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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0011255200128X3/2021-00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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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主题分类 ]
    • 劳动、人事、监察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人力社保局 
    • [ 生成日期 ]
    • 2021-04-09 
    • [ 发布日期 ]
    • 2021-04-09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渝北府发〔2019〕14号)政策解读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

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

(渝北府发〔201914号)政策解读


一、文件制定背景和依据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就业创业工作。党的十九大明确指出:“就业是最大的民生。要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注重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鼓励创业带动就业。提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农民工多渠道就业创业。”2018125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发201839号),20181224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857号),要求各区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政策措施,抓好贯彻落实

二、文件制定过程

根据渝府发201857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区人力社保局认真梳理了近年来全区就业创业工作情况,草拟了《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并先后两次向我局各科室和下属事业单位征求意见,多次修改完善后形成目前的《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送审稿)。

三、文件主要内容

(一)基本内容

我区按照既体现十九大精神,又符合市级文件要求、符合渝北区实际的思路,拟定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区就业创业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其中工作措施包括了6个方面18条举措,主要突出对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的就业帮扶,对民营企业的用工保障,具体为:

一是稳企业促需求。从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加大稳岗支持力度、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作用支持小微企业三个方面着力稳定企业发展。二是以创业带就业。从优化创业融资环境、支持创业载体建设两个方面支持创业创新。三是抓重点兜底线。从促进以高校毕业生为主的青年就业、多渠道促进贫困劳动力就业、推动其他重点群体就业三个方面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四是抓培训强能力。从支持困难企业组织开展职工在岗培训、完善失业人员培训政策、大力实施职业技能培训三个方面强化职业技能培训,提升群众就业创业能力。

五是建机制防风险。从完善公共就业服务、落实失业保险待遇、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三个方面防范风险。六是强责任抓落实。从落实镇街主体责任、明确部门组织协调责任、加强政策宣传和精准服务、引导各方履行社会责任四个方面统筹推进就业创业工作。

(二)《通知》中不涉及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权力义务的强制性规定。

(三)与市级政策相比:渝府发201857号文件基础上,将市里提出的“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自主创业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15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调整为我区“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自主创业人员,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期限最长不超3年(第1年、第2年享受全额贴息,第3年由个人承担利息)”,创新性地提高了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以此加大创业担保贷款发放力度,优化创业融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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