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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人事、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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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人力社保局 
    • [ 生成日期 ]
    • 2021-12-07 
    • [ 发布日期 ]
    • 2021-12-07 

渝北区2021年第四季度享受低保就业补贴人员公示

按照财政部 人社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7164号)要求和《重庆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渝财规〔201915号),现将拟发放低保就业补贴人员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2021127—20211213日(5个工作日)

二、受理地点及电话

地点:重庆市渝北区就业和人才中心城乡就业科通讯地址(邮编):重庆市渝北区桂馥大道10号(402160联系电话:023-67812871   

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反映。

2.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真实、具体、敢于负责。不允许借机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有意诬陷,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3
.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情况严格保密。

附件:渝北区2021年第四季度享受低保就业补贴人员

公示表

重庆市渝北区就业和人才中心

202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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