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动态要闻

重庆市渝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区人大第十九届三次会议第383号建议的复函

日期:2023-04-26

渝北人社函〔2023〕9号

重庆市渝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区人大第十九届三次会议

第383号建议的复函


《关于促进新就业形态青年群体成长发展的建议》(第383号)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此提案我单位领导非常重视,局主要领导作了重要指示,并召集有关同志作了专题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2021年7月,国家人社部等8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2021年10月重庆市人力社保局等11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实施意见》,从依法规范用工、健全制度机制、优化公共服务、强化多方联动等方面,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提出了实施意见。区人力社保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渝北区开展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持续规范平台企业用工行为,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

一、主动作为,推动《意见》落实落地。一是探索建立企业用工报告制度、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联合激励惩戒机制,积极推广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合同和书面协议订立指引(试行),引导平台企业合法规范用工。二是组织开展头部平台企业“走前头做示范”活动,指导在渝北注册及开展业务的平台企业,完善制度规则、平台算法及与用工合作企业的合作协议。三是配合区总工会,积极探索推动新业态企业建会、劳动者入会,积极推动“集体协商”工作机制,切实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

二、练好内功,提升劳动争议处理效能。一是会同区总工会、区工商联等部门在新业态劳动者集中的行业,探索培育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加强新就业形态案件类型裁审衔接工作,梳理新就业形态领域劳动用工模式与传统用工的区别与联系、常见争议类型,加强与区法院沟通联系,促进裁审统一。二是会同区总工会等部门,对平台企业的用工企业劳动管理制度规则、特殊工时制度、工作时间、支付加班报酬等情况开展摸排。会同市场监管等部门及时约谈、警示、查处侵害劳动者权益的企业,整治企业诱导或强制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转化为个体工商户,以规避用工主体责任的行为。三是及时处理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违法违规用工问题线索,依法查处违法问题,督促整改落实。会同有关部门集中整治违法设置性别、民族、年龄等歧视性条件,违规收取劳动者财物和违法限制劳动者多平台就业的行为。

三、优化服务,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一是主动对接区内平台企业,收集用工需求,通过市智能就业平台、渝北就业人才网等信息平台发布用工信息,精准开展好职业指导工作,提供有参考价值的职业指导建议,提高就业稳定性。二是优化社会保险服务,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以及网络主播、外卖骑手等新业态就业人员,均可以个人身份参加我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同时,严格按照市出台的新业态从业人员社会保险相关政策,做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参保工作。依托社会保险“三进三送”活动,引导灵活就业人员通过“重庆人社”APP等社保经办网上服务渠道,自助办理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续保,社保卡申领等业务。三是持续推进职业技能提升,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政策宣传,依托“春风行动”“渝创渝新”等活动和平台,开设新就业形态专区,搭建交流平台。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和“放管服”要求,做好纳入专技类新职业的职称评审工作,最大限度缩减流程,压缩材料,畅通申报渠道。支持培训机构申报新职业培训资质和新职业培训专业,鼓励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参加新职业培训并通过技能等级评价。


重庆市渝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2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