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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人事、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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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人力社保局 
    • [ 生成日期 ]
    • 2022-06-14 
    • [ 发布日期 ]
    • 2022-06-14 

渝北区2022年上半年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通知

经资格审查通过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

经研究,渝北区2022年上半年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分为两场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场次及时间地点

(一)第一场:小学语文教师、小学语文教师1、小学语文教师2、小学文科综合教师、小学数学教师、小学英语教师、小学体育教师、小学音乐教师岗位。

    1、时间:2022618日(星期六)

2、地点:渝北区空港新城人和街小学校(渝北区仙桃街道学成路13号)

(二)第二场:小学信息技术教师、小学美术教师、小学科学教师、小学综合实践教师、初中英语教师、初中体育教师、初中数学教师、初中数学教师1、初中数学教师2、初中信息技术教师、初中地理教师、初中历史教师、初中化学教师、初中物理教师、初中生物教师、初中语文教师岗位。

1、时间:2022619日(星期日)

2、地点:渝北区空港新城人和街小学校(渝北区仙桃街道学成路13号)

二、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与综合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各项目分值均为100分,面试时间分别为:综合面试5分钟、专业技能测试10分钟。其中综合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专业技能测试根据应聘岗位,按指定年级及教学内容,采取现场备课、上课的方式进行。

备注:“小学文科综合教师”岗位专业技能测试方向为小学语文。

三、注意事项

1、请参加面试的考生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核酸检测报告证明等资料于面试当天早上8:00前到渝北区空港新城人和街小学校(渝北区仙桃街道学成路13号)相应候考室报到,迟到考生8:15后不得进入考点。

2、面试地点无法提供停车场地,请考生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出行。

3、请参加面试的考生充分考虑交通堵塞等因素,提前熟悉面试地点和交通线路,避免迟到现象发生。

特别提醒:请考生自行下载《渝北区2022年上半年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详见附件),并仔细阅读疫情防控须知,按照要求做好个人防疫工作。

联系电话:023-6782527367806609(区人力社保局)

              023-67813597(区教委)

附件:渝北区2022年上半年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

渝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614

附件

渝北区2022年上半年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考生疫情防控须知

根据重庆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新规定和要求,为保证广大考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请所有考生知悉、理解、配合、支持考试防疫的措施和要求:

一、考生在考前14天起须注册“渝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可通过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或相关手机APP完成),自我监测有无发热、咳嗽、乏力等疑似症状。如果旅居史、接触史发生变化或出现相关症状的,须及时在“渝康码”进行申报更新,出现相关症状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排查,排除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建议考生考前14天在渝且不离渝,不得与有境外旅居或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有接触,严格按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本人防护。

二、考试当日,所有考生须持考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和电子均可),且重庆“渝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为绿码,无异常(当日更新),体温查验<37.3℃,且无异常情况的,可入场参加考试。

其中:考前14天内其他市外来渝返渝考生,须提供首场考试前3天内2次(2次采样间隔至少24小时,且2次采样均须在重庆市范围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进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考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指考生实际参加首场考试当天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出具的核酸检测报告。考前48小时是指核酸检测采样时间,而不是检测时间、报告打印时间、检测方出具报告结果时间等。请考生合理安排核酸检测采样时间,以免影响您参加考试。

三、考试当日,建议考生提前30分钟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进入考点时,考生须接受防疫安全检查和指导,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纸质准考证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出示“渝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备查(“两码一报告”三者缺一不可,否则无法进入考点)。

四、考生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考试:

(一)考试前21天内有境外旅居史,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二)新冠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密接的密接,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三)尚未出院的新冠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或者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但尚在随访医学观察期内。

(四)考试前14天内,曾出现体温≥37.3℃或有疑似症状,但考试前未排除传染病或仍存在身体不适症状。

(五)考试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六)考试当天,重庆“渝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异常(非绿码)的考生。

(七)考试当天,根据疫情防控需要,不能按上述要求提供规定时限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

(八)进入考点前,因体温异常、干咳、乏力等症状,经现场医务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

五、考生应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并做好自我防护

(一)考生应当遵守本市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主动及时了解重庆市人事考试相关疫情防控要求,积极配合考点、考场做好现场防疫工作。

(二)考生在备考期间,务必做好个人防护,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地区,避免与无关人员接触。勤洗手,公共场所佩戴口罩,在各种场所保持一定的安全社交距离。考试当天,尽可能做到居住地与考点之间“两点一线”。

(三)考生在考试当天,须自备口罩,除核验身份时须按要求摘戴口罩外,进出考点、考场时须佩戴口罩,在考试过程中应全程佩戴口罩。

(四)在考试过程中,考生若出现发热、咳嗽、咽痛、头晕、呼吸困难、呕吐、腹泻等异常状况,应立即向监考人员报告,经考点医务人员评估后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可转移至备用考场考试,考试时间不补,考试结束后应配合送医就诊;对评估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应及时送医就诊。

(五)提倡考生自行赴考,送考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和在考点周围聚集,考点不提供停车条件。每场考试结束后,考生须服从考点安排分批、错峰离场。

六、有关要求

考生应认真阅读本防控须知,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相应的处理。凡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如因不符合考试疫情防控要求,以及其他个人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视同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七、其他事项

因疫情防控需要,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时间、地点安排相应调整的,将通过渝北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ybq.gov.cn/)人事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及时公告,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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