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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渝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4-03-15

重庆市渝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2023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下,我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为主线,根据《重庆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渝北区贯彻落实〈重庆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任务分工表》,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绩。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加强理论学习。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章党规、涉农法律法规等列入理论学习内容,纳入各党支部、中心组集体学法、职工学法的重要内容,给全委11个党支部配发《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理论读物共计101本,中心组集体学法30余次,举办领导干部法治专题讲座培训6次,开展法制专题培训3场次,有效提高了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二是强化宣传引导。与重庆交通广播和重庆条条是道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合作,充分利用广播、微信、微博、抖音、视频号等新媒体平台,通过音频、小视频和图文等方式进行普法宣传,实现宣传扩面。组建学法用法示范户和高素质农民普法宣传队伍,利用赶集日、农闲、春节返乡和送科技下乡等时间节点送法进村入户,促进宣传增点。挖掘农民群众身边学法用法故事,委托第三方机构录制学法用法短视频,畅通普法进村入户“最后一米”,直达宣传终点。2023年开展普法宣传活动100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3万余份,接受咨询3500余人次。三是包片结对抓普法。积极推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包区包片“结对子”工作,通过开展与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结对子”普法、“小板凳”院坝说法释法,为群众提供法律问题咨询解答服务。同时,积极组织学法用法示范户代表参与普法宣传录制,通过“自己学法”“现身说法”“带动左邻右舍用法”等宣传,努力营造良好的学法用法社会新氛围。四是强化普法推典型。依托“宪法宣传周”“中国农民丰收节”“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月”等活动和新型职业农民、致富带头人等培训,推动法律法规进基层、进乡村、进学校,其中在兴隆牛皇村开展的2023年渝北区中国农民丰收节暨重庆市“宪法进农村”活动两次被中央主流媒体宣传报道。

(二)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营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明晰权责细化服务。规范权责事项管理,精简审批优化服务,2023年编制发布行政权力事项清单405项、公共服务事项7项,其中行政权力清单中含行政处罚301项、行政许可60项、行政强制24项、行政检查19项、其他行政权力1项。持续深化“证照分离”“跨区域通办”“零材料办理”“帮代办”“周末不打烊”等服务模式,受理行政许可259件,公共服务13件,主城区鲜活农产品运输货车通行证审核2269件,领取电子证照21个,事项证照配置率100%,生成证照后及时、全量签章入库累计12675个,证照覆盖率80.95%。二是全程跟踪优服务。在生鲜乳准运证核发、兽药经营许可证核发(非生物制品)、动物诊疗许可证核发3个告知承诺制事项上积极推行“信易批”服务模式,用好信用中国(重庆)平台,办理事项49件,努力为诚实守信的群众、企业提供“信用越好、审批越易”的政务服务。三是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与市公共信用综合评价、行业信用评价有效衔接,对A级市场主体,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中,适当降低抽取比例,减少检查频次,可视情形采取书面方式开展检查。

(三)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逐步完善依法行政制度。按照《区委农业农村工委会议议事规则》《区农业农村委主任办公会会议制度》要求,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有关要求,广泛听取意见,全面接受监督、约束和制衡。二是做好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办法》相关工作要求认真完成规范性文件自查及清理工作,2023年修订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其中废止1件),目前现存行政规范性文件8件(政府规范性文件2件,部门规范性文件6件)。三是强化合法性审查(核)。严格做好规范性文件、合同、执法决定、政策措施等合法性审查(核),坚持做到应审尽审,聘请2家律师事务所的专业律师从事法制审核工作,共出具法律意见书98份、合同审查意见111份,充分发挥了法律顾问审核把关及风险防范作用。四是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对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的8件存量政策文件进行全面梳理,均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平竞争要求。

(四)深化执法改革,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持续推动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相关规定,印发《渝北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系列制度汇编》,为全体执法人员配发制式服装和标志,换发统一标准样式行政执法证件,目前支队配备行政执法车辆6辆,执法服装32套,“慧执法”移动执法终端17部、执法记录仪22部、笔记本电脑8台、便携式打印机4台、红外夜视仪1部等执法装备。二是开展执法人员能力提升行动。选送8名执法骨干参加市总队组织的封闭式、半军事化培训,派出6名业务能手参加区县交流互学会,目前全体执法人员全部参加区级法治培训并经考核合格。随机抽取的12件执法案卷经评查全部合格,其中被市农业农村委评为典型案例1件、优秀案件1件,2件被区司法局评为优秀案卷。三是加大农业执法监管力度。重点围绕种子、农药、肥料、兽药和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资质量、长江禁渔、品种权保护、农产品质量安全、动植物疫情防控、畜禽屠宰、农业资源保护和农村宅基地等领域,开展执法整治行动,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全年办理农业执法案件55件(其中简易程序6件),罚没款合计35.77万元。四是加强农业执法信息化管理。实施执法信息化管理,全面推行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慧执法”平台系统,全年共开展执法检查420次,抽查产品450个,登记处置农业违法线索88条。

(五)健全监督制约体系,确保行政权力运行规范透明。一是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领导分工,并对外公开。对标第三方评估标准,定期对本单位政府网站开展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将问题情况通报到工作群。在本单位政府网站主动接受服务对象评价和社会的监督,广泛听取工作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2023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24件、政协提案18件,办结率、满意率均达100%。二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在政府网站公开要闻类、政策文件类、重点工作类等信息408条,公开涉农补贴类信息51条、乡村振兴类信息17条、重大民生类信息19条。行政审批窗口累计办理行政许可223件,现场办结率、按时办结率、群众满意率均为100%,企业和群众投诉率均为0。三是做好依申请公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规范化水平和办理质量。全年收到和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办结3件。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0起,行政诉讼0起。

(六)依法高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构建社会治理法治化。一是带头模范创品牌。以建设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验示范区为契机,发挥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带头模范作用,建立村民规约章程和“四议两公开”制度和村民议事会、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等自治载体,探索总结出统景镇“民情茶室”、茨竹镇“积分制”、木耳镇“情理堂”、大盛镇“畅晚庭”等基层治理新模式。强化矛盾纠纷化解,不断深化“枫桥经验”渝北实践,培育“桂姐调解室”“和为贵调解”“律师驻所调解”“天平调解”等一批具有渝北特色的调解工作品牌。二是丰富阵地建平台。充分利用农村村委会阵地,建设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法制长廊,设立法律顾问工作室,打造农民学法用法平台,目前全区175个行政村已完成法律图书角、法制宣传长廊全覆盖。三是创建市级法治基地。围绕“十四五”时期农业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目标任务和全面实施“八五”普法规划,2023年打造市级乡村法治宣传教育基地1个。截至目前,基地开展各类法制宣传100余次,累计化解矛盾纠纷200余件,及时阻断群体性事件30多起,有效解决遗留问题9件,进一步提升了村民法律意识,有效夯实法治建设乡村基础。四是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重点围绕农业农村领域的农村宅基地、土地承包经营权、畜牧养殖、动物防疫、惠农补贴等方面存在的矛盾纠纷进行深入摸排,做好信访接待,2023年共接访群众136人次,解答问题112余问。

二、2023年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委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较好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高度重视,提高思想认识。深入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渝北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的实施方案》等文件,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增强贯彻执行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持集体学习法律制度,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宪法学习摆在突出位置,印发《区委农业农村工委2023年中心组学习要点》《区农业农村委2023年农业农村工作要点》《区农业农村委2023年农业农村法治工作要点》等文件,主持召开区委农业农村工委会学习研究17次、主任办公会学习研究14次。2023年渝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荣获第五批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单位。

(二)依法行政,推进法治建设。始终高度自警自省,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办事,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切实按照法律规定履行份内职责,按照权力清单用权、法定界限用权。一是规范权责事项管理,及时领取网审平台事项,梳理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共计412项,其中依申请类事项62项。二是农业农村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成立优化营商环境暨党风廉政建设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落实《全力抓好优化营商环境暨党风廉政建设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方案》《关于进一步规范展会管理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规范农业农村政务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审批服务进一步优化。三是加强对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的合法合规性审查机制,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部门决定相结合的重大行政决策,做好农业农村领域规范性文件清理和“立改废”相关工作,开展《渝北区临空现代农业绿色发展扶持办法》实施后评估工作,印发《区委农业农村工委会议议事规则》《区农业农村委主任办公会会议制度》,“三重一大”等文件。四是按照《区委农业农村工委会议议事规则》《区农业农村委主任办公会会议制度》要求,对照5大类16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明确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定程序和执行标准,广泛听取意见,全面接受监督、约束和制衡,切实保障重大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2023年以来,审议行政决策议题无一件被上级机关纠错。

(三)以身作则,带头学法用法。一是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环节,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等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工委会重要内容进行专题学习,通过“线上+线下”有效结合的方式,围绕“放管服”改革、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重大行政决策、立法、执法、普法、安全生产等法治建设工作,召开工委会研究17次、主任办公会研究14次,中心组集体学法9次,举办领导干部法治专题讲座6次,有效提高了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二是牢固树立“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意识,实行“谁服务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的普法工作机制,共开展各类法律法规培训10场次,普法宣传活动40余场次,新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184户,木耳镇金刚村获评市级乡村法治宣传教育基地。三是依法防范化解矛盾纠纷,落实行政复议工作制度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对农村土地确权及流转、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原涉农服务体系非在编解聘群体等领域信访突出问题进行了排查、处置、化解。目前,全区农业农村领域总体稳定。

三、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农业综合执法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全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但随着农业农村板块的扩大,相应的业务急剧上升(如宅基地执法),加上部分新兴行业快速发展(如宠物市场),现有编制人员做好监管工作难度较大。

(二)农业农村普法宣传成效有待进一步提升。部分单位普法责任制落实仍需进一步加强,普法广度、深度不够,面向管理对象、执法对象、服务对象普法不够有力,普法形式、普法内容、普法载体的创新性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普法工作发展需要。

(三)宣传队伍力量薄弱,普法宣传力度不够。我委法律专业人员较少,对相关法律专业知识掌握不精,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方面还需持续发力。

(四)普法宣传创新方面仍有提升空间。面对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新需求,我委普法宣传设备相对薄弱,宣传手段比较单一,多数为派发传单和手册等,数字化普法、智慧普法还需加大探索。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思路和目标举措

(一)不断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内法规、涉农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丰富学习载体、创新学习形式,加强法治教育培训,提高法治思维创新力,增强领导干部的法治观念,做到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二)深入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管理制度。不断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核)、公平竞争审查、风险评估等工作,及时将决策事项和结果依法依规对外公示,确保公示率达100%。

(三)不断提升执法能力水平。落实好“三项制度”,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市、区举办的各类农业执法人员培训班,邀请农业农村行业专家为全委执法监督人员、执法人员进行法治培训,不断提升执法人员法治思维。为进一步加强执法人员队伍建设,拟新招录执法人员充实现有执法队伍,缓解执法队伍人员不足的情况。进一步加大对全区农业投入品经营市场、农产品生产企业的监督,进一步推进智慧渔政视频AI预警处置系统建设,推动执法能力水平再上新台阶。

(四)不断丰富法治宣传教育形式和内涵。立足农业农村工作实际,全年开展不少于2期的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骨干培训班,实现每个村(涉农社区)新培育2户以上学法用法示范户。依托“法治宣传月”“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月”“农资打假专项整治”“12.4国家宪法日”等重点活动,持续开展法治宣传进机关、进农村、进企业等活动,全年争创市级乡村法治宣传教育基地1个、开展法治宣传20场次以上,全面提升群众的法治素养。

(五)积极配合开展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配合相关部门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延伸和下沉,及时梳理农业农村领域镇街能够有效承接的行政执法事项,并将部分执法事项交与镇街基层执法力量处置,解决区级执法力量吃不下和镇街执法力量吃不饱的问题。


重庆市渝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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