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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 11500112MB1938295N/2024-00053
- [ 发文字号 ]
- 渝北农函〔2024〕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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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 体裁分类 ]
- 政协提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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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农业农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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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成日期 ]
- 2024-03-28
- [ 发布日期 ]
- 2024-04-17
重庆市渝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区政协十六届三次会议第170号提案的复函
渝北农函〔2024〕14号
重庆市渝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区政协十六届三次会议第170号提案的
复 函
苟怀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渝北区抗生素耐药综合治理的建议》(第170号)已收悉,您在提案中指出的问题精准到位,提出的措施建议切实可行,在此,感谢您对全区乡村振兴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收到您的建议后,区农业农村委高度重视,汪勇主任亲自部署研究,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2023年,渝北区农业农村委为扎实推进兽药残留超标源头治理,有效防范动物源细菌耐药风险,按照《遏制微生物耐药国家行动计划(2022—2025年)》、《重庆市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重庆市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方案(2021—2025年)》和《关于开展规范畜禽养殖用药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渝农发〔2023〕43号)要求,结合实际,围绕兽药经营、使用等重点环节,扎实开展监督抽检、专项整治、追溯管理和监督执法工作,切实维护兽药、饲料等投入品使用安全。
一、持续做好兽用抗菌药综合治理
一是多措并举,强化质量安全监管。配合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兽药质量监督抽检和兽药残留抽检,开展兽药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强化投入品监管。2023年,全区出动检查人员232人次,检查兽药经营企业、动物诊疗机构、屠宰企业、畜禽养殖场等单位101个次,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办理畜牧兽药案件21件。
二是开展养殖“减抗”行动,遏制细菌耐性药。以生猪、蛋鸡、肉鸡、肉鸭、奶牛、肉牛、肉羊等畜禽品种为重点,组织畜禽规模养殖场开展“减抗”行动。加强检查养殖场、兽药经销门店、诊疗机构的养殖档案、兽药销售记录、诊疗记录和用药记录等,核对兽用处方笺信息是否完整、准确,督促落实好兽用处方药管理制度,全力整治超范围用药、超剂量用药、超时限用药等“三超”违规行为,通过查看养殖档案,督促指导规范、准确填写用药信息,发现未建立使用记录、填写信息不规范等违规行为,责令限期整改。
三是精心组织,强化宣传法制教育。为全面提高我区兽药经营企业的管理水平,增强我区兽药经营企业的法律意识,2023年9月20日,组织辖区镇街工作人员、兽药企业负责人开办了2023年兽药经营企业法制培训。培训会上,讲解了《兽药管理条例》《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培训了追溯系统使用、要求兽药经营企业对标自查违法经营行为,要求企业规范经营,使用好追溯系统,做好出入库等销售档案登记,销售流向是否做到真实、合法、可追溯。进一步强化我区兽药GSP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兽药GSP业务水平。
四是强化规范用药宣传教育。以养殖场(户)、乡村兽医等为重点,通过基层喜闻乐见的方式,组织开展规范用药宣传教育,让广大养殖者和兽医技术人员掌握相关知识、理解政策、付诸实践。结合本地养殖实际,组建专家技术服务人员,深入养殖一线,指导规范用药和减量使用兽用抗菌药。兽药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要积极参与“科学使用兽用抗菌药”行动,兽医行业组织要发挥自身优势,履行社会责任,广泛普及安全规范用药技术知识,引导全行业树立规范用药的良好风尚。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下一步,区农业农村委将继续坚持问题导向,切实加强兽用抗菌药综合治理,立足饲料、养殖、屠宰等重点环节抓实抓细规范用药监管,继续实施养殖“减抗”行动,稳步推进养殖用药监测分析和用药指导,具体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兽用抗菌药销售经营监管。加大兽用抗菌药质量监督抽检力度,实施“检打联动”,严查隐性添加禁用成分或其他成分。严格落实兽药二维码追溯制度,确保兽药产品全部赋码上市,兽药销售、经营企业产品入库、出库追溯数据全部准确上传至国家兽药产品追溯系统。加强原料药管理,防止非法流入养殖环节。
二是加大养殖安全用药宣传教育力度。通过举办培训班、发放养殖用药明白纸、告知书、新《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宣传材料,宣传到村、普及到户,切实提高养殖场(户)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加强用药规范使用技术指导,督促养殖场(户)严格执行兽药处方药制度、休药期制度等规定,规范用药记录。通过推广生态养殖、控制病害发生、依法精准用药、使用优质苗种、加强日常管理等方式不断减少养殖用药。
三是压实养殖场(户)规范用药主体责任。督促指导养殖场(户)建立完善兽药采购、存储、使用等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兽药使用记录制度、兽用处方药制度、兽药休药期制度等安全使用规定,规范填写养殖生产档案,准确真实记录兽药使用情况,严禁超范围、超剂量用药。
四是开展规范畜禽养殖用药专项整治行动。坚持集中整治与宣传教育相结合、日常监管与规范指导相结合的工作原则,以兽药使用更加科学合理,违法使用禁限用药物问题基本解决,常规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有效遏制为目标,开展为期一年的专项整治,全面系统检查指导畜禽养殖用药情况,依法严厉打击使用原料药、化学中间体、人用药品、“自家苗”、假兽药等违法行为,有力整治超范围用药、超剂量用药、超时限用药、用药记录不规范等违规行为,有效落实兽用处方药制度、休药期制度等兽药安全使用规定,切实提高畜禽养殖环节兽药安全、规范、科学使用的能力和水平。
此复函已经汪勇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如有什么意见,请及时反馈给区农业农村委综合科,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渝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年3月28日
(联系人:区畜牧水产站 邓伟坛,联系电话:674538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