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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0011255200128X3/2021-00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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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主题分类 ]
    • 劳动、人事、监察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人力社保局 
    • [ 生成日期 ]
    • 2021-04-09 
    • [ 发布日期 ]
    • 2021-04-09 

关于做好基层管理服务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北人社发〔2020〕62号) 政策解读

重庆市渝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渝北区财政局《关于做好基层管理服务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

(渝北人社发〔2020〕62号)政策解读


一、为什么要出台基层管理服务岗位政策?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2062号)精神,进一步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扩大基层吸纳就业规模,消除新冠肺炎疫情对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不利影响,保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基本稳定,制定本政策。

二、什么是基层管理服务岗位?

基层管理服务岗位的开发主体为区内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原则上每个镇街开发1-2个岗位岗位用于吸纳2020年应届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主要从事城乡社区等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辅助开展就业和社保相关工作

三、基层管理服务岗位待遇如何?

开发主体(或劳务派遣用人单位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开发主体(或劳务派遣用人单位)参照当地村(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补贴标准按月发放工作补贴,且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开发主体(或劳务派遣用人单位)负责对在岗人员的日常培训、业务指导和工作考评。在岗人员在基层管理服务岗位的工作期限不超过36个月,在岗人员也可通过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等方式提前有序退岗

四、怎样获得基层管理服务岗位?

区内各镇街结合辖区高校毕业生情况和工作需求设定岗位数量和条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月底前完成岗位开发,8月底前人员招募到位。符合条件且有意愿加入基层管理服务岗位的高校毕业生可就近到当地镇街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咨询和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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