1件。其中,2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12人受到诫勉谈话、批评教育等处理。尚未处置的问题线索正在调查核实中。

七、加强财政财务管理的措施

为进一步加强区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财政财务管理,促进经济规范运行、健康发展,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结合审计反映的情况与问题,区政府第113次常务会研究决定采取以下措施。

(一)强化增收节支,提高财政保障能力。进一步优化收入结构,涵养厚植新的税源和经济增长点,确保财政收入稳预期、提质量。加大国有资源资产的统筹力度,规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管理,盘优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提高财政保障能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切实压减一般性支出规模,进一步细化量化政府过紧日子要求,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二)抓实改革措施,提升财政管理水平。持续深化全面预算绩效管理。推进以绩效为导向的财政预算制度改革,加大绩效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力度,着力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做深做实预算评审工作,提高预算管理精细化水平。稳步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深入国库集中支付标准化管理,加强预算执行支付风险监控。完善政府采购管理机制,压实主管部门主管责任,健全财政资金安全防控体系。

(三)强化重点监管,提高管理和监督实效。聚焦重大政策落实、打赢打好三大攻坚战”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发力,持续加大对民生工程、扶贫、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资金和重大项目的监管力度。对扶贫项目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严控资金使用风险。严格政府债务管控,加强债务统计和动态监测,妥善化解存量债务,切实防范债务风险。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促进国有企业规范运行。构建财政与审计部门、主管部门相互协调配合的监督格局,共同促进公共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四)完善监管体系,规范建设项目管理。建立起发改委、主管部门、业主单位各司其责、权责分明,相互制约、科学规范的基本建设项目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强对可研评估、勘察设计等项目前期工作的监督管理,严格基本建设和工程变更审批程序,认真履行招投标制度,加强对招投标全过程监管。加大责任追究执法力度,促进规范建设项目管理。

(五)防范屡审屡犯”,健全审计整改长效机制。加大审计结果运用力度,建立完善信息共享、整改落实共督的审计工作协作机制,将审计整改与制度健全、机制完善相结合,标本兼治,源头治理,切实做到治已病、防未病”。加大对重大违法违纪问题的揭露和查处力度,促进廉政建设和惩治腐败,推动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附件:1.财政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审计发现问题明细表

2.建设管理相关审计发现问题明细表

3.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跟踪审计发现问题明细表

4.重点专项资金审计发现问题明细表

5.国有资产资源审计发现问题明细表

附件1

财政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审计发现问题明细表

序号

问题分类

问题金额(万元)

明    细    情    况

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审计

1

预算编制及执行不规范

37486

一是预算编制不细化。普通干线公路建设等资金35752万元未落实到具体部门或细化支出内容。二是利息收入、征收补偿款等非税收入184万元滞留在财政专户或单位代管资金账户,未及时缴存国库。三是预备费支出超范围。动用预备费安排补充健康医疗基金、单位经费保障等一般性、可预见支出1550万元。

2

专项资金监管机制应待加强

19988

一是专项资金使用缓慢。林业生态保护等9项上级专项资金18585万元因项目周期较长、准备不充分等项目推进缓慢,未及时使用。其中,农村改厕资金等3项8594万元使用率不足10%(区民政局7048万元、区卫生健康委4788万元、区生态环境局967万元、区教委324万元、区生态环境监测站110万元等)。二是套取骗取专项资金问题仍然存在。6个项目采取虚构交易事项、虚报投资额等方式,套取骗取“专精特新”等专项资金1051万元。三是绩效管理不到位。居家养老等4个服务类项目352万元未达预期目标。其中,购买居家养老服务235万元主要集中保洁服务,应涵盖未涵盖助医等5项服务;63个重大项目人脸识别系统应安装未安装或无法正常使用。

3

财政存量资金清理盘活力度不够

12723

7个单位三峡移民应急资金、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等结转两年以上的财政存量资金12723万元,未按规定及时清理并上缴区财政。(区水利局5067万元、区住房城乡建委1728万元、区商务委1173万元、仙桃街道17万元等)

区级部门及街道预算执行审计

1

部门预算编制及执行不规范

2968

一是预算编制不准确。7个单位11个项目1517万元预算编制不实。其中,4个项目656万元因预算编制不准确,追减率在50%以上,有2个项目50万元被全部追减(重庆八中215万元、区卫生健康委263万元、区大数据局217万元、区婚姻登记处50万元、区司法局31万元等)。二是预算编制不完整。3个单位未编制非税收入预算1219万元。2个单位未编制“三公”经费预算5万元(区殡仪馆1147万元、区妇幼保健院62万元、区商务委10万元、区救助站2万元、区军休服务管理中心4万元)。三是无预算支出。6个单位在重大火灾隐患整治专项等项目支出中列支网格员工资、绩效考核等基本支出227万元(区民政局85万元、区大数据局56万元、区临空办46万元、区卫生健康委23万元、龙塔街道14万元、区龙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万元)。

2

过紧日子要求落实不到位

371

一是“三公”经费管理不严。11个单位违规租赁或维修公务用车、违规购买油卡,有的未在定点公车维修处支出车辆维修费22万元,有的支出租车费用50万元依据不充分(区卫生健康委3万元、区军休服务管理中心2万元、区物管所1万元、区商务委1万元等)。2个单位食堂采购等费用管理不规范(重庆八中7万元、区卫生健康委3万元、区军休服务管理中心2万元、区实验小学校1万元等)。二是超范围超标准支出。5个单位超范围超标准发放补贴或福利215万元,其中个别社区套取清扫保洁资金23万元用于发放个人补助(区卫生健康委31万元、区妇幼保健院16万元、区民政局6万元、区大数据局1万元、宝圣湖街道23万元等)。三是行政经费弥补工会经费不合理。4个单位在工会账户余额较大的情况下,仍拨付工会经费84万元,至2020年末工会账户余额合计139万元(区委政法委31万元、区应急局23万元、区商务委20万元、区农业农村委10万元)。

3

预算管理存在薄弱环节

2178

一是资金管理方面。3个单位培训费、劳务费等887万元支出报销依据不充分(区妇幼保健院719万元、区水保站154万元、区发改委14万元)。3个单位提前支付项目款228万元,有的单位在采购物资未到位的情况下年末突击花钱(区卫生健康委179万元、区物管所36万元、区民政局13万元)。二是财务核算方面。2个单位债权债务832万元清理不及时(区物管所804万元、龙塔街道28万元)。3个单位收取的爱心捐款等其他收入231万元未纳入部门决算编报(区救助站180万元、区妇幼保健院11万元、区婚姻登记处40万元)

镇级财政决算审计及相关检查情况

(一)龙兴镇财政决算审计

1

财务管理不规范

2458

一是财政存量资金942万元未及时清理统筹。二是借出款项1342万元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其中部分工程因长期未办理工程结算,导致工程借款挂账长达10年之久。三是重复发放选房、征地工作超时补贴13万元,住房安置过渡费161万元审签手续不完善。

2

村居管理机制不完善

326

一是“三环十景”农旅融合项目326万元未按计划实施建设,仅完成计划投资的34%,且苗木栽植等部分建设内容建设后损毁,项目未达预期绩效。二是部分村委会及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薄弱,存在财务报销票据不实、收据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二)村级财政资金检查情况

1

内部管控体制不健全


一是财务岗位相互制约机制不完善,存在财务收据、印鉴管理,对账、盘库等基础工作分工不明、履责缺失等问题。二是6个村村务公开制度执行不到位。5个村联合社未建立以群众为主的民主理财小组。三是3个村联合社部分重大事项决策、2个村委会支出报销等程序不合规,未经股东代表大会决议或应审批未审批。

2

建设管理不规范

2253

一是招标不实。3个村委会及村联合社5个项目存在应招标未招标、围标串标和违规挂靠等现象(石船镇青杠村、大湾镇太和村、玉峰山镇石岩村等)。二是违规转包或直接发包。涉及11个村委会及村联合社29个项目2134万元,其中,村联合社21个项目1576万元以收取项目0--30%不等的管理费后违规转包,增大工程投资,且部分项目承接方无相应资质(洛碛镇水溶洞村、统景镇河坝村等)。三是村(社)干部承接项目违规或不合理。有的村联合社将项目违规转包给村(社)干部,并且存在项目实施不实的问题,有的村专业合作社与村联合社职责不清,村联合社负责人既代表村联合社履行公职,又代表专业合作社履行市场主体责任。四是造价管控不到位。4个项目虚大工程投资95万元(洛碛镇大天池村23万元、石船镇石壁村70万元、统景镇西新村2万元)。1个项目合同金额超中标金额52万元(大湾镇太和村)。3个项目提前或多支付工程款24万元(洛碛镇沙湾村7万元、洛碛镇大天池村11万元、石船镇重桥村6万元)。五是4个村联合社实施的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改造项目进度缓慢(统景镇河坝村、西新村、裕华村、长堰村)。六是2个村联合社实施的矿坑连接道及周边植被恢复工程等3个项目后期管护不到位,部分苗木存活率不足10%,项目绩效不佳(石船镇石壁村、关兴村)。 

3

财务管控欠缺

395

一是违规支出。4个村委会以虚开办公用品发票等方式套取资金7万元并用于村干部补贴等支出。13个村委会及村联合社大额现金支付和不规范报销支出176万元,3个村委会超标准超范围报销慰问费、差旅费等支出17万元(石船镇太洪村3万元、统景镇河坝村5万元、石船镇关兴村1万元等)。二是公款私存。5个村委会及村联合社将收取的部分农户人居环境整治群众自筹款等35万元存入个人账户,资金管理存在风险和漏洞(石船镇石壁村18万元、石船镇重桥村2万元、统景镇太洪村14万元、统景镇长堰村2万元等)。三是违规借款。个别村委会出借给相关联的专业合作社10万元借款逾期长达4年尚未收回(玉峰山镇玉峰村)。四是资金闲置。5个村联合社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启动资金150万元未充分发挥效益,闲置1年以上(大湾镇河嘴村、玉峰山镇中心村、石岩村、铜桷村、旱土村)。


附件2

建设管理相关审计发现问题明细表

序号

问题分类

问题金额(万元)

明    细    情    况

(一)国有单位项目建设管理审计

1

项目建设程序不规范

4293

一是应招标未招标。6个单位43个项目2454万元应招标未招标或违规拆分项目直接发包。有的单位将11个违章建筑拆除项目350万元下沉至社区,并大多以直接发包等方式交无相关资质的企业实施。有的项目以工程增量形式直接发包(区发改委111万元、区水利局370万元、宝圣湖街道671万元、仙桃街道213万元、龙兴镇93万元、临空农业公司996万元)。二是招标、评标不实。3个单位11个项目546万元招标执行不规范,有的项目先实施后补比选程序,有的项目业主对投标企业资质审核不严,存在投(中)标企业不符合资质条件、提供虚假资料等问题(区水利局99万元、仙桃街道70万元、临空农业公司377万元)。三是存在围标、挂靠现象。5个单位部分小额工程项目1293万元存在围标、挂靠现象。有的投标资料高度雷同,主要投标清单和投标报价完全一致(区水利局37万元、仙桃街道29万元、宝圣湖街道201万元、龙兴镇85万元、临空农业公司941万元)。四是未履行建设管理手续。个别项目超立项15%未按规定程序重新报批立项(临空农业公司)。

2

工程造价管控不严

1511

一是1个单位5个项目多计工程造价218万元,其中,绿色蔬菜农场地块整治项目未发包建设而以自行组织人材机模式实施,因工程量不实增大造价174万元。(临空农业公司)二是结算把关不严。2个单位因核价、踏勘等工作不细致,虚大工程造价11万元(仙桃街道8万元、宝圣湖街道3万元)。三是部分项目因前期论证不充分等原因取消或拆除,工程投资1254万元形成损失浪费(临空农业公司)。四是个别单位对建设二类费用控制不严,部分项目设计等费用畸高(临空农业公司)。

3

项目管理不到位

1394

一是管理机制有待完善。有的单位对小额工程项目发包方式及适用条件未以制度形式明确,直接发包存在随意性(龙兴镇)。二是项目监管不到位。有的单位项目现场管理不严、收方签证不实;有的单位项目预算、结算由同一部门审核管理而未形成有效制约;有的单位直接指定中介机构提供中介服务,个别造价咨询公司承接结算审计项目集中度高(临空农业公司)。三是13个项目应收未收项目履约保证金1221万元(临空农业公司)。四是森林提质增效项目173万元因绿植成活率较低等,项目绩效未达预期(龙兴镇)。

(二)2017-2019年政府投资项目变更管理审计调查

1

变更程序不规范


一是9个项目变更增加投资未按程序报批,个别项目因变更增加投资超概达28%(仙桃数据谷公司、创新经济走廊公司、空港新城公司、临空基建公司)。二是3个项目设计范围外内容增加投资2051万元,应公开招标而直接交由施工单位实施(仙桃数据谷公司1088万元、空港新城公司459万元、临空基建公司444万元、空港经济公司60万元)。

2

变更造价管控不到位


一是51个项目变更超合同金额10%以上,其中个别项目变更增加投资占合同金额的53%。二是6个项目设计等变更不合理,增大投资2652万元(仙桃数据谷公司1988万元、空港新城公司317万元、创新经济走廊公司295万元、空港经济公司52万元)。三是2个项目变更不实,存在损失风险。其中1个项目以变更施工做法的名义增加投资320万元,但实际未变更(空港经济公司320万元、创新经济走廊公司110万元)。

3

项目绩效管理粗放

9526

一是19个项目因前期勘察设计不到位等原因增加投资9569万元,有的地下车库变更增加创意设计内容,无依据增大投资。(仙桃数据谷公司2983万元、空港新城公司1615万元、创新经济走廊公司4144万元、临空基建公司729万元、空港经济公司98万元)。二是7个项目前期论证不充分,部分建设内容即建即拆形成损失浪费变更895万元(仙桃数据谷公司574万元、空港新城公司101万元、临空基建公司220万元)。三是56个项目延期完工或应竣工未竣工,对延期责任划分不清。四是项目现场管理不规范,部分工程现场签证确认单签字不完整。

(三)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建设管理审计调查

1

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


一是部分建设行政审批改革事项推进落实不力,存在项目验收办理超时限、竣工验收流程未有效整合等问题。二是未按规定取消在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市政工程初步设计审批中原要求提供的申报资料。三是《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制定不规范不细化,部分内容不符合市级主管部门相关规定。

2

行政监督管理不规范


一是质量抽检不到位。部分建设工程项目未按规定对工程实体质量进行抽测、质量监督计划书制定不规范等。二是资本金监管不严格。42个房地产项目资本金低于规定的核定比例和核定标准。三是行政执法管理不规范,存在同类违法行为处罚依据不一致、标准不统一等问题。四是3个自建信息系统未开展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和备案,信息数据更新不及时等问题。

3

资金管理使用不合规


一是36个项目市级资金19730万元预算未在规定的30日内下达。二是20个项目未按计划实施,项目建设进度滞后达1年以上,专项资金17007万元闲置。三是违规减免或应减免未减免6个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595万元。四是预售监管资金规定执行不严格,存在审批签章不齐全、超规定次数申请使用等问题。

4

项目管理不到位

70248

一是49个项目未按计划开工建设,个别项目延期时间最长达77个月。二是未及时督促3个项目补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1438万元。三是个别项目质量检测不到位,存在虚假质量检测报告。四是项目安全监督人员占比低于文件规定。

附件3

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跟踪审计发现问题明细表

序号

问题分类

问题金额(万元)

明    细    情    况

1

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审计情况

23141

一是金紫山片区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程等7个项目建设进度缓慢,新增财政直达资金20039万元未及时使用。二是部分项目支出456万元与直达资金备案项目用途不符。三是个别企业多头授信,违规获得财政贴息46万元。四是电子企业招工补助2600万元支付方式不规范,未将资金直接支付到个人。五是直达资金监控系统数据采集更新不及时,个别项目实际支出数与监控系统数据不一致。

2

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3

一是小微企业免收登记费等降费政策执行不到位,燃气公司多收取燃气接口费等3万元。二是水土保持方案等专家评审费未纳入审批部门预算,由行政相对人自行承担。三是已公布的政务服务事项集中进驻不彻底,部分市政公用服务未入驻服务大厅。四是个别信息系统对接和数据共享推进不到位,未实现一个平台办理。

3

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审计情况

67

一是乡村振兴专项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使用落实不足,现代农业产业园“三级联创”机制落实不到位。二是市级专项资金53万元使用不规范,个别项目进度款支付审核不严,多预付14万元。现代农业产业园“两品一标”农产品认证比例未达要求,部分涉农项目建设进度滞后。三是现代农业产业园与农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落实不到位,个别项目未与农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

4

稳外贸政策措施落实审计调查情况

6058

一是管理制度不细化。承接加工贸易梯度转移等专项资金未按规定细化实施细则。二是外贸补助资金二次分配不合理。临空国际贸易示范园管理企业对外贸补助资金进行二次分配,在专项资金留存期间挪用190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该企业对园区入驻企业按不同比例、不同标准兑付奖补资金。三是外贸补助资金绩效不高。入驻临空国际贸易示范园并获补的外贸企业“空壳”的多,连续经营的少,对区域就业带动和税收贡献差。四是外贸补助资金管理使用不合规。其中,外贸稳增长等涉企补贴资金3321万元支付进度滞后、稳外贸专项资金752万元超范围用于非外贸企业出国考察等、外贸补助资金85万元因审核把关不严违规向失信企业发放。

5

长江流域禁捕退捕政策执行审计情况


一是退捕安置补偿措施针对性不强,30名退捕渔民参保后断保。二是46名渔民参保档次普遍较低,居民一档(年缴保费100元)占比达88%。三是2艘自用渔船未按规定进行检验检疫。

6

重大项目实施审计情况

6562

一是空港乐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等3个项目未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未及时办理环保批复或施工许可等。二是马天路新建工程因勘察设计不到位产生设计变更,增大工程投资78万元。三是龙胆路新建工程等14个项目6484万元因征地拆迁等原因,项目建设进度严重滞后。四是部分社区体育文化公园建后管护不到位,部分设施已损坏,个别公园因无法办理竣工验收至今未能投入使用。

附件4

重点专项资金审计发现问题明细表

序号

问题分类

问题金额(万元)

明    细    情    况

2019年度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审计情况

1

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


一是个别项目未按入股协议享受收益分配,产业项目分红机制仍需进一步完善。二是建档立卡贫困户享受跨区域交通补贴覆盖率低、公益性岗位使用贫困劳动力占比较低。三是消费扶贫中对扶贫产品的认定审核把关不严,扶贫产品中3个品种不符合要求。

2

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

131

一是2户贫困户重复享受D级危房新建补助与原危房拆除补助5万元。二是个别镇扶贫结余资金5万元未经相关部门审批,直接用于村级联合社“双十万工程”。三是个别镇将已建设项目纳入项目库申报,获得扶贫产业项目补助121万元。

3

部分扶贫项目未有效发挥作用

199

一是2个扶贫项目94万元建设进度推进缓慢,未按期完成建设任务或采购的设备未及时安装使用。二是获补财政资金105万元的个别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项目,未按计划正式投产,未实现贫困户稳定就业,项目绩效未达预期目标。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1

综合管理和协作机制不健全


一是环保部门与规划、城管等部门间协作配合机制不健全、不完善。二是纳入固体废物信息平台管理的固体废物种类不齐、数据不实,建筑垃圾情况规模不清。三是医疗废物监管信息未实现互联互通。

2

内控管理不到位

14

一是对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宣传力度不够。二是危险废物台账部分账实不符。三是对个别企业污泥处置情况审核把关不严,多支付污泥处置费14万元。

3

监督执法力度不够


一是部分企业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不规范。二是部分危废经营企业危险废物防护措施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三是不符合规定条件和程序处置加工固体废物。15个房屋拆除项目未经批准处置建筑垃圾。

政府采购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1

政府采购监管机制应进一步强化


一是主管部门责任落实不健全,未对限额标准以下政府采购出台规范性意见。二是代理机构内控机制不完善、不细化,未对代理采购操作规程、评审等环节进一步细化和明确。三是个别行业主管部门未建立统一的系统内部采购管理制度,未建立采购计划集中审批、报废统一标准等方面管理机制。

2

政府采购方式不合规,部分项目采购妨碍公平竞争


一是7个项目招标文件条件设置具有倾向性,其中5个项目1322万元存在围标串标现象。二是5个项目543万元应执行未执行集中采购制度。8个项目3002万元存在评标审查不严格、采购信息发布渠道不公开透明等问题。三是36个限额以下货物服务2955万元采购程序及采购方式不合规。

3

标后监管不到位

3709

一是6个项目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谋取中标。1个项目670万元被供应商违规转包。二是3个项目1776万元采购合同执行不到位,货物标准质量不合要求。三是2个项目1263万元采购价格高、采购的货物闲置。

4

政府采购资金(产)管理不精细

483

一是个别单位对货物采购验收程序不严谨,未建立完善资产管理机制,采购的货物底数不清。二是5个单位5个项目应编未编政府采购预算456万元。三是政府采购预算刚性约束不强,政府采购预算与实际执行调整较大。四是提前支付采购货款或未按合同约定收取质保金27万元。


2018-2019年度学前教育政策落实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1

教育资源不均衡


一是普惠性教育资源城乡供需矛盾突出,存在城区学位资源紧张,农村地区生源不足等现象。二是因幼儿园编制配置、非编教师收入差距等原因,9所民办幼儿园师资配备不齐。三是师资能力建设不均衡,存在部分民办教育培训占比较低、无证上岗等现象。

2

项目管理不到位


一是2019年计划建设完工的2所幼儿园建设进度缓慢,未按期完工。二是2所幼儿园计划建设信息与实际开园信息不准确。三是2所开发商修建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后未及时办园入学。

3

日常监管不规范


一是3所民办幼儿园存在以各类兴趣班或提供延时服务等方式不规范收费的现象。二是4所公办幼儿园部分硬件设施老化、园区进出口未独立,存在安全隐患。三是1所附属幼儿园食堂管理不规范。


附件5

国有资产资源审计发现问题明细表

序号

问题分类

问题金额(万元)

明    细    情    况

(一)区属国有公司审计情况

1

经营管理机制不健全


缺乏运营项目管理总体规划、过程管控和绩效考核等内部控制,自营的兴隆花海、国有绿色蔬菜农场等项目绩效差。

2

成本费用管控不到位

1711

一是过渡费支出大。3个农民聚居区推进不力,其中1个晚于计划开工时间长达18个月,2个至今仍处于前期规划,导致过渡费支出较大。二是建设费用管控不严。有的项目造价管控不到位,增大投资247万元;有的项目因前期论证不充分等原因取消或拆除,资金损失1254万元。三是管理费用未有效控制。因长期借用公务车和办公场地分散等原因,增大水电、保安、食堂等管理费用约200万元/年。购买的10万元景观石一直闲置至今。  

3

财务管理和核算不规范

8780

一是财务信息不真实。主要是无依据将民工工资、苗木采购等费用资本化,虚大资产8437万元;多计提职工教育经费,增大负债及费用163万元。二是购置的电脑等办公设备162万元未纳入固定资产核算。三是使用大额现金支出18万元。

(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1

国有资产出租不规范

892

一是2个单位国有资产出租程序不规范。个别单位将约5000平米国有闲置空地免费提供给企业用于停车场经营,并支付社会“僵尸车”停车费41万元(宝圣湖街道)。二是2个单位应收未收国有资产租金47万元(区妇幼保健院23万元、区实验二中24万元)。1个单位在补助某农贸市场经营单位65万元情况下,仍免除其农贸市场租金43万元(宝圣湖街道)。三是4个单位收取的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等296万元未及时上缴区财政(区物管所194万元、区妇幼保健院22万元、区黄炎培中学23万元、龙塔街道58万元)。

2

风险管控不到位


一是产权不明确。6个单位97处国有资产未及时办理权属证明(区水利局、区妇幼保健院、区实验二中、区实验小学校、仙桃街道、龙兴镇)。二是部分直管公房被转租存在安全和资金流失隐患(龙兴镇)。

3

国有资产管理基础工作不扎实

209

一是3个单位未及时对固定资产进行清理盘点、核销,固定资产账实不符(区大数据局、区临空办、区卫生健康委)。二是7个单位固定资产209万元未登记入账核算(区大数据局、区救助站、区空港新城小学校、区临空办、区商务委、区生态环境局、区物管所)。1个单位12个门市、425平方米长期闲置,国有资产未有效盘活使用(区实验二中)。

(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

1

部分目标任务未完成


一是应于2018年开展的中心村、田坝沟等污染防治攻坚战山洪沟治理任务至今尚未启动。二是对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不力,6个水库存在部分时段水质不达标。三是个别湖库长制久清工作任务完成效果不佳,存在污水直排和水质监测超标现象。


2

监管责任履行不到位


一是对乡镇水厂日常监管不到位,4个水厂监测记录不规范、不准确。2个水厂设备陈旧,影响出厂水水质。二是未按规定对辖区水电站进行定期检查、部分河道范围建筑垃圾未及时清理,影响溢洪道泄洪能力。三是部分违法案件查处执行不力,未按规定对相关责任进行罚款处罚。

3

项目管理不到位

30

一是个别电站欠缴水资源费7万元,个别项目提前支付工程款23万元。二是8个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项目实施面积不达标,应整治未整治137公顷。三是个别水库治理项目后期管护不到位,库区绿化苗木死亡率较高。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