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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 1150011255200128X3/2023-00013
- [ 发文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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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
- 劳动、人事、监察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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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人力社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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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成日期 ]
- 2023-01-04
- [ 发布日期 ]
- 2023-01-06
关于同意重庆市渝北区大东方职业培训学校终止办学的批复(渝北人社〔2023〕1号)
重庆市渝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同意重庆市渝北区大东方职业培训学校
终止办学的批复
重庆市渝北区大东方职业培训学校:
你提交的《注销申请》等相关资料收悉。根据《重庆市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管理暂行办法》《重庆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你终止办学,收回《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不得再开展相关培训业务。请及时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并按有关规定妥善做好债权债务处置和教职员工、培训学员安置。
重庆市渝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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