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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引号 ]
    • 1150011255200128X3/2024-00043 
    • [ 发文字号 ]
    • 渝北人社遣变字[2024]第019号 
    • [ 主题分类 ]
    • 劳动、人事、监察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人力社保局 
    • [ 生成日期 ]
    • 2024-04-24 
    • [ 发布日期 ]
    • 2024-04-24 

变更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决定书(重庆市新仁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变更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决定书

渝北人社遣变字[2024]第019号

申请人(公司名称):重庆市新仁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住址):重庆市渝北区回兴街道兴科一路

原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周仪

你公司向本机关提出的变更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号:2024045),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变更你公司法定代表人“周仪”为“周建华”。

请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3日内,持本决定书和本人身份证件(或单位信函)到本机关领取《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重庆市渝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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