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重庆市渝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3-01-16

重庆市渝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重庆市渝北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现将渝北区人力社保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筹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公开促进政府治理能力提升,在扩大公众知情权、满足公众信息需求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主动公开

目前,我局政府信息主要通过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开。其中我局公开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数158项,公开办事指南130项,公开就业社保信息433条,人事人才信息148条,行政处罚、行政许可信息40条。全年公开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873条,更新重庆市渝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强化稳就业保就业信息公开,推送18万余条短信向企业及重点群体宣传职业指导、临时防疫公益性岗位、稳岗返还等政策。充分利用“渝北就业人才”微信公众号、视频号、就业创业汇等线上线下多种途径,开展针对性宣传,进一步扩大政策普及面。主动对接新闻媒体,扩大创新工作宣传面,就业创业工作被新华社、重庆日报等主流媒体宣传报道50余次,其中“人力资源服务专员”“定向技能培训”工作被中国劳动保障报刊登报道。政府网站发布促进就业重要政策7条,就业创业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信息270余条,动态公布技能培训、职业指导、创新创业、稳岗返还、就业援助、高校毕业生等政策规定、开办信息、经办流程等,及时将就业相关政策传达到相关群体,帮助他们更好就业创业。

积极落实市级稳定和扩大就业的18条政策措施及支持个体工商户和中小微企业发展十二条措施,推行政策“免申即享”“直补快办”,变“人找政策”为“政策找人”,累计兑现稳岗返还资金1.12亿元,帮助1.37万家企业稳定就业岗位。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社保补贴、求职创业补贴、吸纳就业补贴等就业补助资金1.15亿元,鼓励企业吸纳就业,政府网站动态更新,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工作流程更加透明规范。

(二)依申请公开

全年共收到政府申请公开6条,属于人力社保领域事项,均按规定办理。在渝北区人力社保服务中心备齐电脑、打印机、人民政府公报和依申请公开相关表格,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易获取、能监督、好参与,最大限度利企便民。

(三)政府信息管理

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内容管理,压实政府信息管理及公开责任。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加强信息公开组织保障,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强化公开工作领导、协调和推进,规范发布流程,按照“三审三校”的原则,加强对外发布信息审核管理,明确对外发布信息审批流程,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常态化管理机制,不断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制作、公开、存档等制度,及时动态调整信息。

(四)平台建设

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加大宣传力度。丰富政策解读形式,新增图片形式进行政策解读,新增“政策咨询问答库”,针对群众关心的领域发布社保就业常见问题库69条,新增“人才职称”专栏,便利群众更直接获取政府信息。

(五)监督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研究部署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强化责任落实,我局各相关科室密切配合,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办公室牵头对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开展不定期督查。提升业务水平,组织开展了政务信息公开及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培训,不断提升全体干部职工业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8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42.8846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

0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3

0

0

0

3

3

1

0

1

5

0

0

0

2

2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2年存在的问题。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离人民群众的期待、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距离,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回复时内容存在不够完整、全面,导致败诉;二是政策解读方式创新不够,目前我局主要采用文字、图片解读,总体来说解读方式还不够丰富,对相关信息的把握还不够精准,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2023年改进措施。一是组织业务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研究学习,加强业务能力提升,同时要求单位法律顾问审查回复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全面、准确、及时。二是强化政策解读。丰富政策解读方式,新增视频解读方式,强化对信息的把握,进一步方便群众理解相关政策文件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8号)要求,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