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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引号 ]
    • 11500112MB1938295N/2024-00068 
    • [ 发文字号 ]
    • 渝北农函〔2024〕34号 
    • [ 主题分类 ]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 体裁分类 ]
    • 政协提案办理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农业农村委 
    • [ 生成日期 ]
    • 2024-04-24 
    • [ 发布日期 ]
    • 2024-04-29 

重庆市渝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区政协十六届三次会议第163号建议的复函

渝北农函〔2024〕34号


重庆市渝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区政协十六届三次会议第163号建议的

复  函


李玉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建议(第163号)已收悉,提案对确保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提出建议,一是整合监管力度 ,二是提高安全意识 ,三是强化执法力度。在此,感谢您对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持续的关心与支持,收到您的建议后,区农业农村委高度重视,汪勇主任亲自研究部署,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一、狠抓源头监管,落实安全监管责任。一是强化区、镇、企三级联动,制定年度区农产品例行监测方案,所有产品上市前企业对产品进行自检,镇村抽检,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定期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工作。二是以农产品质量安全“三年行动”为契机,进一步落实农产品安全监管职责,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制,规范农产品生产经营秩序。三是加强对农产品生产源头的检查,2023年累计检查种植、畜禽养殖、水产品养殖企业、基地等76家(次),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四是推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指导督促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合作社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自我控制、自我承诺并规范开具合格证,压实生产主体责任,同时宣传鼓励生产大户和农户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以推动辖区农产品带证上市。

二、强化农安科普宣传。借助权威媒体搭建并拓展科普宣传渠道,加强日常科普、专题科普和热点科普。有声有色办好食品安全宣传周、农安科普乡村行等活动。借助报刊、电视、电台、官网政务网站、政务新媒体微信公众号等官方媒体载体,以图解、短视频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宣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普知识,推广绿色优质农产品,提升公众消费信心。

三、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围绕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要求,推进执法“长牙带电”。加大监督抽查力度,提高豇豆、草莓和水产养殖重点品种等问题突出品种抽检比例,监督抽查问题发现率不低于1%,同步加强禁限用药物检出和常规药物残留超标监管。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查办力度,对使用“瘦肉精”、孔雀石绿等非法添加物以及水胺硫磷、氧乐果等禁止在蔬菜上使用农药的一律行刑衔接,追究不了刑事责任的用好拘留处罚措施,常规药物残留超标的按照法律规定给予罚款等处罚。查办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3件以上。向生产经营主体宣传典型案例,充分发挥执法办案的威慑警示作用。


重庆市渝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年4月24日

(联系人:区农业农村委陈荣熙,联系电话:15086866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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