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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未确认企业信息情况的公示

日期:2023-12-01


 根据《关于印发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全力促发展惠民生若干措施的通知》(渝府办发〔2023〕57号)和《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经办工作的通知》(渝就发〔2023〕15号)文件规定,现将我区2023年稳岗返还政策执行过程中至今仍未及时确认返还信息,且当地税务部门无法提供银行账户信息的参保单位信息进行公示,请名单内单位及其他符合条件未确认单位尽快使用单位“渝快办”法人账户登录“重庆市公共就业服务网”确认单位数据并填报账户信息,公示期满后政策执行期内(2023年12月31日截止)仍未确认信息的,视为自动放弃享受2023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资格。公示期为2023年12月1日—2023年12月30日。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向我局反映。投诉、反映情况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凡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凡以个人名义举报的应署真实姓名。投诉电话:023-67812879,联系人:刘登位。


 附件:重庆市渝北区2023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未确认企业公示名单



渝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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