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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 11500112MB1938295N/2024-00087
- [ 发文字号 ]
- 渝北农函〔2024〕4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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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 体裁分类 ]
- 人大建议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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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农业农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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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成日期 ]
- 2024-05-17
- [ 发布日期 ]
- 2024-05-20
重庆市渝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区十九届人代会第四次会议第0165号建议的复函
渝北农函〔2024〕47号
重庆市渝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区十九届人代会第四次会议第0165号
建议的复函
邓顺银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制定相应政策吸引人才及社会资本回乡创业的建议》(第0165号)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渝北区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此建议,区农业农村委非常重视,汪勇主任作了批示,并召集相关单位作了专题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制定政策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农房及土地使用权,采用租用或转让的形式,拓展社会资本进入乡村的空间,政府投入水、电、气、路、网络、医疗等基础设施,社会资本投入一户一院的特色打造,投入不大,附加值高,上班族周末节假日可带家人、朋友回农村休闲度假,同时也可经营增加收益,退休的可种地种花种菜养老,60、70后都有乡村情结,现正值得他们退休,也有一定经济基础,回归农村、回归乡土养老也是他们的愿望”的建议。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资源方面。我区不是宅基地改革试点区县,盘活利用方式较传统,我区将在市级出台相关政策后积极探索适宜我区的盘活利用机制,特别是有偿退出机制。我区严格按照上级文件农经发〔2019〕4号、渝府办发〔2021〕17号要求执行:一是开展农村宅基地基础信息调查工作,建立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信息库,摸清闲置宅基地现状,为盘活利用宅基地政策制定提供依据;二是完善市场体系,建立农村闲置资源信息交易平台,规范交易程序,使农村闲置资源盘活利用有价有市,规范有序;三是组织开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入库,17个项目正在进行规划预审。截至2024年一季度,落实农业农村建设用地263亩,为发展农村新产业新业态预留充足空间。
二、关于“制定国家相关乡村振兴政策落地的具体举措,鼓励有技术、有意愿想扎根于乡村的年轻人回乡创业,在税收减免和融资成本上给予优惠支持,在专业及发展上给予帮扶和指导,做好跟踪服务,解决他们在发展过程中的一些难题。只有政府、社会和个人的广泛参与,乡村振兴才会从口号变成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的现实,才能成为人人向往的宜居和美乡村”的建议。我区是国家首批数字乡村试点地区、全国首批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单位,2022年10月入选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名单。一是制定了《重庆市渝北区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方案》《渝北区乡村振兴战略“四大行动”实施方案》《2023年渝北区数字乡村建设行动方案》等系列方案。二是人才振兴方面,推进“渝北英才·乡村振兴人才”计划、乡村人才振兴“五万计划”,组织引导城市各类人才到基层一线服务。累计选派120余名科技特派员深入一线开展服务工作,服务村、社30余个、企业40余家,截至2024年一季度,已完成农业科技计划项目实施9项,积极开展果蔬种植等实用专业技术服务,培训农户1000余人次;依托两江星创天地、百创汇、智创等孵化载体普及科技政策,累计覆盖企业400余家,培训辅导农业返乡创新创业学员约120人。三是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推进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统筹开展农村创业带头人、致富带头人培育培训。举办全面乡村振兴专题培训班等专题培训5场次,培训镇街、部门工作骨干170余人次,开展高素质农民发展问卷调查60人,结合农事季节开展冬春大培训20场次,累计培训340余人。
此复函已经汪勇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如有什么意见,请及时反馈给区农业农村委,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渝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年5月17日
(联系人:邹权武,联系电话:18623238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