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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引号 ]
    • 11500112MB1938295N/2025-00064 
    • [ 发文字号 ]
    • 渝北农函〔2025〕50号 
    • [ 主题分类 ]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 体裁分类 ]
    • 政协提案办理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农业农村委 
    • [ 生成日期 ]
    • 2025-04-29 
    • [ 发布日期 ]
    • 2025-05-06 

重庆市渝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区政协十六届四次会议第114号提案的复函

渝北农函〔2025〕50号


重庆市渝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区政协十六届四次会议第114号提案的

复  函


民建渝北区委会:

贵委提出的《关于推动渝北区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建议》(第114号)已收悉。对此建议,区农业农村委非常重视,汪勇主任作了批示,并召集相关单位作了专题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坚持因地制宜,促进村集体多元化发展。各镇村情况不同,发展集体经济必须坚持多元化多样化,不能强行推行一种模式。一是巩固一产。发挥村集体经济组织统揽作用,为经果林产业发展做好服务。开展技术培训、信息咨询、物资供应、仓储物流、农机作业、病虫害防控等农业社会化服务。为农产品贴上标签,积极包装推出一批有特色、有品质的优势农产品品牌,增加农产品附加值,提高农民收入。积极对接零售商超企业和电商平台,建立区域果品代购代销点,打通线上线下销售平台,让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转变成“一级批发商”。二是拓展二三产。拓宽现有产业链,发展农产品初精深加工、冷链物流等配套产业。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业,充分挖掘现有的资源资产,打造一批高端民宿、研学基地、养生养老等特色乡村旅游产品,通过自建自营、合作经营、出租转让等多元化灵活化建设经营模式,实现村集体在市场经济中快速发展。发展物业经济,对村集体现有闲置的老校舍、办公用房、服务用房、厂房、仓库等改建后出租。三是探索抱团发展。各地结合实际,探索资源发包、物业出租、居间服务、资产参股等多样化途径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符合市场发展需要和集体成员意愿前提下,通过投资、参股等方式设立专业合作社、公司法人等,以完全市场主体开展经营活动,拓宽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空间。

二、盘活闲置资源,激发乡村振兴活力。通过系统性整合乡村沉睡资源,构建“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资本”的转化通道。一是创新存量资源活化模式。实施“三资活化”工程,建立“资产清单+需求清单+项目清单”三单对接机制,通过混合开发、股权合作等6种模式盘活闲置土地6.3万亩、房屋3.2万平方米,建成特色产业基地42个、精品民宿集群8个、研学教育基地5处,带动集体经济增收超6000万元。二是探索生态价值转化路径。在铜锣山矿山公园建设中首创“生态修复+产业植入”模式,将废弃矿坑转化为集葡萄采摘园、地质研学基地等多元业态的生态经济综合体,实现村集体年增收30万元,带动群众综合增收120万元。三是激活文化资源多重价值。深度挖掘巴渝文化、红色文化资源,打造礼朝屋基传统村落、上古农耕体验园等文旅融合项目。其中,大湾镇农耕体验园整合社会实践教育、非遗文化展示等功能,实现村集体纯利润15万元,带动周边农户增收100万元,形成“文化传承+产业振兴”双赢格局。

三、健全管理机制,织密规范发展“防护网”。一是健全收益分配机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的通知》,每年按照经营收益的一定比例提取公益金,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管护、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乡村治理积分制,激发村民参与村级事务管理的内生动力。二是健全激励奖补机制。以党建统领“富美新村”试点创建为牵引,按照集体经济定量分析+乡村治理定性分析的方式,设置年经营性收入、年经营净收益、公益金提取和使用额度、分红额度、党员群众满意度等“富美新村”评星定级体系,分星级设置奖励激励资金提取标准,奖励经营管理人员和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全面激活基层干事创业热情。三是健全风险防范机制。全面启用“渝农资产智管”、三方机构统一为村集体代账等加快实现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规范化、信息化,实现了动态实时监管村集体“三资”运行情况。建立“集体经济组织自查+镇级内部审计+区级专项审计+区级专项检查+区级专项整治”监督机制,规范建立民主管理、向村党组织报告、重大事项镇街党政预研判等制度。

此复函已经汪勇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如有什么意见,请及时反馈给区农业农村委,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渝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5年4月29日  

(联系人:郑麒,联系电话:023-86016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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