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学校等毕业生和其他流动人员接收手续办理指南
高等学校等毕业生和其他流动人员接收手续办理指南
基本信息 | ||||||||||||||||||||
事项名称 |
高等学校等毕业生和其他流动人员接收手续办理 |
基本编码 |
1150011255200128X34502014095000 |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行使层级 |
县级 | |||||||||||||||||
实施主体 |
重庆市渝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实施主体编码 |
1150011255200128X3 |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
权力来源 |
无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
法定办结时限 |
20 |
承诺办结时限 |
1 | |||||||||||||||||
是否收费 |
否 | |||||||||||||||||||
移动端是否对接单点登录 |
否 |
移动端办理地址 |
无 | |||||||||||||||||
计算机端是否对接单点登录 |
否 |
计算机端在线办理跳转地址 |
无 | |||||||||||||||||
运行系统 |
无 |
四办 |
马上办;一次办; | |||||||||||||||||
计划生效日期 |
无 |
计划取消日期 |
无 | |||||||||||||||||
中介服务 |
无 |
年审和年检 |
无 | |||||||||||||||||
行使内容 |
无 | |||||||||||||||||||
常见错误示例 |
无 | |||||||||||||||||||
受理条件 | ||||||||||||||||||||
条件名称 |
条件类型 |
适用情形 |
审查标准 | |||||||||||||||||
具有渝北区户籍人员(不含两江新区所属街道);现工作单位在渝北区范围人员(不含两江新区所属街道);为档案存放在重庆市渝北区就业和人才中心,自愿申请落户到重庆市渝北区就业和人才中心集体户的人员服务 |
申请条件 |
通用 |
无 | |||||||||||||||||
窗口信息 | ||||||||||||||||||||
窗口名称 |
窗口电话 |
窗口地址 |
办理时间 |
交通指引 |
地图定位链接 | |||||||||||||||
就业服务大厅6号窗口 |
023-67583517 |
重庆市渝北区仙桃街道桂馥大道10号渝北区行政服务中心B区2楼就业服务大厅6号窗口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周五下午4:00后为中心集中学习和业务培训时间;法定节假日、延时服务和预约服务时间除外 |
渝北区人力社保中心公交站(628路、65路8、687路、689路、694路) |
无 | |||||||||||||||
法律依据 | ||||||||||||||||||||
法律法规名称 |
依据文号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颁布机关 |
实施日期 |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
(国办发〔2013〕35号) |
无 |
2.六、大力促进就业公平……要指导督促各地制定实施办法,切实落实允许包括专科生在内的高校毕业生在就(创)业地办理落户手续的政策(直辖市按有关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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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 |
(国办发〔2014〕22号) |
无 |
3.七、进一步创造公平的就业环境……省会及以下城市要放开对吸收高校毕业生落户的限制,简化有关手续,应届毕业生凭《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劳动(聘用)合同办理落户手续;非应届毕业生凭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办理落户手续。高校毕业生到小型微型企业就业、自主创业的,其档案可由当地市、县一级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免费保管。办理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手续,转正定级表、调整改派手续不再作为接收审核档案的必备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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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
无 |
第十五条 |
1.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下列服务,不得收费……(六)办理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毕业生接收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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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人才集体户口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 |
(人社厅发〔2015〕183号) |
无 |
4.一、人才集体户口是指户籍随同本人人事档案存放在县级以上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集体户上的流动人员户口。对工作单位无集体户口,且本人不具备独立立户或亲属投靠等落户条件的存档人员,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可提供过渡性质的集体户口管理服务,当工作单位没立集体户口,或本人具备独立立户、亲属投靠等落户条件后,流动人员应及时将户口从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集体户口中迁出。目前已经实施或今后实施社区集体户口(公共户)管理的地区,应当结合本地实际,按照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的基本原则,稳妥办理流动人员户口由人才集体户口迁入社区集体户(公共户)手续。二、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开展人才集体户口管理服务的主要内容包括按照辖区公安机关相关规定,协助其办理流动人员落户、户口迁移手续以及人口统计等工作;负责户口页保管、借用等日常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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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展信息 | ||||||||||||||||||||
咨询方式 |
023-67583517 | |||||||||||||||||||
投诉方式 |
023-67583516人才服务科228办公室 | |||||||||||||||||||
面向自然人事项主题分类 |
无 |
面向法人事项主题分类 |
无 |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通办范围 |
3 | |||||||||||||||||
办理流程图说明 |
无 |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否 |
是否收费 |
无 | |||||||||||||||||
收费标准 |
无 |
付费方式 |
无 | |||||||||||||||||
网上办理深度 |
互联网咨询; |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1 | |||||||||||||||||||
必须现场办理原因说明 |
提交纸质版材料 | |||||||||||||||||||
不受理互联网申请的原因 |
现场核验资料 |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是 | |||||||||||||||||
进度查询地址 |
无 |
结果查询地址 |
无 | |||||||||||||||||
审批结果名称 |
无 |
审批结果类型 |
无 | |||||||||||||||||
是否有联办机构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
是否有数量限制 |
无 |
数量限制情况说明 |
无 | |||||||||||||||||
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
无 | |||||||||||||||||||
材料信息 | ||||||||||||||||||||
材料名称 |
具体信息 | |||||||||||||||||||
身份证 |
材料类型:原件 纸质材料原件份数:1 纸质材料规格:无 来源渠道:政府部门核发 来源渠道说明:公安局 材料必要性:是 材料形式:原件和复印件 填报须知:公安局 受理标准:无 要求提供材料的依据:无 | |||||||||||||||||||
本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或常住人口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或户籍证明(原件)或户口迁移证(原件)四项中任意一项 |
材料类型:复印件 纸质材料原件份数:0 纸质材料规格:无 来源渠道:政府部门核发 来源渠道说明: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材料必要性:是 材料形式:原件 填报须知: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受理标准:无 要求提供材料的依据:无 | |||||||||||||||||||
毕业证 |
材料类型:原件和复印件 纸质材料原件份数:1 纸质材料规格:无 来源渠道:政府部门核发 来源渠道说明:申请人毕业院校 材料必要性:是 材料形式:原件和复印件 填报须知:申请人毕业院校 受理标准:无 要求提供材料的依据:无 | |||||||||||||||||||
户口登记申请表 |
材料类型:原件 纸质材料原件份数:1 纸质材料规格:无 来源渠道:政府部门核发 来源渠道说明:渝北区仙桃派出所 材料必要性:是 材料形式:原件 填报须知:渝北区仙桃派出所 受理标准:无 要求提供材料的依据:无 | |||||||||||||||||||
重庆市社会流动人员集体户口落户申请表 |
材料类型:原件 纸质材料原件份数:1 纸质材料规格:无 来源渠道:政府部门核发 来源渠道说明:重庆市渝北区就业和人才中心 材料必要性:是 材料形式:原件 填报须知:重庆市渝北区就业和人才中心 受理标准:无 要求提供材料的依据:无 | |||||||||||||||||||
现在工作单位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
材料类型:复印件 纸质材料原件份数:0 纸质材料规格:无 来源渠道:政府部门核发 来源渠道说明:申请人现工作单位 材料必要性:是 材料形式:原件 填报须知:申请人现工作单位 受理标准:无 要求提供材料的依据:无 | |||||||||||||||||||
收费项目信息 | ||||||||||||||||||||
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收费减免情形 |
允许减免依据 |
收费性质 |
备注 |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
常见问题解答 | ||||||||||||||||||||
问题 |
解答 | |||||||||||||||||||
无 |
无 | |||||||||||||||||||
办理环节 | ||||||||||||||||||||
环节名称 |
具体信息 | |||||||||||||||||||
审查 |
步骤:审查与决定 环节名称:审查 环节人:孙鹏飞 联系电话:023-67583517 审查标准:是否符合审查标准 审查结果:审查通过或审核未通过 办理期限:0.0 办理期限单位:工作日 备注:无 | |||||||||||||||||||
送达 |
步骤:颁证与送达 环节名称:送达 环节人:孙鹏飞 联系电话:023-67583517 办理期限:1.0 办理期限单位:工作日 送达方式:直接 颁发证件:无 备注:无 | |||||||||||||||||||
受理 |
步骤:申请与受理 环节名称:受理 环节人:孙鹏飞 联系电话:023-67583517 审查标准:是否符合受理标准 审查结果:同意受理或不予受理 办理期限:0.0 办理期限单位:工作日 备注: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