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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 11500112MB1938295N/2025-00087
- [ 发文字号 ]
- 渝北农发〔2025〕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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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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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农业农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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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成日期 ]
- 2025-05-21
- [ 发布日期 ]
- 2025-06-10
重庆市渝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渝北区财政局关于印发渝北区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渝北农发〔2025〕13号
重庆市渝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渝北区财政局
关于印发渝北区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相关街道办事处:
根据市农业农村委、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5年重庆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农发〔2025〕37号)的要求,现将区农业农村委、区财政局研究制定的《渝北区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重庆市渝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渝北区财政局
2025年5月21日
(区农业农村委联系人:廖红英,联系电话:023-86830960;区财政局联系人:李冰洁,联系电话:023-67137664)
(此件公开发布)
渝北区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市农业农村委、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5年重庆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农发〔2025〕37号)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原则
(一)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用于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对非农征(占)用耕地、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予补贴。同一地块,一年只能享受一次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二)要探索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与耕地地力保护行为相挂钩的有效机制,引导农民综合采取秸秆还田、深松整地、科学施肥用药、病虫害绿色防控等措施,自觉保护耕地、提升地力。
(三)严格落实补贴公示制度,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必须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公示内容与实际补贴发放情况一致。补贴具体办法要简便易行,便于操作。补贴资金兑现要及时。
(四)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严禁以任何方式统筹集中使用,必须全部直补到户。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截留、
滞留、挤占、挪用和骗取。不得由村社干部代领,不得直接抵扣任何农业生产费用或“一事一议”等筹资款。
二、补贴对象、依据、标准及程序
(一)补贴对象。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原则上补贴给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与耕地面积挂钩,直接补贴到户。
一般农户使用村社集体机动地种地的,需经村社召开村民委员会同意后获取使用权,报镇街备案,方可补贴给种地农户; 代耕种农户需到村委会报备登记,村委会核实属实上报镇街备案后可补贴。严禁村社集体通过各种途径套取补贴。
(二)补贴依据。我区是以2004年计税耕地面积为基准的实际种植面积(不算复种)。不执行此面积外的其他面积基准如确权面积、测量面积等。本年度补贴兑现的面积为上一年度锁定数据。
(三)补贴标准。区根据市级下达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总额和上年结转资金测算确定。
(四)补贴程序。根据上述相关规定核定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和当年统一的补贴标准,按“自下而上”的程序核定到每个补贴农户。各镇街负责补贴资金发放明细的审核和公示。
(1)确定面积。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面积是按(渝北农发〔2024〕19号)文件要求,核定的2024年实际耕种的计税耕地面积。
(2)发放公示。各镇街必须严格执行公开公示制度,确保补贴政策、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相关信息得到全面公示。发放花名册到《耕地地力保护服务平台》中的“资金发放”栏下载盖公章,在导出过程中,将涉及农户个人隐私信息,如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等,设为隐藏字段,在村社政务公开栏、各村民小组人口密集区域等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得少于七日。同时,各镇街在政府网站公示到户,并需确保公示内容与实际补贴发放情况完全一致,公示结束后,所有公示资料村社镇街同时存档。
(3)资料上报。经过公示程序并确认无误后,镇街及时填报《渝北区2025年xx镇(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汇总表》(附件3)。填报人、部门负责人及镇街领导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复印备份,于2025年6月27日前将原件报送至区农业农村委813室存档。
三、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管理和兑付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由区财政局负责拨付至区农业农村委,区农业农村委将历年结余资金与当年预算资金统筹安排使用,纳入补贴实施,并将2025年补贴发放数据上传至“一卡通”系统。补贴资金将于2025年6月30日之前,通过“一卡通”系统发放到户。
四、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申报工作
各镇街要认真做好本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申报工作,为2026年的补贴发放打好基础。
(一)村社申报。先由村社负责组织农户申报,并分组填报《渝北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申报表》(附件1)。逐户核实申报信息,包括身份证、银行账户和申报面积等,核实无误且农户签字确认后,申报资料上报至镇街,同步将数据录入至重庆市《耕地地力保护服务平台》,涉及面积增减时,应于系统备注栏详细注明调整年度及事由。数据录入工作完成后,请务必再次核对原始记录,确保不存在漏录、重复录入或跳录等错误。
(二)镇街审核。镇街利用系统内置的身份证号码与姓名双重校验机制,对重复申报农户进行精准识别与剔除;针对申报面积的增减调整,需核查是否严格执行应扣尽扣、应增尽增原则,是否备注清楚调整年度和事由;重点筛查未登记计税面积但存在补贴面积的农户信息;对补贴面积超出计税基数的异常数据须进行二次复核并予以确认;同步对农户预留联系电话是否为本人实名登记的11位有效手机号码开展核实确认。
(三)区级复核。区农业农村委对各镇街上报数据做最后的复核,将可疑数据返回镇街,重新核实。区级审核通过的补贴面积数据作为最终补贴面积依据,并同时上报市级备案 。
(四)申报公示。各镇街完成数据审核后,登录《耕地地力保护服务平台》导出经审批后的分户补贴明细表,在导出过程中,将涉及农户个人隐私信息,如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等,设为隐藏字段,以保障农户信息安全,再进行镇街、村社、村民小组三级七天公示。期间,若发现问题,需及时撤销公示,进行修正,并重新公示直至无误,所有公示资料村社备份镇街存档。
(五)数据备案。公示无异议后,村社将农户签字的申报表一起提交至所属镇街,同时保留复印件备份存档。镇街将对所提交的申报表进行复核,确认无误后,填报《渝北区2026年xx镇(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数据备案表》(附件2),签字盖章并复印备份后,于2025年10月15日前报送至区农业农村委813室进行备案。
(六)实地抽查。各镇街在接收到村社交来的申报资料后,组织人员进行实地走访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以确保数据的真实性。
五、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要求
(一)压实工作责任。各镇街全面负责本辖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的实施,确保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二)做好政策宣传。各镇街要加大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宣传力度,做到补贴范围和补贴依据宣传到户,补贴金额核定到户,补贴申请表填写到户,补贴数额公布到户,补贴通知发放到户,补贴资金兑现到户,实现补贴政策家喻户晓,有效调动农民保护耕地地力和种粮的积极性。
(三)加强项目监管。各镇街必须严格执行补贴资金的公开公示和档案管理制度,强化对补贴资金的监管力度,确保审核责任得到落实,并且要认真执行补贴面积的核实工作。同时,要组织人员深入基层,督促和指导相关工作,一旦发现问题,应立即予以纠正和处理。严格防范补贴资金的流失,对于任何弄虚作假、挤占、挪用或滞留资金,以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四)严格执行补贴信访办理制度。各镇街要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认真做好农民群众举报个案的调查处理工作,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把农民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解决在基层。对于信访案件要在规定时间内办结,让群众理解认可。
附件:1.渝北区202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申报表
2.渝北区2026年××镇(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数据备案表
3.渝北区2025年××镇(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汇总表
附件1
渝北区202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申报表 | |||||||||||||
农户编号 |
户主姓名 |
行政地区编号 |
身份证号 |
手机号 |
银行卡号 |
开户银行 |
备注 |
耕地面积(亩) |
补贴面积(亩) |
计税面积(亩) |
农户签字 | ||
基础面积 |
增加面积 |
减少面积 | |||||||||||
填报单位(盖章):
注:补贴面积=基础面积+增加面积-减少面积
附件 2
渝北区2026年x镇(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备案表
填报单位(盖章): 时间:
村(社) |
补贴户数(户) |
补贴面积(亩,保留两位小数) |
备注 |
合计 |
填报人: 部门负责人: 镇街领导:
附件3
渝北区2025年x镇(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汇总表 | ||||||
填报单位(盖章): |
||||||
村名 |
社数(个) |
补贴户数(户) |
补贴面积 (亩,保留两位小数) |
补贴标准(元/亩) |
补贴金额(元) |
备注 |
合计 |
填报人: 部门负责人: 镇街领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