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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财政局 
    • [ 生成日期 ]
    • 2023-03-14 
    • [ 发布日期 ]
    • 2023-03-14 

重庆市渝北区法律援助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法律咨询服务。主要包括来电来访法律咨询,对全区“12348”法律服务专线的组织协调和日常管理,对当事人来电、来访提供法律咨询,免费解答法律问题。组织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及交流推广。

2.法律援助服务。主要包括法律援助受理、法律援助事务组织、法律援助案件监管、法律援助资金管理、法律援助档案管理。

3.内部运行管理工作。主要包括单位日常运行、维护(内部基础设施维护、安全保卫、物业管理等),单位内部人事、财务等管理工作。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渝北区法律援助中心(以下简称为“区法律援助中心”)为全额拨款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是独立核算的二级预算单位,无内设机构。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2537440.99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37440.99元占100%。收入较2022年减少224105.84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经费拨款减少224105.84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2537440.99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2323941.00元占91.5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4609.12元占4.12%、卫生健康支出49441.31元占1.95%、住房保障支出59449.56元占2.34%。支出预算较2022年减少224105.84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与2022年相比减少149105.84元,项目支出预算与2022年相比减少75000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37440.99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37440.99元,比2022年减少224105.84   元。其中:基本支出887440.99元,比2022年减少149105.84元,主要原因是预算标准降低以及测算方式改变所致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以及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650000元,比2022年减少75000元,主要原因是按照全面压减一般性支出要求,减少项目支出预算等,主要用于法律援助办案、保障法律援助大厅正常运转等重点工作。

区法律援助中心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2000元,与2022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与2022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按部门预算编制要求,全区因公出国(境)经费统一预算到区政府外办,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各单位因公出国(境)按程序审批后,再调剂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到单位使用;公务接待费2000元,与2022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与2022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没有配备公务车;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2022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按照预算编制要求,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统一编制全区公务用车购置经费预算。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   152918.76元,比上年减少298551.32元,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预算标准降低以及测算方式改变所致。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采购0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650000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2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李立新    联系电话:023-67188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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