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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引号 ]
    • 11500112MB1938295N/2023-00041 
    • [ 发文字号 ]
    • 渝北财农〔2023〕57号 
    • [ 主题分类 ]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农业农村委 
    • [ 生成日期 ]
    • 2023-05-16 
    • [ 发布日期 ]
    • 2023-05-22 

重庆市渝北区财政局 重庆市渝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2023年渝北区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渝北财农〔2023〕57号


关于印发2023年渝北区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相关镇街:

根据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委《关于下达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预算及做好相关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渝财农〔2023〕23号)的要求,现将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委研究制定的《2023年渝北区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重庆市渝北区财政局     重庆市渝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3年5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渝北区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

一次性补贴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下达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预算及做好相关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渝财农〔2023〕23号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重要意义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调动种粮农民积极性,稳定农民预期,合理保障农民种粮收益,中央财政2023年继续对实际种粮农民发放一次性补贴资金。

二、补贴对象

一次性补贴发放对象为实际种粮农民,具体包括利用自有承包耕地种粮的农民、流转土地种粮的大户、家庭农场、农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三、补贴依据和标准

补贴总体按渝北农发〔2022〕33号执行。区结合可用资金额度和最终核定的种植面积情况确定全区补贴标准。2022年撂荒地不享受此项补贴。补贴依据为水稻、小麦、玉米和大豆等粮食作物播种面积。

四、补贴程序及时间要求

我区参照渝农发〔2022〕59号,制定了渝北农发〔2022〕33号文件。本次补贴程序参照我区的该文件执行。具体如下:

1)先由村社负责基础数据的收集、整理、核实和农户签字,并进行村社公示7天(姓名、面积,无金额),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上报镇街人民政府录入补贴软件中。

2)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所有农户的补贴面积进行二级审核汇总,对数据的真实性负责,审核无误后张榜公示7天,并告知广大群众监督,对有异议的,重新核实后再公示,直至群众认可。公示结束后,需经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将纸质件及电子件上报到区农业农村委,

3)区农业农村委对各镇街上报面积数据做最后的三级审核,将可疑数据返回镇街,重新核实。

4)区级审核通过的补贴面积数据成为本方案的最终补贴面积依据。

5)依据补贴面积和可用的资金,算出补贴标准并核实到户,公示后,由区农委通过“一卡通”发放到农户手中。

6)区根据渝财农〔2023〕23号文制定的实施方案于5月19日前报市财政局和市农业农村委员会,补贴资金于5月底前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系统发放到实际种粮农民手中,使实际种粮农民真正受益。

补贴发放情况和补贴汇总表(附件2)于6月1日前由区上报市财政局和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五、相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健全财政所、农业服务中心、乡村小组等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抓紧落实方案,压实工作责任,做好补贴数据收集、审核和公示工作。

(二)规范发放流程。严格按制定的补贴审核、发放、公开公示等环节的操作流程执行。通过事前现场抽查审核、事中随机抽查、事后专项核查、大数据辅助核对等,强化补贴资金的审核和监督。要严格落实补贴公开公示要求,通过多种形式公开公示补贴政策以及资金发放情况。

具体要求:村社公示有姓名、面积、标准、金额、备注的补贴明细(可在补贴软件中的补贴登记中导出,但表头改为:2023年***镇街***村实际种粮农民一次补贴兑现明细表),并公示相应的资金文件。公示情况由村社、镇街同时保存备查。

镇街公示:附件3及资金兑现文件。附件3纸质件两张于6月28日前报区农业农村委。

(三)强化资金监管。各镇街要进一步强化管理,加大监督力度,掌握补贴资金发放情况,及时发现并纠正补贴发放中存在的问题。对于骗取、套取、挤占、挪用或违规发放等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四)做好政策宣传。向种粮农民发放一次性补贴事关农民群众切身利益且涉及面广,各地要高度重视做好政策宣传和解读,重点明确此次补贴为一次性补贴、补贴对象为实际种植粮食的生产者,补贴目的为稳定农民收入。要引导基层干部特别是镇村一级干部,准确把握补贴政策目标和管理要求。

附件:1.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绩效目标表

2.2023年渝北区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执行情况统计表

3.2023年渝北区****镇街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执行情况统计表

(联系人区财政局:叶耀,联系电话:67137680;

区农业农村委:陈世富、廖红英,联系电话:86015775、86830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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