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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 11500112MB1938295N/2024-00058
- [ 发文字号 ]
- 渝北农函〔2024〕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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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 体裁分类 ]
- 政协提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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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农业农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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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成日期 ]
- 2024-03-22
- [ 发布日期 ]
- 2024-04-17
重庆市渝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区政协十六届三次会议第164号提案的复函
渝北农函〔2024〕20号
重庆市渝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区政协十六届三次会议第164号提案的
复 函
姚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的建议,推动乡村振兴的建议 》(第164号)已收悉,首先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渝北区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此提案,区农业农村委非常重视,汪勇主任作了批示,并召集相关单位作了专题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工作,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取得显著成效,在近三年全市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相关考核中,渝北区始终稳步榜首。2023年全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实现经营性收入4.5亿元,经营收益1.34亿元,去年在全市农业农村系统季度赛马比拼中我区连续三个季度排名前三。但正如提案中所说,村集体发展也面临着经济结构单一、发展不平衡、管理机制不健全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区里面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促进村集体健康可持续发展。
一、坚持因地制宜,促进村集体多元化发展。各镇村情况不同,发展集体经济必须坚持多元化多样化,不能强行推行一种模式。一是巩固一产。发挥村集体经济组织统揽作用,为经果林产业发展做好服务。开展技术培训、信息咨询、物资供应、仓储物流、农机作业、病虫害防控等农业社会化服务。为农产品贴上标签,积极包装推出一批有特色、有品质的优势农产品品牌,增加农产品附加值,提高农民收入。积极对接零售商超企业和电商平台,建立区域果品代购代销点,打通线上线下销售平台,让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转变成“一级批发商”。二是拓展二三产。拓宽现有产业链,发展农产品初精深加工、冷链物流等配套产业。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业,充分挖掘现有的资源资产,打造一批高端民宿、研学基地、养生养老等特色乡村旅游产品,通过自建自营、合作经营、出租转让等多元化灵活化建设经营模式,实现村集体在市场经济中快速发展。发展物业经济,对村集体现有闲置的老校舍、办公用房、服务用房、厂房、仓库等改建后出租。三是探索抱团发展。各地结合实际,探索资源发包、物业出租、居间服务、资产参股等多样化途径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符合市场发展需要和集体成员意愿前提下,通过投资、参股等方式设立专业合作社、公司法人等,以完全市场主体开展经营活动,拓宽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空间。
二、加强政策扶持,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一是用好现有政策。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继续用好中央、市级、区级鼓励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相关扶持政策。二是运营好中央、市级财政扶持项目。继续建好管好中央、市级财政扶持项目,建立“末位”监测制度,区镇两级统筹力量跟踪指导、动态监测。及时掌握项目运营情况,加强帮扶单位跟踪服务意识,协调解决项目发展困难,不断优化项目发展环境,把扶持项目做成村集体的支柱产业,村民的致富产业。三是开展帮扶共建。向所有村全覆盖选派乡村振兴工作指导员,推行机关联村等党建联建方式,落实派出单位责任、资金、项目“三捆绑”。坚持重点突破,继续加大挂钩帮扶力度,帮助经济薄弱村“消薄”,实行“区领导联系、镇领导包村、第一书记驻村、区级部门结对帮扶”,从项目、资金、智力、技术上提供全方位支持。四是开展金融帮扶。积极与重庆农村商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对接,争取减少贷款审批环节,延长贷款期限,给予利率优惠,实现无抵押物贷款。
三、强化规范化管理,促进村集体健康发展。一是推进“渝农经管”数智系统建设与运用。加快“渝农经管”数智系统建设,建成集数据处理、业务办理、公共服务、监督管理、线上审批功能的村集体管理系统,实现村集体智能化、数字化管理,解决资产资源底数不清、村集体运行管理不规范、线下审批支付流程繁琐等村集体管理难点和痛点。二是加强经营管理人员培育。鼓励有条件有需求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创办公司聘用职业经理人负责经营管理或委托专业经营管理团队进行专业化经营管理,提升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能级和水平。加强培训,将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相关知识列入党校涉农培训班、镇街领导干部培训班、村干部培训班必学课程,组织各镇街、村集体组织负责人到发达地区学习先进经验不少于1次,组织开展各镇村集体经济相关负责人业务培训不少于1次,各镇街每年组织开展镇域内村集体负责人业务培训不少于1次。三是加强收益分配管理。处理好积累与分配的关系,规范公积金公益金、股权分红、奖励激励等资金的提取。出台《渝北区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管理指导意见(试行)》,规范公益金提取,将公益金使用与公益性事务开展和教育引导群众紧密结合起来,利用公益金开设“积分超市”“积分银行”,鼓励村民参与乡村治理。规范股权分红,适当提高分红比例,让村集体发展成果惠及更多农民。规范村集体管理人员奖励激励分配,将经营管理者报酬与村集体年经营收益增量挂钩,充分调动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此复函已经汪勇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如有什么意见,请及时反馈给区农业农村委,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渝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年3月22日
(联系人:刘玄,联系电话:860160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