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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 11500112504310643F/2021-00368
- [ 发文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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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
- 司法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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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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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成日期 ]
- 2021-12-10
- [ 发布日期 ]
- 2021-12-10
渝北区2021年1月—11月法律援助补贴发放情况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第十二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八条,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第二十四条,《重庆市法律援助条例》第三十七条,《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司法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法律援助补贴办法〉的通知》(渝财行〔2020〕38号)。
二、程序:承办律师在案件结案1个月内,向法律援助中心提交案卷的有关材料。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在收到法律援助结案材料当日内完成审查;审查合格的,承办律师在补贴发帖表上签字确认,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每月底统计当月的案件补贴,并于次月初提交给领导审核,足额支付法律援助办案补贴。
三、补贴发放情况:2021年1月---11月,法律援助案件结案1120件,发放法律援助案件补贴合计:181.5742万元。
监督电话:023-671307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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