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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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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司法局 
    • [ 生成日期 ]
    • 2022-12-30 
    • [ 发布日期 ]
    • 2023-01-05 

四川省广安市司法局 重庆市渝北区司法局关于成立川渝高竹新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通知

各县(市、区)司法局,各司法所、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公证机构、司法鉴定机构,各有关协会:

为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大力推动公共法律服务有效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全面服务川渝高竹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川渝高竹新区成立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和“一体化”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川渝高竹新区发展大局,着力打造凝共识、促合作、优功能、强服务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实行一体管理,一体执行,优化功能设置、人员配置,建立科学完善的运行机制,增强公共法律服务多元化专业化供给,为川渝高竹新区建设成为跨区域产城景融合发展示范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二、主要职责

负责提供法律咨询、人民调解、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服务;受理法律援助申请;开展法治宣传;受理外来企业投诉;为新区重点项目提供专项服务;协助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引导告知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政策、救助帮扶途径;协助川渝高竹新区相关部门开展涉法事项的法律服务;结合司法行政职能开展其他面向群众的法律服务工作;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川渝高竹新区管委会交办的其他法律服务工作等。

三、其他事项

该中心按照“出资共建、人员共派、平台共管、资源共享”原则,由重庆市渝北区司法局、广安市司法局、邻水县司法局三方共建共管,共同选派人员集中办公,一体管理,一体执行,实现实质化运行,全面服务新区建设,合力打造成跨区域公共法律服务协作样板。

四川省广安市司法局重庆市渝北区司法局

20221230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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