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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引号 ]
    • 1150011255200128X3/2023-00013 
    • [ 发文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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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主题分类 ]
    • 劳动、人事、监察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人力社保局 
    • [ 生成日期 ]
    • 2023-01-04 
    • [ 发布日期 ]
    • 2023-01-06 

关于同意重庆市渝北区大东方职业培训学校终止办学的批复(渝北人社〔2023〕1号)

重庆市渝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同意重庆市渝北区大东方职业培训学校

终止办学的批复

重庆市渝北区大东方职业培训学校:

你提交的《注销申请》等相关资料收悉。根据《重庆市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管理暂行办法》《重庆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你终止办学,收回《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不得再开展相关培训业务。请及时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并按有关规定妥善做好债权债务处置和教职员工、培训学员安置。

重庆市渝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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