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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 11500112504310643F/2023-00052
- [ 发文字号 ]
- 渝北司函〔202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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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
- 司法
- [ 体裁分类 ]
- 政协提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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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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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成日期 ]
- 2023-05-16
- [ 发布日期 ]
- 2023-05-16
重庆市渝北区司法局关于区政协第十六届二次会议第191号提案的复函
民建渝北区委:
您委提出的《关于建设覆盖城乡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提案》(第191号)已收悉,我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明确分管领导和相关科室进行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渝北区司法局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全市率先实现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逐步建设完成并常态化运行以区、镇街、村居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为主干,以重点行业领域公共法律服务站点为延伸,重庆村居法律顾问线上平台为补充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全力推进“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活动,组织专业律师团队进驻区法院、区信访办、区城管局、区人社局、区人民医院、镇街平安驿站等单位面向基层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协助纠纷化解,指导律所常年开展公益法律服务,高效推进川渝高竹新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初步实现全时空全领域优质高效便捷公共法律服务。
(一)普法宣传走进乡村,增添乡村振兴强劲动力
一方面是线面结合,全方位开展普法工作。将法治乡村建设纳入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确立工作主线,从主题宣教、融媒体宣传等多方面施力。近两年,全区开展民法典、习近平法治思想、国家安全教育、基层治理、法治政府建设和“讲法律”主题志愿服务等主题宣教活动共计1500余场。“渝北普法”微信公众号推送信息450多条,手机报发送普法短信500多条。制作民法典广播剧100集,通过渝北人民广播电台对农时段广泛宣传。原创普法动漫、漫画《生态保护 振兴乡村》,生动活泼的宣传《乡村振兴促进法》。另一方面是重点打造亮点,以先进带动全局。在全区建设22个“社区(乡村)法律之家”示范点,打造基层一线法律服务综合平台。组织全区1000余名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开展集中培训和上岗考核,并颁发“法律明白人”证书和徽章。木耳镇金刚村获评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两路街道双凤路社区、龙山街道花园新村社区、石船镇石龙村获评第十批“重庆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与西南政法大学人工智能法学院共建“常态化精准化数智化基层普法志愿服务协同创新中心”,组织大学生开展“送法下乡”活动。
(二)法律援助扶持弱势,维护乡村振兴公平正义
一是突出乡村法律援助重点。依法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将与农民、农民工和残疾人、未成年人、妇女等劳动争议、土地承包权经营权纠纷、赡养抚养、环境污染侵权损害赔偿等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对农村高龄、失独、空巢老人,留守困境儿童等申请法律援助免予经济困难状况审查。近两年,解答法律咨询2326人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947件,提供上门服务8次。二是推行乡村法律援助便利服务。发挥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各级调委会贴近基层的优势,及时引导乡村群众申请法律援助。通过全市通办、预约办、上门办、优先办、就近办等制度,减轻困难群众提供证明负担,避免困难群众多头多次跑路。严格执行《法律援助法》,对于符合司法救助、社会救助的受援人,主动引导其向办案机关和民政部门申请救助,获得受援群众一致好评。三是深化“法援惠民生”行动。围绕农民、农民工、等乡村重点人群,通过开展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加大法律援助法规政策宣传力度,与人力社保、劳动仲裁、工会等部门加强协作,不断提高法律援助社会知晓度、可及性和满意度。近两年,区法律援助中心开展宣传活动6次,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
(三)人民调解化解纠纷,推进乡村振兴稳定发展
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深入推进大调解体系建设,扎实推动矛盾纠纷在基层化解。一是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强化指导监督职能,从工作制度、管理制度、党建制度等方面指导镇、村调委会扎实开展规范化建设,促成全区11个镇、173个村调委会建设规范率100%。二是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严格按照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意见》要求,不断巩固调解员队伍,配齐配强镇、村调委会人民调解员,其中按照“3221”标准配备专职调解员21名,每年定期开展调解员分级培训,培训率达100%。三是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落实人民调解排查、登记、报告、回访、档案“五制度”,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在春耕、秋收等农忙季节和重点时段,针对重点领域加大排查力度,持续做好矛盾纠纷“三转”预防工作。行动开展以来,全区人民调解组织受理矛盾纠纷22328件,成功调处22200件,调解成功率达99.43%,未发生民间纠纷升级转化为刑事案件、群体性事件、个人极端案(事)件。
(四)法律服务更加便民,助力乡村振兴高速挺进
一是不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建立覆盖全区镇街、村居的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重庆村居法律顾问线上平台并逐步实现平台全面规范化建设运行,初步实现全时空全领域优质高效便捷公共法律服务。持续兑现“中心律师天天见、镇街律师周周见、村居律师月月见”服务承诺,组织180余名执业律师常年到村居开展法律咨询、法治宣传、纠纷调解、法律援助等义务法律顾问活动,年均服务群众2万余人次。为提升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知晓率、使用率、满意率,全区司法所、相关律师事务所大力开展“法律服务进万家”“法律服务乡村普及行动”“法律服务小区行”等系列活动,不断加强12348重庆法网和“重庆市村居法律顾问平台”小程序的宣传、推广工作。二是统筹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热线平台、网络平台融合发展。根据中央、市、区相关文件要求,我区已完成1个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22个镇街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1个社区示范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355个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1个驻医院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建设并全部投入了运行。同时,为实现全领域、全时空公共法律服务,大力开展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12348重庆法网、掌上12348、“重庆市村居法律顾问平台”小程序等线上法律服务平台推广应用,我区全体村居法律顾问律师注册入驻“重庆市村居法律顾问平台”小程序,24小时为全区群众提供线上法律咨询服务,累计提供线上法律咨询服务10001件次。近两年,村居顾问律师共计开展宣传活动2670次,接受法律咨询13678件,处理群体纠纷60件,参与调解纠纷793件,承办法律援助案件10件,协助处理其它涉法事务371件。
(五)司法鉴定保障权益,优化乡村振兴法治环境
一是司法鉴定助力乡村法治。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全面贯彻落实上级部门推进乡村振兴工作计划,积极参与渝北区司法局牵头组织的木耳镇金刚村“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结对帮扶、送服务下乡等方式助推渝北区公共法律服务建设之外,每周派专业人员驻渝北区行政服务中心提供鉴定咨询,为广大农民提供及时便利的法律咨询、鉴定指引等服务。同时,充分发挥国家级司法鉴定机构的行业典范作用,承担全国范围内疑难、复杂和有重大影响力案件的司法鉴定,受理包括征地、拆迁、借款等经济纠纷以及法医病理、伤残、损伤等医疗纠纷在内的涉农案件800余件;提供司法鉴定援助10件,减免费用77000元。二是司法鉴定助力精准扶贫。2021年,重庆市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中心(重庆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开展了乡村振兴对口帮扶工作,选派人员到垫江县包家镇甄桥村报到开展驻村工作。同时对垫江县大石乡开展对口帮扶,为该乡编制生态振兴规划,落实消费帮扶资金。帮扶计划贴地气、近民生,驻村同志责任到人,吃苦耐劳,严格落实各项帮扶措施,精准到位,为当地村民分忧解难,切实助力乡村振兴。2022年,重庆市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中心(重庆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对照中央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要求,以及《市委统战部帮扶集团2022年度帮扶垫江县大石乡工作方案》,积极发挥环境科研优势资源,抓调研、摸实情,抓重点、强治理,抓采购、促销售,抓驻村、助振兴,落实消费帮扶资金27万余元,完成了罗家山坪塘污水治理项目方案并按计划推进落实,为加快定点帮扶大石乡乡村产业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一)优化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积极向区财政、市司法局争取更大经费支持,贯彻落实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质增效三年行动,积极推进平台一体化、服务专业化、支撑数字化三大工程,做实“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活动,推动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持续实现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加强公共法律服务推广宣传,努力提升公共法律服务知晓率、覆盖率、满意率。
(二)完善队伍作用发挥机制。一是持续深入开展“万名律师宣讲民法典”活动,深入社区、乡村、学校、企业、军营、机关等举办普法咨询活动。着力打造律师公益服务品牌,联合区文明办大力推进青年律师普法志愿工作。鼓励法律服务执业人员积极参与矛盾纠纷调解工作。鼓励和倡导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每人每年参与不少于50个小时的公益法律服务或者办理2件以上法律援助案件。二是持续深化“法律明白人”培育工作。到2025年,实现全区每个村(社区)有5名以上“法律明白人”,每个村民小组(居民楼栋)实现“法律明白人”全覆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实现高水平治理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不断开创全面依法治区新局面。
(三)优化法律服务质量。一是多措并举,加大宣传力度。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宣传活动,组织人民群众在有需要时首选法律援助维护合法权益。二是优化机制,打造法援品牌。推出便民利民新举措,提速服务流程,实现当日受理,当日审查、当日指派,对特殊困难群体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推进减证便民,全面贯彻落实经济困难说明制度,进一步简化法律援助申请手续;转变服务方式,组织法律援助律师服务团成员深入社区、企业等开展宣传等工作,将法律援助工作下沉。三是进一步加强三级矛盾纠纷综合调处平台建设,加强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积极开展市级村(居)调委会规范化试点建设,不断提升基层调解能力水平。
非常感谢贵委的宝贵建议,同时也再次感谢你们对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你们在以后的工作中继续关心和支持区司法局的工作。
此复函已经区司法局局长杨佳红审签。对以上答复如有什么意见,请反馈至我单位,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渝北区司法局
2023年5月16日
(联系人:谢炜,联系电话:671307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