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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财政局 
    • [ 生成日期 ]
    • 2023-03-14 
    • [ 发布日期 ]
    • 2023-03-14 

重庆市渝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执法支队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渝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执法支队以区人力社保局名义执法,统一行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

1. 承担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行政执法的组织协调。组织开展有关专项执法、交叉执法、异地执法。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制度、执法标准规范。                  

2. 承担劳动关系、就业、工资薪酬等人力资源领域的执法和监督检查。

3. 承担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领域的执法和监督检查。

4. 承担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给区人力社保工作部门的其他行政执法职能。

5. 指导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6. 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行政执法有关信访、投诉举报受理、纠纷调解工作。

7. 承担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行政执法有关的应急工作。

8. 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区人力社保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渝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执法支队为区人力社保局下属的正科级参公事业单位。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1939919.15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39919.15元。收入较2022年减少49019.52元,主要是日常公用经费减少。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1939919.15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752540.95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82881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104497.20元。支出预算较2022年减少49019.52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减少49019.52元,项目支出预算与2022年持平。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39919.15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39919.15元,比2022年减少49019.52元。其中:基本支出1559919.15元,比2022年减少49019.52元,主要原因是日常公用经费减少;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380000元,与2022年持平,主要用于劳动执法办案等重点工作。

本单位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0元,与2022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与2022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未开展因公出国;公务接待费0元,与2022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未开展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 元,与2022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未产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2022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未购置公务用车。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   323658.12元,比上年减少176935.4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日常公用经费减少。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  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采购0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380000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2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甘翔  联系方式:023-67817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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