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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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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协提案办理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司法局 
    • [ 生成日期 ]
    • 2024-05-15 
    • [ 发布日期 ]
    • 2024-05-15 

重庆市渝北区司法局关于区政协第十六届三次会议第211号提案的复函

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界

贵界别提出的《关于开展养老社区+法律顾问的建议》(第211号)已收悉,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明确分管领导和相关科室负责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针对确保人员配置,提高法律顾问参与度”建议

一是按照《重庆市渝北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实施方案》(渝北府办发〔2020〕11号)文件精神,区民政局在全区建成了22个镇街养老服务中心,158个社区养老服务站、101个互助养老点,实现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各个点位依托中心、站点为辖区的老年人开展休闲娱乐、老年课堂、知识讲座活动,其中包含公共法律普及、防诈骗宣讲等,扩大了老年人法律知识知晓率。同时,每个中心、站点均配备养老顾问,为老年人提供养老政策咨询及指导,根据老年人实际需求,链接辖区内养老服务资源等服务。对有法律需要的老年人,养老顾问会为其对接辖区内法律资源,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也会采用入户的方式为老年人提供法律服务。另一方面,运营企业会定期为养老顾问和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包含养老政策、公共法律、个人技能,提升了养老顾问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二是区卫健委、区司法局以开展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为契机,依托公共法律服务三级实体平台推进社区开展老年人公共法律服务,在全区355个村、社区设立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定期派驻律师坐班,指导义务法律顾问律师将老年群体法律服务作为年度工作重点,为老年人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指引等公共法律服务,积极协助村(居)、养老机构等单位解决涉及老年人的纠纷及相关事务。同时,创建中要求社区通过多种渠道,为老年人使用电脑、智能手机等智能产品和智能技术提供培训和帮助。全区2021年至2023年共创建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15个,进一步提升了社区对老年人的法律服务及帮助老年人使用智能产品和智能技术的服务水平。

(二)针对完善工作机制,保障法律服务能入户”建议

按照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委发〔2022〕21号)精神,区卫健委印发渝北区《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实施方案责任分工表》,在强化老年人权益保障方面明确重点工作:建立完善涉老婚姻家庭、侵权、赡养等矛盾纠纷的预警、排查、调解机制。区司法局、区卫健委指导村(居)义务法律顾问律师、法律援助机构、公证处优化老年人群体法律服务,对无固定生活来源的老年人申请法律援助免予核查经济困难状况,对生活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公证法律服务按规定减免公证费用,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预约上门服务。区卫生健康委、区司法局每年在重阳节、敬老月、老年健康宣传周等活动节点广泛开展《重庆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宣传活动。通过发放读本、悬挂标语、公共显示屏滚动播放PPT深入社区开展广泛宣传,提高老年人知晓率及法律意识。区法律援助中心、各司法所将老年人权益保障融入日常法治宣传活动,不定期进基层、进社区面向老年人群体开展普法宣传和讲座。

(三)针对强化工作保障,深化法律领域放管服”建议

区司法局、区民政局指导两路街道养老服务中心试点开展“公证+养老服务”,深化社区公证员工作制度,拓展养老工作领域公共法律服务品类,保障公证服务进社区进家门,通过法律咨询、法律顾问、心理疏导、遗嘱订立、监护策划、生前预嘱、养老规划、权益保障、法律援助、事务代办及综合服务等方式,着力服务广大老年群体,促进社区养老的服务端跨领域融合,构建聚合型养老法律服务生态。

二、下一步打算

一是进一步夯实协同联动工作机制。持续健全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司法行政、卫生健康、民政等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动老年法律服务工作。

二是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服务。继续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重庆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等涉老法律法规,提高老年人法律意识、维权意识。加大养老纠纷、婚姻家事纠纷化解力度,保障老年群体合法权益。

三是继续开展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工作。围绕改善老年人居住环境、方便老年人日常出行、提升老年人服务质量、扩大老年人社会参与、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等方面开展创建工作,进一步提高为老综合服务水平,提升老年人幸福指数。

四是争取更大工作经费保障。不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社会效能,持续争取区财政加大对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支持力度,真正实现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激励法律专业人士提供更加优质高效法律服务。

非常感谢贵界别的宝贵建议,同时也再次感谢贵界别对渝北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贵界别在以后的工作中继续关心和支持区司法局的工作。

此复函已经区司法局局长杨佳红审签。对以上答复如有意见,请反馈至我单位,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渝北区司法局

2024514

联系人:谢炜联系电话:671307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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