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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引号 ]
    • 11500112MB1938295N/2023-00027 
    • [ 发文字号 ]
    • 渝北乡村治理办〔2023〕1号 
    • [ 主题分类 ]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农业农村委 
    • [ 生成日期 ]
    • 2023-03-15 
    • [ 发布日期 ]
    • 2023-03-28 

重庆市渝北区乡村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渝北区推广运用乡村治理“院落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王家街道、双凤桥街道办事处:

“院落制”是推动乡村治理网格化管理和精细化服务的有效方式,是构建党建引领自治法治德治智治“四治”融合乡村治理体系的重要支撑。为加快推进乡村治理方式实践创新,不断提高乡村治理精细度和实效性,现将《渝北区推广运用乡村治理“院落制”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重庆市渝北区乡村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315


(联系人:杨珂;联系电话:86091804;邮箱:38290988@qq.com

(此件公开发布)



渝北区推广运用乡村治理“院落制”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941号)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渝委发〔202119号)、《重庆市乡村振兴局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推行乡村治理“院落微治理”的指导意见》、《中共重庆市渝北区委办公室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五长联动”机制的通知》(渝北委办发〔202213 号)等精神,针对农村“空心化”问题突出、网格治理单元较大、农民群众参与度不高、村级组织服务管理较薄弱等问题,结合我区“五长联动”制,总结相关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决定在全区推广运用乡村治理“院落制”,进一步推动乡村网格化精细管理和乡村治理重心下移,不断提高乡村治理能力和水平,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部署,坚持加强党对乡村治理的领导,坚持农民群众主体作用,坚持自治、法治、德治协同发力,坚持因地制宜设定院落功能定位,以自然村落为基点设立院落,结合我区“五长联动”机制,织密基层管理网络,以政府引导、村民参与、自治服务为主要手段,突出小院共建、共管、共享,细化基层自治单元,缩小治理服务半径,丰富乡村治理手段,扁平化、规范化、数字化推动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不断提升乡村治理效能,聚力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到2023年底,实现全区173个行政村全覆盖推广运用乡村院落微治理”,打通乡村治理“最后一米”,实现党组织引领院落治理,服务自治和问题化解在院落,乡村治理效能显著提升。推行一批试点示范院落2024年底,创建市级“院落微治理”示范村20个、乡村治理“院落+ ”数字化示范村20个,评定区级乡村治理“幸福院落1000、“优秀院1000名。

二、重点工作

(一)因地制宜建好院落

1. 科学设置院落。按照“地域相连、民风相近、群众自愿、能力匹配”的原则,各镇街优先在基层组织战斗力强、生产生活相对集中、群众基础好、民风淳朴的村开展试点示范,并逐步全域覆盖。院落设置结合区“五长联动”制中院落的划分,原则上以自然村落为基点,辐射带动周边农户,一个院落(院湾、院坝)以20—40为宜,各镇街可结合实际优化调整,以便于管理为原则。院落划定遵循群众自愿,按照村党组织发动、院落申报、镇街审核、区级确定的程序设定。镇街指导做好院落命名、院落运行管理制度制定、设置有地方特色的院落标识标牌等工作。

2. 选好“院落长”。按照“个人自荐、群众推荐、村级审查、镇街审定”的原则产生“院落长”,规模较大的院落可设置23组成的院落管理委员会。“院落长”应当由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有一定文化水平和组织能力、群众公认度高的常住居民担任,重点从农村党、乡贤能人、退休同志、致富带头人等选出,优先在村(居)民代表中选任,原则上不由村社干部兼任。

3. 建立院落联系机制。建立镇街机关干部和村支两委成员、驻村工作队队员联系“院落长”制度,镇街干部包村,村党组织书记兼任辖区“总院落长”,指导推动“院落制”试点落细落实。院落实行定人、定岗、定责,因特殊情况不在岗期间,以相邻方便为原则实行AB角制度。有条件的可探索将党小组设在院落,原则上由党小组组长兼任“院落长”。

(二)明确院落主要任务

1. 开展自治服务。围绕中央大政方针和各级出台的政策措施,通过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点)、“小院讲堂”“院落茶馆”“院落主题日”等载体,依托“民情茶室”“亲亲家园”“和心亭”等乡村治理平台,第一时间进院落、进农户,把政策讲活讲明讲透。设立群众议事厅(堂)、百姓说事点,引导群众自己说事、议事、主事、管事。

2. 发展庭院经济。盘活院落土地、房屋、森林、水体等资源,采用种植养殖、生态循环、加工作坊、休闲产业等模式,因地制宜组织村民发展特色农业、观光旅游、休闲采摘、农耕体验、乡村民宿等产业,发展壮大庭院经济。

3. 搞好环境卫生。组织院落农户、公益岗位和志愿服务者,组建小院清洁队,定期开展院落环境卫生清洁行动,打好村庄清洁行动“四季战役”,搞好院落内部检查评比和院落间拉练、观摩等活动,引导农民群众养成卫生定时打扫、物品定点摆放、畜禽定点饲养,勤洗、勤扫、勤捡,看厨房、看卧室、看厕所是否干净的“三定三勤三看”生活习惯,形成院院做清洁、户户搞卫生、人人爱干净的良好氛围,打造干净整洁有序美丽的院落人居环境。

4. 建设平安院落通过“情理堂”“民情茶室”“众议堂”等平台,运用“桂姐调解”“和为贵调解”“律师驻所调解”“天平调解”等调解载体,及时排查发现院落矛盾纠纷,确保“小事不出院落、大事不出村”。组建平安院落巡逻队,负责院落夜间治安巡逻、群防联控等工作,及时排查消除院内安全隐患。组织法治教育进院落,在院落培育农村“法律明白人”“学法用法示范户”,建设平安院落,提升群众法治意识。

5. 收集社情民意。通过定期走访、民情恳谈、院落会议、村民夜话、建立微信群、设置意见箱等方式,广泛收集社情民意,建立乡村产业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公共服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等问题台账,及时整理上报,做好下情上传、上情下达,疏通联系群众的毛细血管。大力推行“三事分流”,分层分类解决问题,实现“小事不出院落、大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

6. 开展邻里互助。开展邻里互助和院落志愿服务,创设“邻里妈妈团”等方式,有条件的院落建设村民养老互助点,针对孤寡老人照料、留守儿童教育、农业生产等具体困难,开展互帮互助活动,营造与邻为善、以邻为伴、守望相助、和谐团结的良好氛围。

7. 培育院落文化。大力挖掘院落历史文化,弘扬农耕文明,传承忠孝文化,讲好院落故事,建好农家书屋。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院落为基础,打造“小精特”村情村史馆,开发富有特色的文创产品,保护传承乡情文化。

8. 倡导文明乡风。常态化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体育活动,丰富院落村民精神文化生活。开展高价彩礼、大操大办、人情攀比、铺张浪费、厚葬薄养等农村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杜绝“活人墓”“豪华墓”,引导村民婚丧嫁娶从简,不办无事酒,确需举办的尽可能缩小规模。持续深入开展“三管一养成”“十抵制十提倡”等活动,大力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

(三)加强院落建设管理

1. 加强院落规划。坚持规划引导、典型示范,因地制宜做好院落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公共服务等规划,突出历史文化传承、传统村落保护、乡村风貌塑造,打造一批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富有乡村味道的美丽村落。围绕党组织引领下的自治德治法治智治“四治”融合发展,坚持农民主体,解决农民急难愁盼问题,创新乡村治理方式,策划包装一批乡村治理示范项目,积极争取上级资金,下沉至院落组织实施。

2. 完善硬件设施。统筹整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村建设资金项目,完善院落道路、水利、照明、人居环境、通信、文化休闲等基础设施,推动文化、医疗卫生、科技、广播、快递、金融等服务进院落﹐打通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进村入户“最后一百米”。按照适宜、美观、管用原则,在院落设置“一牌一约一栏”,即:“xx小院”标牌、“xx院落公约、xx院落公示公告栏”,提高群众知晓度和辨识度。

3. 坚持共建共享。将院落事务作为群众参与乡村治理的重要载体,在院落设立和申报、运行管理、活动开展等过程中,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建议。探索“院落说事”基层自治议事制度,构建“敞开说—大家议—齐心办—院落评”闭环议事规则,推进群众说事、干部问事、集中议事、合力办事、民主评事“五事工作法”和大事政府办、小事村社办、私事自己办的“三事分流法”,让村民有序参与院落治理。引导当地乡贤能人、退休人员、外出返乡人员等参与院落治理,组建院落志愿服务队伍,探索政府购买社工服务,组织动员社会力量捐赠,调动各方面资源参与院落治理。

4. 实行积分管理。结合乡村治理积分制,探索以院落为基本单元进行积分,开展院落间的积分竞赛活动,对表现好、积分高的院落和村民进行奖励,激发群众参与积极性。开展乡村治理数字化建设,从组织群众、引导群众的角度,突出实用、好用、管用,推行“钉钉小院”(即已建设应用的乡村钉钉)等乡村治理平台,建立村民线上线下参与渠道,通过数字化、信息化手段为“院落制”赋能。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将乡村治理“院落制”工作作为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助力乡村全面振兴、深入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手段,纳入“五长联动”制清单管理目录,区级层面要坚持党政主要领导统筹抓、分管领导亲自抓、区乡村治理办具体抓,统筹组织、宣传、政法、民政、司法、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等部门,细化工作措施,形成工作合力。各镇街要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牵头科室抓具体,村社抓落实的原则,制定本镇街推广运用乡村治理“院落制”工作方案,经单位主要领导审定同意后,将工作方案和渝北区乡村治理“院落制”名单,2023324前报送至区乡村治理办备案。

(二)加强政策保障。积极统筹组织、宣传、政法、司法、农业农村、住建、乡村振兴等资源,为院落建设提供政策、资金、项目、人才支持,放大治理资源叠加效应。将“院落制”工作的推广运用情况作为下一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乡村建设资金安排和乡村治理考核激励的重要因素。并作为推选全市、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镇的重要条件。镇街组织开展“幸福院落”“优秀院长”等评选活动,区级将积极推选至市级,以争取以奖代补、通报表扬等支持。

(三)加强宣传推广。坚持因地制宜、分类实施、有序开展,不搞一刀切、齐步走。鼓励各镇街、村级组织结合实际,“五长联动”制的基础上,不断完善,探索创新“院落制”实现方式和有效路径,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加大典型案例总结宣传力度,增强“院落制”的示范性和影响力。

附件:渝北区乡村治理“院落制”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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